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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医保新政策

1.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六统一”制度。即: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 2.城镇职工医保住院年度累计报销限额由4万元提高到8万元,与城乡居民年度个人累计报销限额一致。 3.城乡居民门诊慢特病申报流程,由原来个人申报变为乡镇卫生院负责收集初审申报材料,按月统一上报至县医保中心,由县级医疗专家组集中审核公示后发放慢病管理卡的模式,申请人无需再到县医保中心单独申办。 4.全面落实省内和跨省异地就医直报制度,所有持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员,在医保中心办理异地备案手续后,可以在各定点医院住院并直接报销,政策采用陇南市市级统筹政策,目录采用就医地目录。 5.住院起付线由一级、二级、三级、市外三级医院的100元、400元、700元、1000元提高到现在的200元、500元、1000元和3000元。并同时取消所有特殊人群减免起付线的优惠政策。 6.住院报销比例除一级医院仍为80%外,其他二级、三级、市外三级医院统一提高5%,分别由原来70%、65%、55%提高到现在的75%、70%和60%。并继续保留建档立卡贫困户提高5%的优惠政策。 7.城乡居民个人门诊账户基金划拨由200元/每人每年调整为100元/每人每年,不再设单次刷卡限额,户内不通用,年度不结转。

2020医保新政策

2,江苏医保政策

江苏医疗保险新政策 一、医疗保险缴纳标准 用人单位按照职工总工资的8%缴纳,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2%缴纳。灵活就业人员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缴费基数10%缴纳。 二、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比例 1、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照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确定; 2、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按照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5%确定。 三、企业破产或改制时医疗保险规定 对于距法定退休年龄7年内的原国有、集体企业改制或破产后未参保的或中断参保的困难职工,可调减补缴1997年以来未参保或中断参保期间的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50%。 四、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 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并公布。 五、用人单位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缴费规定 参保单位退休人员比例高于参保人员25%的,超过的人数以本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按10%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六、大额补充医疗保险领取标准 单位缴纳和个人划转部分分别为每人每月6元(无单位的参保人员均由个人缴纳),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提取部分为10%。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独立核算,专项管理。 七、公务员医疗补助标准 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作人员上年度工资总额的2%(含用人单位缴纳的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缴纳。镇属公务员的医疗补助基金由县财政统一代扣代缴。 八、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筹资比例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筹资比例在单位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的4%以内的部分在税前列支。 九、职工医疗保险费不得减免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足额缴纳和代扣代缴医疗保险费的,由征缴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本金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滞纳金,滞纳金并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江苏医保政策

3,医保就医的新规定是什么呢

三、规范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各省要按照国家统一规范,建立完善省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支持省内统筹地区之间就医人员信息、医疗服务数据以及费用结算数据等信息的交换,并通过平台开展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   各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各统筹地区医疗保险政策的指导,按照国家要求建立统一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信息标准库,完善与异地就医相关的结算办法和经办流程。要完善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建立并维护支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数据库。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应向社会公布。  四、完善跨省异地就医人员政策   加强跨省异地就医的顶层设计,统筹考虑各类跨省异地就医人员需求,逐步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当前重点解决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的住院费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地户籍和居住证制度改革,探索将其他长期跨省异地居住人员纳入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范围。
“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以区县为统筹单位的,异地就医报销政策,包括可报销医院、报销比例等,都由各个区县的新农合办公室规划制定;农民异地就医前一定要事前咨询所在县区新农合办公室。”目前,已有部分地区开通了新农合异地就医即时结报,尚未开通的地方仍需回当地报销。各地对于新农合异地就医如何报销的问题,在规定上差异较大。寿光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林立勋在介绍相关政策时说:“寿光市新农合异地就医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是转诊,比如在寿光定点医疗机构治不了的病人,可以向上级医院提出转诊,到新农合办公室审批后,可以到潍坊市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山东省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第二种是外地突发疾病,这种就不需要转诊证明了,只需出院后携带病历和外出证明就可以按转诊报销;第三种是长年在外地,可以办理相关手续,将医疗关系转至外地,这样,如果在外地就医,可以回当地按转诊报销。通过这三种途径,解决了农民在全国各地看病的报销问题。”

医保就医的新规定是什么呢

4,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有哪些新规

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有哪些新规一、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有期限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医疗缴费年限是根据你缴费月数来计算的。缴费年限的设置是防止医保基金流失的一种手段。基本医疗保险分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只是对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来说的,对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医疗缴费年限是根据你缴费月数来计算的。缴费年限的设置是防止医保基金流失的一种手段。因为退休人员是不缴纳医疗保险费,是直接享受医保待遇的。为了防止有些人钻政策的空子,例如:有些人年轻身体好的时候不缴纳医疗保险,到了快退休的时候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这样到退休也缴纳不了几个月,这样就会造成医保基金的流失,对于从年轻开始就缴纳医疗保险的人明显是不公平的二、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计算方法1、实际缴费年限的计算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据实记载职工的缴费年限。其中,用人单位中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暂停记载其职工缴费年限,原缴费年限予以保留;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职工缴费年限前后合并计算;职工因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原因中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暂停记载其缴费年限,但职工原缴费年限予以保留;个人按规定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重新就业后用人单位和职工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其缴费年限前后合并计算;《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己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不计算个人实际缴费年限。2、视同缴费年限的计算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由财政供给的事业单位的职工在《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的工作年限,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职工和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1993年12月31日以前的连续工龄以及1994年1月1日至《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1995年6月30日以前的连续工龄以及1995年7月1日至《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私营企业职工、城镇个体经济从业人员1996年7月1日至《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职工原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及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工作期间的连续工龄或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或原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由财政供给的事业单位工作期间的工作年限,可以按照上述有关规定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城区街道所属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1998年6月30日以前的连续工龄以及1998年7月1日至《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军人退出现役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其退役前的军龄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从地方直接招收的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服役前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均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三)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应予计算和不予计算的缴费年限。(四)职工的连续工龄和工作年限的具体认定,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五)《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后退休的职工,退休时男性缴费年限累计不满30年,女性缴费年限累计不满25年,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规定一次性补足医疗保险费的,可认定为缴费年限届满。一次性补足基本医疗保险费计算公式为:一次性缴费金额=缴费基数x10%x[(1+8%)n-1]/8%。其中,n=30年(25年)--职工累计缴费年限,10%为缴费比例,8%为每年缴费递增率。缴费递增率可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相应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审核认定。实施统帐结合的养老保险办法后,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未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其工作年限不能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后至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的安排正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期间,职工的工龄或工作年限、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均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但未按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不能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

5,关于居民医保政策解读

互联网保险购买决策平台-多保鱼保险网是一个保险购买决策平台,提供意外险、健康险、医疗险、人寿险、重疾险评测、攻略、百科、问答知识,帮助用户科学购买合适的保险。学保险知识,选择互联网保险购买决策平台-多保鱼保险网。问:关于居民医保政策解读答:2016年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政策主要有以下变化:一是个人缴费标准将作适度调整。随着医疗消费水平提高,国家逐年增加了居民医保的财政补助资金,2016年的个人缴费标准也将适当提高。缴费标准为学生和少年儿童60元、年满60岁的老年居民100元、其他未就业城镇居民300元,分别提高10元、30元和100元。低保对象、残疾人员、“三无”人员个人仍不用缴费。二是新生儿医疗费实现“追溯”报销。新政策规定,新生儿自出生之日算起,90天内(含90天)缴费参加居民医保,其自出生之日起发生疾病住院的医疗费用可按规定由医保基金给予支付。三是门诊约定机构不可“擅自绑定”。从2016年1月1日起,参保居民只需在首次门诊就诊时持《医疗证》到选定的门诊约定机构办理约定手续,就可以按规定享受门诊统筹待遇。不用事先办理约定手续,门诊约定机构也不得违背参保居民意志进行“擅自绑定”操作。
2015年居民医保缴费 9月1日至12月31日预缴   昨天,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做客“中国大连”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解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居民参保缴费和享受待遇政策,并回答网友提问。据了解,居民医疗保险缴费从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下一年度的保费。2015年老年居民、残疾人缴费510元;未成年居民、大学生缴费60元;低保人员不缴费。   门诊医疗费用每季度   最高支付限额为180元   问: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可以享受到哪些门诊统筹待遇?   答:门诊统筹待遇主要包括按比例支付参保人员的普通门诊医疗费、门诊规定病种(即门诊慢病和门诊大病)医疗费、门诊手术病种医疗费等。门诊统筹待遇基本涵盖了门诊就医的所有类型。   问: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如何支付?   答: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报销不设置起付标准。参保人员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门诊统筹基金支付45%;在统筹地区外,异地安置人员在安置地所选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支付30%。门诊统筹基金支付参保人员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年度内按季度设定最高支付限额,每季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80元。限额不滚存、不累计。   问:参保人员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如何结算?   答:参保人员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实行实时结算。其中,应由医疗保险支付的费用,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直结结算;应由参保人员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由个人用社会保障卡(或医保卡)、现金等方式支付。   城镇居民中断缴费的   可在医保年度内补缴   问:城镇居民应如何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   答:(1)老年居民、学龄前儿童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的街道或社区办理;(2)在校未成年学生和高校大学生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学校负责统一办理;(3)低保人员需提供低保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的街道或社区办理;(4)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的街道或社区办理。其中,取得我市城镇户籍的新生儿,其监护人应在新生儿出生后3个月内为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实行预缴。即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下一年度的保费。持有交通银行缴费卡的老年居民还可以到银行各营业网点缴费。2015年老年居民、残疾人缴费510元;未成年居民、大学生缴费60元;低保人员不缴费。   问:城镇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如何规定?   答:居民医疗保险的待遇享受期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城镇居民未在规定时间参保的,或已经参保的人员中断缴费的,可在医疗保险年度内补缴当年度的医疗保险费,并从缴费满3个月后的次月1日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住院个人负担过重补助   在出院结算时即时补助   问:患者可以同时享受门诊大病和慢性病门诊补助吗?   答:可同时享受。例如:乳腺癌患者既可以申请办理恶性肿瘤门诊慢性病补助、也可以申请办理乳腺癌内分泌治疗补助。   问:住院个人负担过重补助的人员范围及补助费用范围有哪些?补助比例是多少?   答:住院个人负担过重补助的人员范围是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事业单位参保人以及个体劳动者(含下岗和失业人员),不包括农民工以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不含转往异地和异地急诊治疗)因住院、恶性肿瘤门诊放疗、门诊透析等,发生的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年度内累计超过5000元以上的部分,可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给予适当补助。住院个人负担过重补助具体补助标准,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结余情况确定。2010年至今的补助比例为35%;低保人员的补助比例为70%。   问:住院个人负担过重补助的方式是怎样的?   答:住院个人负担过重补助在出院结算时即时补助,无需另外申请办理。

6,国家大病医保新政策包括哪些疾病

大病医保以费用来界定,主要有儿童白血病、先心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这20种。
原发布者:三一作文  *篇一:农村医疗保险20种大病包括哪些  农村医疗保险20种大病包括哪些  昨天,卫生部介绍,2013年,我国农村医疗保障重点将向大病转移。肺癌、胃癌等20种疾病全部纳入大病保障范畴,大病患者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70%,最高可达到90%。新农合人均筹资水平将达到340元左右,新农合资金总额增加到2700亿,一些农村地区的大病患者已经成为受益者。  20种疾病入农村大病保障,包括儿童白血病、先心病、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  2013年,新农合的重点工作,是扩大重大疾病保障的覆盖面,提高补偿比例,避免农民因(大)病返贫。  61岁的河南周口农民马继彪得了胰头癌、肺癌等好几种病,刚在郑州市人民医院做完手术,一共花了7万多元,这笔费用相当于他们一家两年的纯收入。  按照之前的政策,合作医疗8000元以上可以报销65%。而从今年开始,报销比例有了很大提升,8000元到5万可以报销65%,5到8万报销80%,8万以上可以报销90%。  数字上的变化,到了农民手里是实实在在的钱。这一场大病,马继彪的医药费报了5万多元,自己只花了不到两万元。
可以,但是分你是城镇低保还是农村低保户。大病医疗政策正是为低保对象服务的,低保户在生病住院后,由保险或新农合报销完,持有诊断书复印件、医药费收据复印件、保险或新农合报销凭据复印件等有关手续(各地手续并不完全相同)。去本地的民政部门咨询。
2017年大病医保新政策1:职工和城乡居民大病医保将“二合一”“大病医保”是指职工和城乡居民参保人在治疗重大疾病时,对于所发生的大额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再次予以报销。目前广州大病保险主要分两类,一是职工医保中的“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补助”,二是城乡居民医保的“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这是完全不同的两大体系。对于广州市的两类医保参保人来说,享受大病医保都不用另行缴费,但报销限额的水平存在较大的差异。《征求意见稿》要求,在2016年底前,广东各地进一步调整完善大病保险制度;到2017年,建立完善覆盖全体职工和城乡居民的大病医保制度。也就是说,要将职工和城乡居民的大病保险政策“二合一”,“整合职工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统一筹资标准、待遇水平、招标承办、服务管理和信息系统”。同时,大病保险政策实行市级统筹,由各地级以上市统一制定政策、统一组织实施。此外,记者昨日从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处了解到,将来医保改革的目标是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这意味着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也将进行整合。该负责人表示,“目前广东还在测算相关的数据,具体的政策出台要报省政府批准,暂时没有时间表。”能否建立全面覆盖全体职工和城乡居民的大病医保制度,还要看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整合情况,因此,《征求意见稿》中的相关条文可能要修改。2017年大病医保新政策2:大病医保报销上限将大幅提高大病医保的筹资标准方面,《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原则上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的5%左右,并随基金收入和医疗费用变化情况进行合理调整。在待遇水平方面,《征求意见稿》要求各地要合理设定起付标准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具体说来,大病医保起付标准根据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各统筹地区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合理确定,不得高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大病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不低于各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记者了解到,广州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补助的年度报销限额为“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而广州城乡居民大病医保则是个固定数,最高限额为12万元,连续参保(以2015年起算)满2年最高限额可提至15万元,连续参保(以2015年起算)满5年,最高限额可提至18万元。2014年广州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约为6187元,按现行政策计算,广州的职工医保的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限额为6187元×12×3≈22.3万元,而城乡居民大病医保最高限额为18万元。记者按《征求意见稿》计算得知,职工和城乡居民的大病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均将提高到6187元×12×4≈29.7万元。2017年大病医保新政策3:医疗费用越高将获更多医保支付现行办法中,广州市的城乡居民大病医保已实行了分段支付。参保人员住院或门特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中,属于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所对应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全年累计超过1.8万元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支付50%;全年累计超过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支付70%。对此,《征求意见稿》明确,今后将建立完善分段支付机制,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设置大病保险支付比例,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支付比例不低于50%。《征求意见稿》还提出“适当向困难群体倾斜”,具体的政策是“对包括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五保供养对象和低保对象等城乡贫困人口实行倾斜性支付政策,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50%,适当提高支付比例,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017年大病医保新政策4:报销范围、报销比例及报销流程一、2017年大病医保报销范围1. 恶性肿瘤治疗:包括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含内分泌特异抗肿瘤治疗)、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同位素抗肿瘤治疗、介入抗肿瘤治疗以及中医药抗肿瘤治疗。2. 重症尿毒症门诊血透腹透治疗。3. 肾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4. 精神类大病治疗:精神分裂症、抑郁症(中、重度)、躁狂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需要注意的是,以下几种情况不在大病医保的报销范围内:1. 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2. 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推荐购买商业意外伤害保险);3. 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4. 因责任事故引起食物中毒的;5. 因自杀导致治疗的(精神病发作除外);6. 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7. 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推荐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国家全面推开尿毒症、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耐药性结核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8大类大病保障,将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死、脑梗死、血友病、一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12类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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