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纠纷律师电话有吗劳动合同无效的原因是什么

1、一般来讲合同内容违法则合同无效2、具体看情况3、律所电话你打114查询4、也可以直接到律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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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广州合同法律师

广州合同法专家律师彭大成,现执业于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执业多年来,为当事人成功代理了数百宗合同纠纷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深谙广东地区各级法院判例和诉讼程序,具备娴熟的律师执业技巧。对疑难复杂的诉讼案件,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敢于挑战一审败诉、申诉案件,以丰富的诉讼技巧及经验力争败诉案件翻案胜诉。为当事人拔开乌云见青天,平冤昭雪!   彭大成律师的执业宗旨:以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法律解决方案。   彭大成律师的执业理念:变复杂为简单,化腐朽为神奇;弘扬法律,推动法治。 址址:广州市东风中路268号广州交易广场1207—1208室(位于东风路与解放路交界处,地铁二号线D1出口即到,公交车有迎宾馆、中山纪念堂市总工会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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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武汉桥口区有哪些律师事务所

湖北安格律师事务所 ,该所的肖小勇律师服务范围包硚口区,用百度搜一下“肖小勇律师”
找一家较小的律所,律师费可以当面约定。目前有两种收费:一种是固定收费,事先收;另一种是风险收费,是事后收,但会比固定收费高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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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上海婚姻案出名的律师有哪些

上海律师、王律师、律师、杨芳律师、律师是著名的婚姻律师。1.谭开谭开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硕士,从事法律工作11年,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小企业法律顾问。谭开律师办案专业、高效、勤勉、谨慎,成功办理了多起诉讼案件和非诉讼项目。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法律顾问、股权并购、风险防范、尽职调查。2.王、王律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门从事婚姻、房产、经济合同纠纷的律师,上海人,硕士,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专业从事实务,在婚姻、家庭、房产、经济合同法等领域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扎实的理论基础。3.林长宇林长宇律师,中国律师协会会员,现为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以来,一直致力于婚姻法、继承法等民商法领域的研究和实践。擅长:婚姻纠纷、离婚及财产分析、遗产分割、房地产纠纷等。他是典型的学者型律师。4.杨芳律师杨芳律师是华荣律师事务所团队负责人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法学会、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从事法律工作10年以上。杨芳律师带领团队,用专业的法律知识服务每一位客户。5.王婷婷律师王婷婷擅长婚姻案件和离婚案件,办理过许多复杂、重大的离婚财产案件。王婷婷律师,在广州电视台《法治时空》《法战行动》等栏目担任专家评论律师,擅长婚姻法普法节目,同时也是上海电视台婚姻家庭事务首席律师,在上海颇有名气。

5,达州资深合同律师有哪些

成都的循定律所的都律师有很专业的合同律师,有着多年工作经验和许多经典的成功案例,可以让你的问题得到圆满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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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请问武汉市硚口区律师事务所江岸区律师咨询需要多少费用

你好,我是武汉的韩飞律师。律师电话咨询是免费的。如果问题比较复杂,需要找律师当面咨询的,咨询费为200元包干。我正好是武汉律师,目前在江岸区香港路办公。我的联系方式是1398 6149 4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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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合同审查找什么律师

1、合同审查是律师的基本工作之一。常见的合同,执业几年的律师都可以完全胜任的。2、合同的专业性,行业性,复杂性,是律师收费高低的区别。收费高低和合同审查质量挂钩。
审查的要点以及对外形式审查的要点,具体表现在合同主体合格性的审查、合同内容合法性的审查、合同条款实用性的审查、权利义务明确性的审查和交易需求满足性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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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房租租赁合同纠纷 专业律师进

这份租房合同有效,如有未尽事宜可以协商解决,当然,你作为出租人未能按协议出租房屋,乙方有权提出异议,但只要不影响乙方的正常使用,我想可以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已经出租给别人的房屋如果已经到期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迁让诉讼。
这个合同是有效的,但是打官司对你不利,因甲方可以以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提出辩解。 虽然房产证上是你母亲的名字,但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的财产多是夫妻共同财产,你父亲有一定的决定权。
房屋出租人有哪些义 务?   房屋承租人有哪些义 务? 承租人有限购买权纠纷   改变房屋用途的房租 租赁合同的效力认定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后 的责任分担及使用费计算 标准   违法建筑的租赁合同 纠纷   假如违法建筑的租赁 合同被认定无效,无效以 后应该对案件如何处理? 房屋租赁合同如何解除   房屋租赁合同中如何 向对方主张违约责任   房屋租赁合同中如何 向对方主张赔偿损失   房租租赁中装修装饰 物应如何处理 厂房租赁合同纠纷 商铺租赁合同纠纷 房屋转租合同纠纷 买卖不破租赁案件 抵

9,口头合同法条有哪些哪些法律法规规定

《合同法》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三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马颖秋律师解答:您好,非常高兴回答您提出的口头合同的问题。我国现行法律中对口头合同的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六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可以认为口头协议也是合同的一种表现形式,如果双方都认可的口头协议,在法律上认定为有效,但如果一方违约,主张一方的举证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口头协议也具有法律效力。国家法律规定的应当采取书面合同的,当事双方却仅进行口头约定,主张方能举证证明自己已经履行了协议,可以视为有效。法律规定,订立合同的形式可以是书面的方式,也可以是口头合同。口头合同比起书面合同简便易行,只要法律没有规定一定要订立书面合同,而口头合同只要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也同样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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