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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料卖给个人不开发票怎么计算销项税

按含税金额和单位的增值税税率计算销项税。
你好!不开发票就不用交增值税,税额的计算方法是:含税销售额/1.17*0.17如有疑问,请追问。
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入账并缴纳增值税。

废料卖给个人不开发票怎么计算销项税

2,请问一般纳税人开出的普通发票应如计提销项税适用税率是多少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现的销售收入,无论是开具发票还是不开具发票,无论是开具增税专用发票还是开具普通发票,都要按照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计算方法计算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 含税销售收入/(1+增值税税率17%或3%)*增值税税率(17%或3%) 只不过增值税发票上已经计算出不含税收入和销项税额,而普通发票上开具的是价税合计收入,需要和未开具发票收入一起分离出价款和销项税额后分别记帐。

请问一般纳税人开出的普通发票应如计提销项税适用税率是多少

3,增值税进项税销项税如何计算

1、增值税专用发票上:以下金额是指发票上的不含税价款 进项税=进货金额*增值税率 (17%或13%) 销项税=销货金额*增值税率 2、 如果是普通发票或是其他发票(以下金额是指加税合计) 进项税=【进货金额/(1+增值税率)】*增值税率 (17%或13%) 销项税=【销货金额/(1+增值税率)】*增值税率 3、如为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发票都是含税金额(以下金额是指加税合计) 进项税=【进货金额/(1+增值税征收率)】*增值税征收率 (3%) 销项税=【销货金额/(1+增值税征收率)】*增值税征收率

增值税进项税销项税如何计算

4,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计算问题

“销售额”实务中是如果是未注明是否含增值税的,一般是指不含税销售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六条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你公司把购进的100件货物加工成乙产品80件,出售给b公司,取得销售额15000元,你公司要向b公司收取的乙产品货款也不只是15000元,而是15000+15000*17%=17550元,因为b公司这时作为消费者也应该向你公司另外支付2550元的增值税款,这就是你公司的“销项税”。你公司收了这2550元增值税额也并不归你公司所有,你公司也要上交给国家的,所以,2550元的增值税款也不是你公司负担的,你公司也只是代收代缴而已。

5,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那为什么销售额还要换算成不含税呢

因为增值税是价外税。就是说增值税不对货物所包含的增值税款征收增值税。所以,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这个计算公式里的销售额,必须换算成不含税价格,因为流转税具有可转嫁性。如果卖东西的人连税款都赚不回来,岂不要折本。折本的买卖是没人做的。税,最后都是最终消费者承担了。从这个角度度来说,企业没有纳税大户,真正的纳税大户是广大消费者。企业仅是为国家向最终消费者收税而已。
因为增值税是价外税。就是说增值税不对货物所包含的增值税款征收增值税。 所以,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这个计算公式里的销售额,必须换算成不含税价格
计算23400除(1+17%)就是23400/1.17=20000(不含税收入)20000*0.17=3400(销项税)
增值税是价外税,由买方承担税费,所以实际上你所说的销售额是不含税销售额+税费

6,如何计算增值税销项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项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本通知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适用税率17% ,不区分是否超过原值。销售08年12月31日以前的也不区分是否超过原值了,全部按4%的税率减半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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