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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形资产摊销分录怎么做

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协议规定的年限进行摊销 ,但最长不超过10年,没有规定的按法律或税法的规定年限进行摊销,如果法律或协议都有规定按年限短的摊销。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无形资产摊消 贷: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摊销分录怎么做

2,无形资产摊销方法的探讨

无形资产摊销主要涉及无形资产成本、摊销开始月份、摊销方法、摊销年限、残值等因素。无形资产成本即入账价值。至于摊销开始月份、摊销方法和摊销年限可参考会计制度; 会计制度规定:无形资产的成本应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摊销。也就是说,无形资产的摊销月份为取得当月; 摊销方法为:直线法; 摊销年限:为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比如,某无形资产是2001年3月取得,预计使用年限3年(没有超过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则其成本应从3月份开始在3年内平均摊销。

无形资产摊销方法的探讨

3,无形资产如何摊销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无形资产应当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如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了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该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按如下原则确定: (一) 合同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 (二) 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 (三) 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受益年限和有效年限两者之中较短者。 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10年。 摊销无形资产价值时: 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贷:无形资产
按10年摊销。

无形资产如何摊销

4,无形资产怎么摊销

无形资产的摊销 土地使用权一般是50年,而且无残值,所以会计分录如下 1.取得时 借:无形资产 103000 贷:银行存款 103000 2.次月摊销时,冲减无形资产 103000/12/50=171.67 借:累计摊销 171.67 贷:无形资产 171.67 3.在资产负债表中用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就是无形资产的数额 希望能给你帮助
摊销的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贷:累计摊销 月摊销额=无形资产价值/(合同规定可使用年限*12)
有期限的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摊销,推销年限不低于10年.借:相关费用科目 贷:长期待摊销费用
借:相关费用科目 贷:累计摊销 新准则规定无形资产在摊销时不能直接抵减账面价值
无形资产和待摊费用一样摊销,按年限摊销就行,计入管理费用或生产成本。

5,无形资产一般采用什么摊销方法

采取直线法计算且年限不得低于10年。企业摊销无形资产:企业摊销无形资产,应当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一般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成本等)。某项无形资产所包含的经济利益通过所生产的产品或其他资产实现的,其摊销金额应当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法律依据:《会计准则》:无形资产应当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符合无形资产定义中的可辨认性标准: 1、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够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 2、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 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 商誉不属于无形资产。一般采用直线法2001年的旧会计准则对无形资产摊销的规定是直线平均法,按照无形资产的价值在一定期限内平均摊销,摊销期为合同与法律规定的最低期限,合同与法律无规定的不超过10年。它对所有的无形资产根据使用时间平均摊销,没有考虑不同无形资产的时间价值。2006年新会计准则借鉴国外的摊销方法,对采用直线法摊销也没有实行“一刀切”,而是提出“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更具可行性。准则通过将无形资产区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无限的无形资产划分,使摊销的对象更明确。新准则对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摊销法。

6,什么是无形资产摊销

无形资产的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应当视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 (1)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 (2)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编辑本段]企业摊销无形资产  企业摊销无形资产,应当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  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  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一般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成本等)。某项无形资产所包含的经济利益通过所生产的产品或其他资产实现的,其摊销金额应当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  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  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应当估计其使用寿命,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处理。[编辑本段]无形资产摊销分类  按照使用年限,将无形资产分为期限型无形资产和无期限型无形资产两大类。所谓期限型无形资产,即随该项无形资产的使用,其使用寿命会越来越短,最终在一定的使用年限之后,它将不再属于该企业的一项资产。这个使用期限正如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如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所谓无期限型的无形资产,主要是指那些没有法律规定、合同规定、或公认的使用年限的无形资产。而这里的无期限是一个相对概念,而非绝对的。它是指企业在良好的运行期间的无期限,如果企业面临倒闭,该项相对意义上的无期限型无形资产也随之消失了。如企业的商誉。对于期限型无形资产,随着使用,它会像固定资产等有形资产一样,价值越来越低,因此也能称为价值递耗类无形资产;而对于无期限型无形资产,随着使用,它会发挥越来越大的效用,而不是价值递耗,因此该类无形资产也能称为价值递增类无形资产。之所以这样分类是因为时间期限是一个客观的标准,只要有时间限制,它就是期限型无形资产,否则,为无期限型,一目了然。相比先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将无形资产分为可辨认与不可辨认两大类的分类标准而言更客观。[编辑本段]无形资产摊销调整  在此基础上,对无形资产的摊销作如下调整:  总的来说,可以分为摊销与不摊销两种情况:1、对期限型无形资产项目,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分期摊销,计入损益。其中又包括:(1)对于土地使用权、商标权、专利权等预计使用年限确定,而且减值风险较低的,采用直线法摊销;(2)对非专利技术等有预计使用年限,但考虑技术进步等因素对其价值的影响呈加速变化的,可采用类似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法的加速摊销,以尽快收回投资,这也符合会计核算原则之谨慎原则。2、对无期限型无形资产项目,如商誉,由于它以构入价格作为其入账价值,但是在以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很可能会逐渐增值,所以无需进行价值摊销,甚至要增加其账面价值。这与《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期末如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在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内转回的本质是一致的,因为两者的经济内容是一致的。对于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又得以恢复的,《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转回时借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贷记营业外支出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既然对已计提的减值准备要如此处理,那么对未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项目在价值增加时也应有类似的会计处理:借记无形资产,贷记营业外收入。而且企业应该尽量频繁地做这项工作。  应注意的是现行会计法里面商誉不属于无形资产。[编辑本段]企业摊销无形资产  企业摊销无形资产,应当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  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  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一般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成本等)。某项无形资产所包含的经济利益通过所生产的产品或其他资产实现的,其摊销金额应当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  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  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应当估计其使用寿命,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处理。无形资产摊销规定  现行的企业会计制度对无形资产摊销是这样规定的:无形资产应当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如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了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该无形资产按合同规定受益年限(法律未规定)或法律规定使用年限(合同未规定)或合同规定与法律规定(两者均规定)受益年限中较短者作为其摊销年限进行摊销,再或者,合同、法律均未规定,则摊销年限不应超过10年。笔者认为如此处理还欠妥当。正如企业会计制度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时要充分考虑该项固定资产的性质和消耗方式,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并根据科技发展、环境及其他因素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对于无形资产的摊销也不能如此简单的全额直线摊销,而应有些变化。但这也必须建立在对无形资产的重新分类之基础上:[编辑本段]无形资产摊销分类  按照使用年限,将无形资产分为期限型无形资产和无期限型无形资产两大类。所谓期限型无形资产,即随该项无形资产的使用,其使用寿命会越来越短,最终在一定的使用年限之后,它将不再属于该企业的一项资产。这个使用期限正如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如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所谓无期限型的无形资产,主要是指那些没有法律规定、合同规定、或公认的使用年限的无形资产。而这里的无期限是一个相对概念,而非绝对的。它是指企业在良好的运行期间的无期限,如果企业面临倒闭,该项相对意义上的无期限型无形资产也随之消失了。如企业的商誉。对于期限型无形资产,随着使用,它会像固定资产等有形资产一样,价值越来越低,因此也能称为价值递耗类无形资产;而对于无期限型无形资产,随着使用,它会发挥越来越大的效用,而不是价值递耗,因此该类无形资产也能称为价值递增类无形资产。之所以这样分类是因为时间期限是一个客观的标准,只要有时间限制,它就是期限型无形资产,否则,为无期限型,一目了然。相比先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将无形资产分为可辨认与不可辨认两大类的分类标准而言更客观。[编辑本段]无形资产摊销调整  在此基础上,对无形资产的摊销作如下调整:  总的来说,可以分为摊销与不摊销两种情况:1、对期限型无形资产项目,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分期摊销,计入损益。其中又包括:(1)对于土地使用权、商标权、专利权等预计使用年限确定,而且减值风险较低的,采用直线法摊销;(2)对非专利技术等有预计使用年限,但考虑技术进步等因素对其价值的影响呈加速变化的,可采用类似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法的加速摊销,以尽快收回投资,这也符合会计核算原则之谨慎原则。2、对无期限型无形资产项目,如商誉,由于它以构入价格作为其入账价值,但是在以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很可能会逐渐增值,所以无需进行价值摊销,甚至要增加其账面价值。这与《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期末如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在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内转回的本质是一致的,因为两者的经济内容是一致的。对于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又得以恢复的,《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转回时借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贷记营业外支出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既然对已计提的减值准备要如此处理,那么对未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项目在价值增加时也应有类似的会计处理:借记无形资产,贷记营业外收入。而且企业应该尽量频繁地做这项工作。  应注意的是现行会计法里面商誉不属于无形资产。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应当视为零,  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  当期损益(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成本等)。某项无形资产所包含的经济利益通过所生产的产品或其他资产实现的,其摊销金额应当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   [编辑本段]无形资产摊销规定   如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了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该无形资产按合同规定受益年限(法律未规定)或法律规定使用年限(合同未规定)或合同规定与法律规定(两者均规定)受益年限中较短者作为其摊销年限进行摊销,再或者,合同、法律均未规定,则摊销年限不应超过10年。笔者认为如此处理还欠妥当。正如企业会计制度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时要充分考虑该项固定资产的性质和消耗方式,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并根据科技发展、环境及其他因素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对于无形资产的摊销也不能如此简单的全额直线摊销,而应有些变化。但这也必须建立在对无形资产的重新分类之基础上: [编辑本段]无形资产摊销分类   按照使用年限,将无形资产分为期限型无形资产和无期限型无形资产两大类。所谓期限型无形资产,即随该项无形资产的使用,其使用寿命会越来越短,最终在一定的使用年限之后,它将不再属于该企业的一项资产。这个使用期限正如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如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所谓无期限型的无形资产,主要是指那些没有法律规定、合同规定、或公认的使用年限的无形资产。而这里的无期限是一个相对概念,而非绝对的。它是指企业在良好的运行期间的无期限,如果企业面临倒闭,该项相对意义上的无期限型无形资产也随之消失了。如企业的商誉。对于期限型无形资产,随着使用,它会像固定资产等有形资产一样,价值越来越低,因此也能称为价值递耗类无形资产;而对于无期限型无形资产,随着使用,它会发挥越来越大的效用,而不是价值递耗,因此该类无形资产也能称为价值递增类无形资产。之所以这样分类是因为时间期限是一个客观的标准,只要有时间限制,它就是期限型无形资产,否则,为无期限型,一目了然。相比先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将无形资产分为可辨认与不可辨认两大类的分类标准而言更客观。 [编辑本段]无形资产摊销调整   在此基础上,对无形资产的摊销作如下调整:   总的来说,可以分为摊销与不摊销两种情况:1、对期限型无形资产项目,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分期摊销,计入损益。其中又包括:(1)对于土地使用权、商标权、专利权等预计使用年限确定,而且减值风险较低的,采用直线法摊销;(2)对非专利技术等有预计使用年限,但考虑技术进步等因素对其价值的影响呈加速变化的,可采用类似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法的“加速摊销”,以尽快收回投资,这也符合会计核算原则之谨慎原则。2、对无期限型无形资产项目,如商誉,由于它以构入价格作为其入账价值,但是在以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很可能会逐渐增值,所以无需进行价值摊销,甚至要增加其账面价值。这与《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期末如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在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内转回”的本质是一致的,因为两者的经济内容是一致的。对于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又得以恢复的,《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转回时借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贷记营业外支出——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既然对已计提的减值准备要如此处理,那么对未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项目在价值增加时也应有类似的会计处理:借记无形资产,贷记营业外收入。而且企业应该尽量频繁地做这项工作。   应注意的是现行会计法里面商誉不属于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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