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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如何协商解除

1、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员工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申请书,按照双方协商内容制作“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2、定制合理合法的违约金金额,如果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提出解约的一方需按要求支付违约金。 3、如果违约金高出企业损失的130%,可以向仲裁庭或法庭提出违约金过高,请求降低的申请。 4、进行工作交接,并拿到离职交接单,解除劳动合同前要及时将手上的工作进行交接,整理并结算财务、物品、资料等,离职时需拿到企业盖章的交接单。 5、注意劳动手册与退工单的内容记载,劳动手册和退工单是记载劳动者就业流动情况的凭证,是劳动者的就业权利和劳动保障权利。

劳动合同如何协商解除

2,如何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24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6条:用人单位与劳动都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36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订立容易,解除难。劳动者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只要提前通知,就可以解除。用人单位就不是这样了,要解除劳动合同,就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否则将会产生严重后果。如果被认定为非法解除,将要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有些劳动者还有可能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避免产生劳动纠纷。双方就补偿等一系列问题达成一致,不会产生不良影响,也不会对其他员工产生不好的示范作用。特别在劳动者没有什么明显过错的情况下,要尽量采取协商一致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

如何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3,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什么程序

1、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出:公司及员工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2、达成一致: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 3、通知工会:公司人事处将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通知工会,由工会提出意见,在研究工会的意见后作出处理决定,并将处理结果通知工会; 4、办理工作交接,由公司人事处安排相关员工办理工作交接; 5、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如是公司方提出解除合同,还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经济补偿; 6、劳动合同解除:完成上述流程后,劳动合同按双方约定解除; 7、将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送达相对人(劳动者),可以考虑直接(专递或快件)送达,乃至登报、公告送达等方式,必要时在可以考虑以公证的方式办理以上送达事宜,确保送达问题的万无一失。 8、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人事处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9、备案:对解除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原电子档案以及劳动者违反劳动纪律的证据存档备案,至少保存两年。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什么程序

4,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规定

近日,成都新津读者张女士来电询问:我是某公司员工,与公司签订了5年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和激烈竞争而陷入了经营困难的状况。为摆脱困境,公司决定采取减员增效的办法,提出了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方案。方案规定:员工在方案公布后7天内书面同意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在法定经济补偿金之外再给予额外奖励金。方案公布后,我对是否接受该方案解除劳动合同犹豫不决。10天后,我终于决定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于是向公司提交了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意见书,并要求公司按规定支付法定经济补偿金和额外奖励金。公司接受我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意见书后,同意与我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但不同意支付经济补偿金和额外奖励金。请问:公司的这种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吗? 就张女士提出的问题,本报政策咨询室特邀请四川得道律师事务所刘东律师答复如下: 公司的这种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公司事先提出了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和条件,你未按公司规定的时限进行,说明你未接受公司的协商解除要求。你在公司设定的期限和条件之外提出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视为你另外单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及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是说,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前提条件是由单位先提出。你在向公司提交了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意见书后,公司接受你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意见书后并同意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虽然是符合双方协商的条件,但是由于你是在公司的方案公布后7天后提出的,应视为是由你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协议,那么就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所以,公司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5,解除劳动合同的特征什么是劳动关系协商解除

解除劳动合同是双方签订有劳动合同,也有解除劳动关系的意思,解除劳动关系就是双方有事实劳动关系,只有这一层意思。协议解除具有以下特点:(l)双方当事人具有平等的解除劳动合同请求权。劳动者或用人单位都可以主动向对方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请求。(2)必须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而达成协议,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任何一方不能强加自己的意志于对方当事人。(3)协议解除不受终止劳动合同条件的约束。(4)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如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指?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互相协商,在彼此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义务,遵守合同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因后悔或者难以履行而擅自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为了保障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和劳动者劳动权的实现,本法规定在特定条件和程序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且不违背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被解除的劳动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是在被解除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生效之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进行;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  4、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可以不受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的限制。  应当注意的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和劳动部颁发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6,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指什么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指?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互相协商,在彼此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义务,遵守合同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因后悔或者难以履行而擅自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为了保障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和劳动者劳动权的实现,本法规定在特定条件和程序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且不违背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被解除的劳动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是在被解除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生效之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进行;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  4、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可以不受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的限制。  应当注意的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和劳动部颁发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现在他们主动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和你协商不一致,而强行解除那么按照劳动合同法第87条,需要支付你1个月工资额度的赔偿金;如果他们提出解除且经过你们协商一致而解除,则赔偿你半个月经济补偿金。申请赔偿可以直接向他们提出,如果他们不同意则需要保留他们要求你离职——也就是他们提出要辞退你的证据。----------参考: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指的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为了解除劳动合同,经平等公正自由的协商,达成对于解除该合同的合意,然后宣布原劳动合同解除,双方免除在原合同上的权利义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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