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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补偿

有以下几点,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报酬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差额部分;安排加班未支付加班费的,应支付加班费。

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补偿

2,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补偿

如果是因为单位的过错(如延付工资、强迫劳动、不能保证劳动条件等)而使你辞职的,你能够得到经济补偿;如果是你自愿提前三十天通知单位而辞职则没有补偿;如果是单位向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你支付经济补偿。 补偿的计算是按每工作满一年不长一个月工资,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补偿半个月工资。 工资是指你辞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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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

从入职到现在是一年多一点,按规定应该赔偿一个半月的工资,这里的工资是你上一年的平均工资,包括加班费,年终奖和各种补助等。如果公司未提前通知你,应该再支付你一个月的工资,加上前面的,应该是两个半月的工资。你可以选择接受公司的安排,也可以不接受,完全自愿。但如果接受了公司的安排,你就没有补偿了。如果不接受安排,给你补偿,劳动合同终止。
解除合同要提前一个月通知你或者额外发放一个月工资。应该支付你9000元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调整工作岗位你可以拒绝,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

4,解除劳动合同应付赔偿金

一、《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你参加工作至解除合同时如果满6个月,则可以赔偿1个月工资的双倍金额;如果不满,只能赔半个月工资的双倍金额。 如果你们的合同规定了在什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提前中止协议的话,那么,只要具备了条件,就不算违约,可以中止劳动合同的,这样,就不存在双倍补偿金支付。
规定: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 不给,向当地的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

5,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按规定单位不能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你已经是无限期的劳动合同存续期间,你不同意他就要单方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并支付赔偿金。即支付工资40个月加一个月代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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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员工不来办理...

6,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

  可以向公司提出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7,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是多少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有如下情况:1.企业无违规情况,劳动者自己提出离职的,企业不支付补偿金;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3.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4.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1、《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均未对非因工负伤致残如何补偿作出规定,只规定在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规定,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3、《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关于“疾病、非因工负伤、残废待遇”规定: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确定为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病伤假期工资或疾病非因工负伤救济费停发,改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发给非因工残废救济费,其数额按下列情况规定之:饮食起居需人扶助者为本人工资百分之五十,饮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为本人工资百分之四十,至恢复劳动力或死亡时止;部分丧失劳动力尚能工作者不予发给。 4、综上,从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对于非因工负伤致残的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我国没有对致残方面进行补偿的规定。当然单位内部制度如果规定可以按照单位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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