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小区车位的使用权

不合理
小区车位的使用权首先是要满足有车的业主需求,有多的车位可以对外出租。

2,小区停车位有哪几类

除了地下车库就是小区地上停车位:1,小区入口处 南北方向2,自家楼下 东西方向3,自家楼侧 南北方向4,自家楼前侧 南北方向5,社区门口 东西方向6,亲戚家车库门口 东西南北都可以 7,小区另一侧 南北方向8,高层门洞 南北方向
1,要看停车位的产权,如果产权是开发商的,而且在售楼时一起授予那80户,那么那80户就拥有停车位。2,如果不是1这样,那么停车位就是所有业主共有,分配制度应该由业主委员会制定。建议由业主委员会提出新的分配制定,让物业执行。

3,小区里的停车位属于业主还是开发商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权法、房地产管理法相关规定,土地上的使用权属于广大业主共同使用的。不可能属于开发商,物业根据价格法规定办理了价格备案可以收取停车泊位费,大多数的收益用于小区的公益或纳入专项维修资金账户。
小区停车位属于小区配套设施,所以应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地下停车位在买卖合同上没特别约定,则属于开发商所有,如在公摊上计算在内的就属于全体业主共同
地面的停车位是属于业主的,开发商不能卖,物业公司有权进行管理。物业公司可以要求收费,当然也要负责管理,车出什么问题,可以找物业公司。除非你们全体业主,一致决定不要物业公司管理,不过要是车有什么问题,就是你们自己的事了,物业公司没有责任!
地面的停车位是属于业主的.

4,谁可以详细说说小区车库车位的所有权的归属

看《物权法》啊,说的很清楚。“建筑区划内的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所以一般来说地上停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地下的所有权问题就没有明确了。
从法律角度,所谓小区是业主的小区,小区内的公共设施应归业主所有。从会计核算的角度,小区内一切公共设施的建造成本都分摊给每个单元住户,也就是说,小区内一切公共设施已由业主们买单了,所以小区车位所有权归业主。从法律角度和经济角度上讲:谁投资,产权归谁。但现在小区物业向每个车位收取一定费用(例如200元/月),应该是车辆的看护费,而不是车位的成交价,若是更换物业时,任何物业都无权处置小区内的一切公共设施,同样说明了这个道理。

5,物权法规定小区车位的权属聊吗

地上公共空间的停车位为小区全体业主共有。地下停车位未参与公摊部分所有权一般属开发商,可租可售;人防区域的车位,开发商只有使用权,只能出租。地下的停车位业主均没有所有权,只有因签订车位出租或使用合同而取得的车位使用权。
露天的道路如果不是法律明文规定为城镇公共道理的,应当为小区的业主共同所有。小区的车位如果购房时开发商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就是开发商的。不过,小区的车位应当首先满足小区业主的需求。 具体的规定可以看《物权法》 第七十三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6,小区车位不够 业主怎么办

总体上来说,车位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能办出产权证的,另一种是不能办出产权证的。所以在大家购买车位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了解清楚,你签署的是《机动车位购置协议》,还是《车位租赁协议》或《使用权转让协议》。 常见的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也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的车位。只要列入了公摊,从法律上来说就属于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因为是全体业主共有。因此该类车位不可以购买产权但可以租赁。另一种是人防车位。 人防车位不同于其它车位,有着其特殊性。因为人防车位所占的面积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又是属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根据有关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此外,建设部相关条例已明确规定,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因此,人防车位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该类车位也不可以购买产权。 那人防车位可不可以进行租赁呢?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对人防车位的租赁主要有两种观点: 观点一、部分*认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出售和转让人防工程的产权和使用权,转让人防工程车位的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和买受人利益,即使双方签订了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该协议也是无效的。 观点二、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交由开发商开发管理的,开发商可以通过租赁人防车位获得租金,但使用人防工程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因此,如要租赁人防车位最好先取得人防部门的许可。而且,租赁人防车位存在着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该车位被政府部门无偿征用的可能性。 最后,大家在约定租赁期限还要注意,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1、可以找物业和业主委员会商议,每年抽签决定次年车位使用权,将原有车位抽签轮换,轮流使用比较公平,解决部分停车的问题。2、目前很多小区在规划中的隔离桩一点用处没有,自行车也不在里面骑行,造成道路狭窄,很多地方停车也不太方便,也容易造成小区内拥堵。可以把小区内隔离障碍拆除,转化成临时停车位。并重新规划好停车位,取消固定停车位,进小区统一计时收费,长期居住的居民有房产的可以办年卡。这样可以比较合理的安排车位,保证其合理利用,不会乱停占用交通要道。如果有车随便停在有车位规划的地方,或是停在没有规划的地方隔夜停车,就将被锁或罚款。本条内容来源于:建筑工业出版社《家庭装修大全》
如果是普遍现象,而且成为小区的业主共识,可以请物业出面将部分的绿化转变成为公共停车位. 但会损害一部分业主的利益,所以必须是大部分业主认同才行. 提高车位的出租价格,不要鼓动新业主继续买车,增加负担

文章TAG:小区  车位  使用  使用权  小区车位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