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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事诉讼的法庭程序是什么

审查当事人的身份 当事人宣读诉状及答辩 举证质证 法庭辩论 当事人最后陈诉 法庭调解 在法庭笔录上签名

民事诉讼的法庭程序是什么

2,民事审判庭的组成人员有哪些

审判员、书记员、法警、被告、原告、证人、被告代理人、原告代理人。
民事审判庭的分工最高院并没有同意的规定,但是现在的民事一庭、民事二庭是由早先的民事庭和经济庭转化过来的。因此,基本上民事案件在民一庭审理,合同等经济纠纷案件在民事二庭审理。很多地方设立民事三庭一般都是审理房地产纠纷。因为最高院并无统一的规定,各地还会存在一些细微的差别。

民事审判庭的组成人员有哪些

3,民事法庭审判程序

民事法庭审判程序:开庭、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当事人做最后陈述、合议庭讨论、审判长宣判。如果双方当事人都同意调解的,可以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调解。谢谢阅读!
没关系,普通诉讼时效是两年,因为你已经提起诉讼了,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止,如果这次*一直拖,可以有二十年除斥期间,如果给你了中止的裁定,诉讼时效重新计算,就是说又变成两年了,至于今年是不是能结案,看起来悬

民事法庭审判程序

4,民事案件法庭审判程序是怎样的

人民*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确认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进行调解或判决。开庭审理可分为:   ①准备阶段。由法庭查明和解决案件能否进行实体审理的问题。   ②法庭调查。即在法庭上审查各种证据,对案情进行直接、全面调查。   ③法庭辩论。   ④调解或判决。   法庭在审理和辩论的基础上可进行调解,达成协议,审理即告终结;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依次判决。 人民*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到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5,民事法庭纪律

一、当事入及其诉讼代理人和旁听人员必须听从审判长的指挥。 二、审判人员进入法庭和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宣告*裁判时,全体人员应当起立。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须站立发言。 四、开庭时,当事人及代理人以及旁听人员须关闭手提电话、传呼机以及其他通讯用具。 五、审判庭内所有台面不准摆放饮料;法庭内不得抽烟,不得乱扔垃圾。 六、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1、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2、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3、不得发言、提问; 4、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七、新闻记者旁听应遵守本规则,未经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许可,不得在庭审过程中录音、录像和摄影。 八、对于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审判人或独任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于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民事诉讼中的法庭辩论有哪些技巧

民事诉讼第一审普2113通程序庭审操作规范一、开庭准备和开庭宣布 1、庭前准备工作。5261 书记员应先期到达法庭4102,做好以下开庭前准备工作: (1)宣布:请诉讼1653参加人入庭就坐。检查诉讼参加内人出庭情况。如有一方诉讼参加人未到庭的,应立即报告审判长处容理...
一、基本功与操作技巧  人的思维只有通过表达,才能达到影响他人的作用。表达得好坏取决于表达的内容,但表达技巧也是关系到表达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不仅要有好的文字组织能力,还应具有准确、简洁、清楚、生动的语言表达能力。  1、文字表达技巧  综合案情,理顺辩论思路,写好代理词、辩护词,是庭前必做的一项基础工作。  第一,字斟句酌,用词准确;  第二,调配语句,合理布局;  第三,篇章衔接,环环相扣;  第四,结构严谨,条理清楚;  第五,重点突出,详略恰当。  2、语言表达技巧  具有驾驭、支配辩论形势的能力。在庭审辩论中,应当做到:  第一、脱稿,并善于把前言说好。在设计这方面的语气和选择言词时必须达到的效果是:  ①立即抓住整个法庭的注意力;  ②传达案件的严重性或表现出对本案的真诚;  ③表明对本案的信心。  第二,控制语速,并吐字清晰。有了好的辩论内容,还需有好的表达方式。在庭审辩论时,应做到口齿清楚,发音准确,音调和谐,快慢适度。力争达到声调上的抑扬顿挫,以提高论辩感染效果。  第三,善于入情入理。语言可以伤人,也可以感人。用辩论语言伤人,是不道德的。辩论语言以情感人,则是可取的。使用这一语言情感时,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①具体案件的辩论语言感情色彩,要有与案情相适应的基调。②绝不能带有当事人的感情色彩。操作的情感就是经过理智语言处理过的辩论情感、法律语言情感。③情感措辞应是发而不露、放而不纵、委婉、曲折、含蓄的中性语言。  3、形象技巧  除了文字表达、语言表达技巧外,还应具有良好的体态语言表达技巧。有声与无声、语言与体态的融合统一,才能体现精湛的表达能力。  第一,柔中有刚,举止大方。  在庭审辩论中要有风度,有气魄,不卑不亢,不趾高气扬。在辩论得势时,不忘乎所以,轻视对方;在失利时,不惊慌失措,手忙脚乱。发言必须权衡,切不可轻率发表无准备、无水平的言辞。在任何情形下,都应举止大方,沉稳有序,言而有据。应具有这种刚柔并济、以静制动、以稳求成的形象。  第二,善于控制情绪。  法庭辩论情况也常常如此。在庭审中可能遇到事先没有预料到或已预料到的非正常的阻碍、干扰、发难等情况。这就要求控制自己的情绪,怒而不暴跳如雷,惊却能声色不露,即时采取有效措施,平息、安定、排除意外,做到应变自如,稳中求胜。  第三、注意区分第一轮辩论以及随后的二、三轮辩论的区别。  一轮辩论可以事先准备,而在后的多轮辩论则应视法庭辩论情况随机应变,应针对对方上一轮的观点进行有的放矢的驳斥,但不应一味重复己方已经充分阐述过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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