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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根据公司管理模式及各部门职能,进行编辑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十字管理方针,横到边、竖到底的原则,层层抓落实,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如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怎样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可以通过安全生产法规定的我国安全生产机制来回答:1.《安法》第三条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2. 这里面很清晰的表明:安全生产政府负监督管理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即企业负主体责任。

怎样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3,如何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

如何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其一,要主动强化学习,提高认识。各级党委通过深入学习,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不称职”的理念,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其二,要准确把握内涵,细化责任。充分发挥党委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反·腐·倡·廉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形成具体的工作支撑。进一步明确和坚持好党委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其三,要切实强化措施,保障落实。把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纳入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突出对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情况、“四·风”方面问题的巡查监督,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以严格的责任追究确保主体责任落到实处。2、纪委要落实好监督责任,必须严格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首先要转职能、聚焦主业。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依据*和行政监察法,把不该管的交还给主责部门,回归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这个主业主责。纪委要敢于碰硬、敢动真格,才能不辱使命、不负众望。其次要转方式、强化监督。建立健全加强纪委监督责任的制度机制,完善纪委对同级党委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机制。坚持纪检监察工作是“监督的再监督”的基本定位,切实改进工作方式方法,真正做到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再次要转作风、打造一支过硬队伍。要坚决落实中央纪委提出的“对自身监督必须更加严格,执行纪律必须更加刚性”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纪检干部能力和作风建设,始终坚守责任担当、强化纪律约束,以打造执纪监督的过硬队伍来保障纪委监督责任的有效落实。

如何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

4,如何理解落实党委党委的主体责任与纪委的监督责任

一、什么是党委主体责任,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落实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就是党委(党组)要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二是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三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四是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五是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二、如何落实好纪委的监督责任? 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必须协助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协助党委、政府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更多地担负起惩治腐败方面的责任,组织协调有关力量,加大办案力度。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要求,保证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落实好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等制度。坚持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要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的落实,强力推进“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大执纪检查和惩戒问责力度。 要完善高效顺畅的反腐败案件协调机制,建立健全下级纪委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向上级纪委报告制度、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案件查办领导机制;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司法机关案件及案件线索移送制度。加强案件审理和监督管理,严明审查纪律,坚决纠正跑风漏气、违纪违规办案行为。认真落实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对办案安全事故必须严肃追究,既要追究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也要追究党委和纪委有关领导的责任。要加强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管理,派驻机构要对派出机关负责,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在党组(党委)中不允许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确保专司监督职责,突出抓好主业。

5,如何落实主体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是党和国家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纳入法制轨道的一个重要步骤,是落实党中央提出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具体表现。  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定不移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关系我们党生死存亡的重大政治问题,*有定,上级有要求,现实有需要。如何把好“总关口”、如何牵好“牛鼻子”是当前新形势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关键所在。   一是必须强化责任主体意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首先要提高责任主体的认识。只有认识到位,才能有抓这项工作的自觉性,才能对自己所管辖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敢抓敢管,认真负责。因此,各级党组织要强化主体意识,强化“一岗双责”意识,把管事与管人、抓经济建设与抓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全面责任。要进一步提高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不称职”的思想认识,强化责任主体意识,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础。要把反腐倡廉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局的党建、业务考核制度中,做详细部署,抓阶段性落实,同业务工作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党委一把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主动承担起领导和组织责任,在不断推动本单位、本部门各项工作的同时,努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是逐级分解,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细化到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就是要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层层分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量化、细化,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一分解到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到所属单位、部门直至工作岗位和具体人,使每一位领导干部都能明确自己在反腐倡廉工作中应承担的任务、担负的责任,做到人人有责任、有压力、有动力,真正形成“反腐败重担大家挑,人人肩上有指标”的责任落实机制。根据责任主体的工作范围,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目标,从明晰责任、细化措施、规定时限三个方面进行分解,同时通过划分责任区,签定党风廉政责任书等形式将责任范围、责任内容确定下来。落实责任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做到人人有责任,有压力、有动力。     三是建立健全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体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作为责任主体,在其职权范围内,总揽全局,处于领导地位,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过程中,责任主体只有始终不渝地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只有把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基本职责,同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检查、同步考核,只有切实做到“一岗双职”,才能有力的推动责任制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 四是严格考核,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责任具体落实。检查考核是有效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重要环节,也是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的根本保证。检查考核应当把握以下几点: 首先,考核标准要规范。规范的考核标准是发挥检查考核功能作用的重要因素。其次,是考核内容要具体。考核内容安排是掌握目标完成情况的根本所在,所以必须具体。再次,考核方法要灵活。采取灵活多样的考核方法,是增强考核效能,使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到实处的重要保证。

6,如何开展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

一、 细化分解内容,明确落实“两个责任”的分工定位明晰党委的主体责任。党委的主体责任是由多个层面构成的责任体系,必须按照分层定责和结合实际的原则将基层党委主体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个层面,细化基层党委班子、党委第一责任人以及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具体职责,科学划分各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建立完善工作程序和保障机制,切实做到“一岗双责”。明晰纪委的监督责任。要按照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的要求,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纪委监督责任的履行,按照纪委“三转”的要求,要着重明确、细化“检查,督导、纠错、考评、追责、惩戒”等环节上所应负的责任,创新监督方式,完善纪委对同级党委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璋设责任制的监督机制,探索对纪委监督责任的再监督机制,不断提高纪委监督责任履行的规范性和公信力。二、健全工作机制,把握落实“两个责任”的具体抓手完善领导机制。要完善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有效防控廉政风险、协调推进重点任务等工作机制,逐项分解夯实责任,促进党委班子、主要领导和班子其他成员严格履行自身责任。建立定期汇报制度。应组织基层单位定期召开汇报交流会,年底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重点汇报“两个责任”完成情况,交流好的经验和做法,探讨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完善巡查督导制度。加强和改进监督的形式、途径、方式,深入了解基层反腐倡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及“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优化考评机制。要积极探索建立“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群众参与”的常态化、立体式考评模式,坚持把基层履行“两个责任”的情况作为日常巡视的重要内容,定期选取一些权力较集中、资金较为密集、信访问题较多、腐败案件多发的重点地区和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同时引入第三方评议机制。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三、加大追究力度,强化落实“两个责任”的倒逼机制完善责任追究办法。既要强化问题倒逼的原则和标准,又要理顺责任追究关系,要准确区别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直接责任与领导责任,前任领导责任与现任领导责任等界限,用好“签字背书”和“一案双查”,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党委和纪委的“失责”行为、对各级组织和领导千部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实施责任追究倒查机制,出了问题从严从快处理,实行层层追究,杜绝以经济处罚为由逃避执纪,或以集体决策失误为由逃避个人责任,形成良性的责任导向,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是*赋予党组织和纪检组织重要职责,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明确“两个责任”党组织的主体责任是全面责任、首要责任。主要包括五个方面:领导责任。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研究、分析、部署;教育责任。组织*干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管理责任。做到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检查考核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定期检查考核,严格奖惩兑现。示范责任。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勤政、廉政,作出表率。纪检组织的监督责任是具体责任、主要责任。监督的对象是组织、集体及成员。监督的内容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干部的教育和管理情况;贯彻落实法规制度,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情况;党风政风建设情况;支持配合上级纪检组织开展执纪监督和查办案件工作情况等。明确落实“两个责任”存在的共性问题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在个别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由谁主抓、该谁负责认识模糊,错误地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各级纪检组织的事情,应由纪检组织书记或组长负责。第一责任人的观念没有建立,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措施不力,工作被动应付,存在畏难情绪,怕招怨,怕捅娄子等。制度不健全或落实不够到位。近年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得到了完善,地方建立健全了村财乡镇代管以及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三资”管理等制度,但在具体的财务管理、农村项目工程实施等重大事项上,缺少规范的操作规程和必要的制度手段,让人钻了空子。队伍力量不足,监管不到位。近几年来,惠农政策多,农村低保、农村医疗保险、危房改造补助、良种补贴、农机补贴、水稻保险等各项补贴资金,由于监督制度不够完善,镇村纪检队伍力量不足,使监督有盲点,程序不规范,执行走了样。责任追究制没有落实到位。近几年,按照上级目标考核要求,层层签订了责任状,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但有的流于形式较多,落实的较少。明确落实“两个责任”的途径定责。解决“责任定位不够准确”的问题。落实责任的前提是要定下规则,定好党组织主体和纪检组织的“责”,明确双方“责任田”。根据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精神和地方实际情况,上级党组织要求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出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清晰界定基层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田”,以责任归位促责任到位。考责。解决“责任制落实考不考一个样”的问题。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制度,实行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领导班子考核与领导干部个人考核相结合。要科学设置考核内容,突出考核基层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组织履责情况,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以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等情况,并提高这方面工作考评分值的比重。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认真研究考核等次结果,及时召开考核结果通报会,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问责。解决“责任制落实好不好一个样”的问题。首先要“签字背书”倒逼追责。无论是党组织还是纪检组织,或是职能部门,都要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签字背书”,一旦出现问题,依据签字追根溯源,以倒查倒逼机制形成各负其责的局面;其次要“一案双查”严格追责,坚决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坚持把集体责任与个体责任、党组织责任与纪检组织责任捆绑起来,防止以集体名义不了了之,根治责任“追究难”、“难追究”的痼疾。
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是*赋予党组织和纪检组织重要职责,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明确“两个责任”党组织的主体责任是全面责任、首要责任。主要包括五个方面:领导责任。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研究、分析、部署;教育责任。组织*干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管理责任。做到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检查考核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定期检查考核,严格奖惩兑现。示范责任。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勤政、廉政,作出表率。纪检组织的监督责任是具体责任、主要责任。监督的对象是组织、集体及成员。监督的内容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干部的教育和管理情况;贯彻落实法规制度,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情况;党风政风建设情况;支持配合上级纪检组织开展执纪监督和查办案件工作情况等。明确落实“两个责任”存在的共性问题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在个别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由谁主抓、该谁负责认识模糊,错误地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各级纪检组织的事情,应由纪检组织书记或组长负责。第一责任人的观念没有建立,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措施不力,工作被动应付,存在畏难情绪,怕招怨,怕捅娄子等。制度不健全或落实不够到位。近年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得到了完善,地方建立健全了村财乡镇代管以及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三资”管理等制度,但在具体的财务管理、农村项目工程实施等重大事项上,缺少规范的操作规程和必要的制度手段,让人钻了空子。队伍力量不足,监管不到位。近几年来,惠农政策多,农村低保、农村医疗保险、危房改造补助、良种补贴、农机补贴、水稻保险等各项补贴资金,由于监督制度不够完善,镇村纪检队伍力量不足,使监督有盲点,程序不规范,执行走了样。责任追究制没有落实到位。近几年,按照上级目标考核要求,层层签订了责任状,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但有的流于形式较多,落实的较少。明确落实“两个责任”的途径定责。解决“责任定位不够准确”的问题。落实责任的前提是要定下规则,定好党组织主体和纪检组织的“责”,明确双方“责任田”。根据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精神和地方实际情况,上级党组织要求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出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清晰界定基层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田”,以责任归位促责任到位。考责。解决“责任制落实考不考一个样”的问题。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制度,实行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领导班子考核与领导干部个人考核相结合。要科学设置考核内容,突出考核基层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组织履责情况,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以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等情况,并提高这方面工作考评分值的比重。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认真研究考核等次结果,及时召开考核结果通报会,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问责。解决“责任制落实好不好一个样”的问题。首先要“签字背书”倒逼追责。无论是党组织还是纪检组织,或是职能部门,都要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签字背书”,一旦出现问题,依据签字追根溯源,以倒查倒逼机制形成各负其责的局面;其次要“一案双查”严格追责,坚决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坚持把集体责任与个体责任、党组织责任与纪检组织责任捆绑起来,防止以集体名义不了了之,根治责任“追究难”、“难追究”的痼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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