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民事诉讼证据规定全文

如果是你个人原因,按撤诉处理,如果是*的原因,可以等到通知再缴纳
上诉一方不按时交纳上诉费用的,按撤诉处理!

2,民事诉讼中的证据规则

律师解答: 证据规则很多,主要指确认证据的范围、调整和约束证明行为的法律规范。具体请参考《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生效的判决书当事人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申请再审,如果没有经过再审改判,个人是不能推翻判决书的,因此*的观点是正确的。  你可以换一种思路来理解,如果每个人认为判决书有错误,都可以不履行判决,不尊重判决,那判决书不就成废纸了吗?
证据规则很多,主要指确认证据的范围、调整和约束证明行为的法律规范。具体请参考《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证据有违法的,也是不能做证据使用。

3,刑事诉讼证据规则有哪些

(一)关联性规则,是指只有与案件事实有关的材料,才能作为证据使用。(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指非法法定程序,以非法方法获取的证据,原则上不具有证据能力,不能为法庭采纳。既包括非法言词证据的排除,也包括非法实物证据的排除。(三)自白任意规则,又称非任意自白排除规则,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只有基于被追诉人自由意志而作出的自白(即承认有罪的供述),才具有可采性;违背当事人意愿或违反法定程序而强制作出的供述不是自白,而是逼供,不具有可采性,必须予以排除。(四)传闻证据规则,也称传闻证据排除规则,即法律排除传闻证据作为认定犯罪事实的根据的规则。主要包括两种形式,一是书面传闻证据,二是言词传闻证据。(五)意见证据规则,是指证人只能陈述自己亲身感受和经历的事实,而不得陈述对该事实的意见或者结论。(六)补强证据规则,是指用以增强另一证据证明力的证据。(七)最佳证据规则,又称原始证据规则,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方式记载的内容来证明案情时,其原件才是最佳证据。

4,证据规则有哪些

《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七条 人民*就数个证据对同一事实的证明力,可以依照下列原则认定:(一)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二)物证、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三)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传来证据;(四)直接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间接证据;(五)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一般小于其他证人证言。
在刑事诉讼中,证据规则的存在目的不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惩罚,相反,如果从最大限度地实现惩罚的立场出发,证据规则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多余的。但是,如果承认诉讼职能上的分工,就必须承认,在刑事诉讼中,最大限度地实现惩罚并非法庭的职能。而证据规则所具有的实体发现功能,也正是表现在通过排除特定的证据保证诉讼证明的严格性和准确程度。基于实体正义的要求,必须在制度上保证惩罚在最大限度上是准确、无误的。

5,什么是证明规则

从法律范畴上,你问的应该是证据规则,指的是确认证据的范围、调整和约束证明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证据规则作为程序法中一个相对独立的部分,具有三方面明显的法律特征:一是具有强制的效力;二是具有明确的指导性,即包括执法人员、律师、当事人和参与人均可直接从中得出自己应当做什么、可以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的答案;三是有明显的程序性。证据规则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有不同的分类:依规范证明活动阶段的不同,可分取证规则、采证规则、查证规则和定案规则等;依调整内容不同,可分规范证明力的证据规则和规范证据能力的证据规则等;依所规范的证明活动性质不同,可分为刑事诉讼证据规则、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和行政诉讼证据规则等。证据规则是我国现行诉讼制度的薄弱环节,从理论和实践角度来说,完善证据规则一是有利于规范执法行为,约束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二是有利于于进一步确立公平竞赛规则,保护公民合法权益。
如果你知道身份证号码代表什么,就知道出生证编号是什么了。出生证是婴儿出生后第一个证件,证号相当于他的身份证号。最前面两个数字与省份的身份证号前两位是一样的。 婴儿入户后,取得了中国户籍,就有了身份证号。出生证号就没有多大用途了
题没有说明白
你表达不清楚

6,刑事的证据规则有哪些

1、是调整证据能力的规则,例如传闻证据规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意见证据规则、最佳证据规则等; 2、是调整证明力的规则,例如关联性规则、补强证据规则等。 (一)关联性规则,是指只有与案件事实有关的材料,才能作为证据使用。我国有关司法解释体现了关联性规则,最高院《解释》第136条第1款,《死刑案件证据规定》第32条第一款,第6条、第23条、第24条、第27条、第29条都对关联性规则作了相应规定。 (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指非法法定程序,以非法方法获取的证据,原则上不具有证据能力,不能为法庭采纳。既包括非法言词证据的排除,也包括非法实物证据的排除。2010年6月发布的《排除非法证据规定》对我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一方面,明确非法证据排除的范围。另一方面,明确了非法取得的被告人审判前供述的排除程序。 (三)自白任意规则,又称非任意自白排除规则,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只有基于被追诉人自由意志而作出的自白(即承认有罪的供述),才具有可采性;违背当事人意愿或违反法定程序而强制作出的供述不是自白,而是逼供,不具有可采性,必须予以排除。我国刑诉法第43条,最高院《解释》第61条和最高检《规则》第265条,以及《排除非法证据规定》都明确规定了排除非法取得的审判前供述及其具体程序。从法律规定来看,我国已经基本确立了自白任意规则。 (四)传闻证据规则,也称传闻证据排除规则,即法律排除传闻证据作为认定犯罪事实的根据的规则。主要包括两种形式,一是书面传闻证据,二是言词传闻证据。我国现行立法并没有规定传闻证据排除规则,只是部分地体现了该规则的精神。 (五)意见证据规则,是指证人只能陈述自己亲身感受和经历的事实,而不得陈述对该事实的意见或者结论。《死刑案件证据规定》对该规则有所体现。 (六)补强证据规则,是指用以增强另一证据证明力的证据。补强证据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补强证据必须具有证据能力。 (2)补强证据本身必须具有担保补强对象真实的能力。 (3)补强证据必须具有独立的来源。 (七)最佳证据规则,又称原始证据规则,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方式记载的内容来证明案情时,其原件才是最佳证据。最高院的解释第53条第1、2款和《死刑案件证据规定》第8条的规定都体现了最佳证据规则的精神。

文章TAG:证据  规则  民事  民事诉讼  证据规则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