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政府采购询价采购项目投标人在开标前一天提出质疑后面的事项应

具体的质疑及后面的投诉处理程序,可以看看《政府采购法》第六章 “质疑与投诉”以及政部令第20号《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8月11日财政部印发)。
和正常投标文件一样,按照招标文件编制,不过相比之下,不必像正式投标那么正式,比如密封之类的稍有瑕疵没关系。这种询价的一般都是低价中标,评分的少。

政府采购询价采购项目投标人在开标前一天提出质疑后面的事项应

2,企业在012投标中弄虚做假怎么举报

先向招标代理公司对中标公示(在合理期限)提出质疑,收到代理公司的质疑回复函后,不满意向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参考文件《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你所在地市质疑投诉办法。一定按程序走,要不很难成功。其次,注意质疑时效,参考《政府采购实施条例》,不是政府采购,参照《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及相关质疑投诉规定
我是来看评论的

企业在012投标中弄虚做假怎么举报

3,财政部第20号令第十条的规定是什么内容

第十条 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二)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三)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四)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五)属于本财政部门管辖; (六)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七)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20 号,《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已经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9月11日起施行.

4,财政局作为采购人可否受理政府采购中的投诉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受理匿名投诉。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8月11日 财政部令第20号) 第六条 供应商投诉实行实名制,其投诉应当有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第八条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 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二)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 (三)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书应当署名。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或许可以。

5,公开招标质疑向谁

招标文件里面会有关于质疑这块的规定,按要求准备材料在规定时间内走程序就行。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第六十三条 投标供应商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质疑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财政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处理投诉事项期间,财政部门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暂停签订合同等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日。第六十四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招标采购单位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第六十五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将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
首先要在法规规定的期限递交书面质疑函,质疑主题必须是相关利益人,被质疑人一般是招标代理公司。可以对招标程序、中标结果等发起质疑。

6,怀疑招标有问题如何以合法手段去搞清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第六章 质疑与投诉第五十一条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第五十二条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第五十三条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第五十四条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者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第五十五条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第五十七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第五十八条投诉人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希望可以帮到你,代写标书可以找我,博晓经纬(深圳)咨询管理
对招标提出异议,然后废标,开始调查,调查清楚继续开标。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文章TAG: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政府采购询价采购项目投标人在开标前一天提出质疑后面的事项应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