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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新鉴定的法律知识重新鉴定是不是双方都在场对方是轻伤过了三

法医鉴定二次鉴定应该是在拿到首次鉴定结论后七天申请重新鉴定,过期不予支持。

2,受害方是重伤我如何申请重新鉴定

如果受害方鉴定为重伤,行为方和受害方对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向办案单位申请重新鉴定。 申请重新鉴定没有期限,一般在*判决前都可以。

受害方是重伤我如何申请重新鉴定

3,申请重新进行法医鉴定的规定是什么

对原鉴定认为不真实,要求重新鉴定或向上一级鉴定部门鉴定。
说实话,这个没有一个很官方的规定!一般都是申请原鉴定单位看是否有必要做重新鉴定,如果原单位认为鉴定结论正确无误的一般不会受理的或建议你去上级机构或者第三方机构申请鉴定,比如请中山医鉴定由派出所出具委托表可以了,要找省厅是由市局联系!

申请重新进行法医鉴定的规定是什么

4,重新鉴定有哪五条条件

《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释〔2001〕33号)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对人民*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予准许:(不受举证期限限制)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第二十八条: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应予准许。(举证期限内提出)

5,什么是重新鉴定

重新鉴定:《工伤保险条例》中并没有规定这个程序。一般是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机构首次对职工进行鉴定作出结论后,发现有部位遗漏或定义不清有明显错误,需重新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叫做重新鉴定。 再次鉴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级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级的劳动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不服也没有别的办法。 复查鉴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复查鉴定。
是一年的时间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七条之规定:“ 当事人对人民*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6,如何申请重新鉴定

如何申请重新鉴定根据*部《*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违法嫌疑人或者受害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鉴定。申请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1、重新鉴定,申请应提交办案部门,并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申请书一般提交给负责该案件的部门,具体就是交给承办案件警官。2、如果经重新鉴定后,鉴定结论有改变的,鉴定费用由*机关承担,如果鉴定结论没有改变,鉴定费用则要重新鉴定申请人自行承担。3、申请重新鉴定时,办案机关会要求受害人予以配合的。不配合的,对其提交的原鉴定结论不予采用。4、伤情重新鉴定,可以在接到伤情鉴定结论书后,*判决前,随时提出;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应当区别情况具体对待。一是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在侦查阶段都已经作过,案件起诉后,被告人、被害人认为鉴定结论有错误,申请人民*再作鉴定,审判人员应当在综合案情的基础上,再作重新鉴定。二是对人身伤害程序上的法医学鉴定,被告人、被害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应当在医学鉴定的基础上,委托有鉴定资格的医院作伤情程序的法医鉴定。三是对同一专门性问题数次鉴定结论有异议,再三要求重新鉴定的,*应当对数次鉴定结论进行内容、程序、方法、人员全面细致审查,对确系存在鉴定结论有明显错误的,当事人的申请理由合理的,可以另行委托新的鉴定部门进行重新鉴定,反之,不予重新鉴定;四是当事人申请到外地(出省范围)重新进行司法鉴定的,可以选择当地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五是对同一个人身伤害案件几个司法机关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不一致,应当到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重新鉴定,不能请其他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或者补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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