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建造合同有哪些法律性,请问船舶在签订建造合同过程是怎样的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 2022-12-03 13:2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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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问船舶在签订建造合同过程是怎样的
技术规格书 厂商表 肯定得是船东提供,交船厂后,可以协商作部分修改再签订最终技术规格书,但是在签订合同前,船厂会给船东报价,造船周期、付款等讨论再签订合同。至于设计公司船东好像是无法指定的,特别是生产设计船东无法干预的。
2,船舶建造合同的法律性质
目前国际上主要有两种观点。其一认为船舶建造合同属于买卖合同,持有这种观点的国家有法国、挪威、瑞典、英国、美国等。其二认为船舶建造合同属于承揽合同,持有这种观点的国家有意大利、日本、德国、南斯拉夫、希腊、葡萄牙等。我国目前还没有明确认定船舶建造合同的法律性质,但一般都认为属于承揽合同。
3,租船合同的法律性质
广义上的租赁合同,具体的还要分,要看的是,您所说的是普通国内法意义上的租赁合同,那么就适用;若是国际法上的船舶租赁合同,则适用国际条约,比如<,海牙规则>
4,船舶建造合同的介绍
船舶建造合同(SHIPBUILDING CONTRACT),指船舶建造人按照约定的条件建造船舶,由订造人支付价款的协议。合同当事一方的建造人(SHIPBUILER),又称为承揽人(CONTRACTOR),通常是指船舶建造厂家(SHIPYARD);另一方当事人是船舶订造人(CUSTOMER),又叫购买人(PURCHASER),通常是船公司或船东(SHIPPING COMPANY/SHIP OWNER)。国际上常用的船舶建造合同标准格式有:1.AWES FORM(西欧船舶建造人学会格式,Association of West European Shipbuilders Form);2.MARAD FORM(美国商务部海事局格式,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Commerce Maritime Administration Form);3.SAJ FORM(日本船舶所有人协会格式,Shipowner Association of Japan Form);4.NORWEGIAN FORM(挪威船舶所有人和挪威船舶建造人格式,Norwegian Shipowners Association & Norwegian Shipbuilders Association Form)。其中,挪威格式应用比较广泛。
5,为什么这样写关于关税和增值税船厂的建造合同
由于船舶建造周期较长,从签订合同到交船一般会有两年左右的时间。在这段时间里,谁也无法肯定国家对出口产品的进料免关税及增值税的政策会不会发生变化。所以提前在合同里明确,这样,即便真的发生了变化,我们也有依据去向船东要求这部分损失。很正常啊 出口船的进口设备原本就不交关税和增值税的 还有 国内设备的增值税出口也退税的 你不能让船东在合同里把这笔钱也算上吧 呵呵
6,船级社和船东之间肯定要签入级合同船厂和船东也要签订建造合同
船厂和船级社签订合同,船厂达到船级社的要求,然后船级社给船厂证书。在新造船阶段,船厂分别面对船东和船级社。船东和船级社并没有直接的关系。在新造船结束以后,船舶转入到营运阶段,船东和船级社之间算是有了合约。这个合约就是船级社发出的证书。西方国家的船结社都是民间组织,是介于船东--船厂之间的第三方检验机构,他能保证船舶的质量和品质;同时,船级社也是一个服务机构,他靠自身严谨的质量管理体系、公平合理的服务赢得市场和口碑。中国的ccs,他本身就是从中国船检局官方机构中分离出来,以便跟国际上的船级社拥有同样的平台。这是中国特色!
7,航次租船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航次租船的法律性质是 运输合同。航次租船又称为定程租船,是以航程为基础的租船方式。在这种租船方式下,船方必须按租船合同规定的航程完成货物运输服务,并负责船舶的经营管理以及船舶在航行中的一切开支费用,租船人按约定支付运费。所以,究其法律性质来说应当是运输合同,只是以航次为内容的运输合同。航次租船是指出租人就约定港口之间的航程提供船舶或部分舱位,承运约定的货物,而由承租人支付约定运费的租船运输行为,主要特点为: 1、航次租船合同的当事人称为出租人和承租人。 2、出租人负责船舶营运并负担费用。 3、运费计算方面,按协议确定,按市场供求情况由双方洽定。 4、航次租船对货物装卸的期限和装卸时间计算办法有明确的规定,并计算滞期费和速遣费。
8,各位答友们谁晓得海洋经济啊海洋经济涉及到哪些法
现代海洋经济包括为开发海洋资源和依赖海洋空间而进行的生产活动,以及直接或间接为开发海洋资源及空间的相关服务性产业活动,这样一些产业活动而形成的经济集合均被视为现代海洋经济范畴。主要包括海洋渔业、海洋交通运输业、海洋船舶工业、海盐业、海洋油气业、滨海旅游业。 新能源开发与利用海上风电开发涉及的法律问题 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洋污染损害赔偿的诉讼主体 污染海洋环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及共同侵权责任的承担 海洋环境污染损害争议解决机制 船舶建造与融资航次租船合同 船舶所有权变动与船舶买卖合同效力之间的问题 涉及抵押贷款船舶保险的法律问题 船舶建造合同纠纷 建造中的船舶所有权归属 港航物流物流合同 涉外海事海商轮船公司海上货物运输无提单放货 船舶有限公司等海运提单欺诈 承运人擅自签发预借提单致货物迟延出运的赔偿责任 海洋金融与保险海洋经济战略下的企业债务性融资 产业投资基金发展 港口基础设施等等。。。。。。。。。。。内容借用了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海洋经济法律服务网①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可以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丰富的自然资源,缓解国家能源危机。(3分)
②有利于扩大就业,增加居民收入,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3分)
③有利于发展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3分)
④有利于发展国际海洋航行贸易,提高国际竞争力。(3分)
(考生如果答出“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促进沿海地区的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也可酌情给分,但本要点最高分不超过3分)
9,船舶登记的实质性要件是什么
一、船舶所有人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应当向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交验足以证明其合法身份的文件,并提供有关船舶技术资料和船舶所有权取得的证明文件的正文、副本。
就购买取得的船舶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的,应当提供下列文件:
(一)购船发票或者船舶的买卖合同和交接文件;
(二)原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出具的船舶所有权登记注销证明书;
(三)未进行抵押的证明文件或者抵押权人同意被抵押船舶转让他人的文件。
就新造船舶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的,应当提供船舶建造合同和交接文件。但是,就建造中的船舶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的,仅需提供船舶建造合同;就自造自用船舶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的,应当提供足以证明其所有权取得的文件。
就因继承、赠与、依法拍卖以及法院判决取得的船舶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的,应当提供具有相应法律效力的船舶所有权取得的证明文件。
二、船舶港船舶登记机关应当对船舶所有权登记申请进行审查核实;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向船舶所有人颁发船舶所在权登记证书,授予船舶登记号码,并在船舶登记簿中载明下列事项:
(一)船舶名称、船舶呼号;
(二)船籍港和登记号码、登记标志;
(三)船舶所有人的名称、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四)船舶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和取得日期;
(五)船舶所有权登记日期;
(六)船舶建造商名称、建造日期和建造地点;
(七)船舶价值、船体材料和船舶主要技术数据;
(八)船舶的曾用名、原船籍港以及原船舶登记的注销或者中止的日期;
(九)船舶为数人共有的,还应当载明船舶共有人的共有情况;
(十)船舶所有人不实际使用和控制船舶的,还应当载明光船承租人或者船舶经营人的名称、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十一)船舶已设定抵押权的,还应当载明船舶抵押权的设定情况。
船舶登记机关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船舶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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