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抗辩合同无效如何处理案件,关于案件审理中发现合同无效的问题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 2023-03-22 17: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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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案件审理中发现合同无效的问题
2,法院判合同无效被告的损失没有提怎么办
应当在案件审理中提出反诉,法院是不告不理的。
合同无效应当返还财产,造成损失的根据过错承担,被告有损失的如原告有过错,被告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提起反诉,如案件已审理终结,可另行提起诉讼。
3,我是被告对方告我当年合同无效
合同纠纷,首先需要看合同约定的是什么内容,既然对方说合同无效,对方的理由是什么,咱们这方要看对方的理由是否成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4,合同法85条债权无效的抗辩权
新债务人可以就原债务人主张债权无效的抗辩。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原文 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先履行抗辩权,又叫后履行抗辩权,也叫顺序履行抗辩权,只是理论界的叫法不一样而已! 合同中的履行抗辩权有三种:1、不安抗辩权2、同时履行抗辩权3、顺序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
5,合同纠纷被告不执行怎么办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裁判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生效裁判文书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若被告拒不履行金钱给付类义务,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供被告的财产线索,申请法院采取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人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方式,强制被告履行给付义务。若被告拒不完成生效文书指定的行为,原告可以申请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等手段,促使被告履行相应的义务。需注意的是,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两年,若超过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且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时效期间提出了异议,人民法院会裁定不予执行。
6,请教各位原告按合同有效起诉要求履行合同被告抗辩合同无效
分两种情况对待:1、法定无效法律规定情形,法院仲裁机构依法撤销宣布无效,这是职权行为。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2、不是法定无效情形的,法院或仲裁机构应申请变更或撤销,这由合同当事方决定。 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1、法院不能依职权排除2、被告抗辩也不能排除,列谁为被告是原告的权利,经法院审查不应列为被告的,法院可以建议原告撤回对不应列为被告的人的起诉,如果原告坚持起诉,法院、判驳回起诉就可以了
7,合同无效起诉
起诉合同无效的诉讼费一般是多少?如果起诉合同无效,仅仅是起诉,合同无效而没有其他的请求,没有其他的主张,没有财产金额的时候,一般就是按件收取诉讼费。一般的根据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办法的规定,由人民法院确定,大概每件50元的样子。如果再起诉合同无效的同时,请求赔偿金赔偿损失的。这个时候依据什么计算?诉讼费就是根据请求赔偿金额的多少,根据这个数额来计算。收取诉讼费。具体的收多少由人民法院按照人民法院诉讼费的收费办法的规定,进行收费。它采取的是按照比例分段累计征收。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1、“合同无效起诉”:这不是无效合同,只是效力待定合同,如果你爷爷明确表示不追认合同,才是无效合同。2、合同无效后,你爷爷有权收回房子,至于买家的损失,应由你父亲负责赔偿,因为你父亲曾经告知买家这房子是你爷爷的、你爷爷不知道卖房一事,所以买方对于损失的造成也有过错,应和你爸分担损失。3、至于起诉:请问:目前这房子是否已经过户给买家?(1)如果房子已经过户给买家:需要由你爷爷起诉,被告是买家、你父亲,要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收回房产、二被告赔偿损失。(2)如果房子还未过户给买家:你爷爷不需要起诉,只把房产证收好、不协助买家过户就行了,买家想过户或是要求损失赔偿,让买家去起诉,你爷爷和你爷爷等着应诉就是了。你爷爷先起诉,麻烦太多。不可以。 如果你要求确认无效,说明你否认合同效力,就谈不上撤销或解除了。 但是,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你有权变更诉讼请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或者: 如果时间来不及,你选择撤诉,重新以另一个诉讼请求提起诉讼。广东胡律师:被告是买方,你父亲是第二被告,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 你可以在起诉状中的诉讼请求中写上:判令第三人不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依据就是之前已尽到告知义务和诚实的原则。但法院判不判决这个要看你的证据举证。你怕你父亲有事的话,还没有交易的话你爷爷不需要去起诉,直接把房产从你父亲那儿拿回来就行,再者没有你爷爷的协助,你父亲与买方也过不了户。被告是买房人,父亲属于第三人诉讼费要具体的结案后才能由父亲来负担这是共同故意侵权,首先你爸爸卖你爷爷的房,你爸爸是第一侵权人,既然对方明知你爸爸不是所有权人同时你爸已经告知对方你爷爷不知道卖房的事,对方还是签了,受让人也是故意侵权人,这就不存在缔约过失责任问题。这种情况下,你爷爷起诉的话,你爸爸和受让人应为共同被告,共同承担责任包括承担诉讼费用。 只有当受让人不知道真实情况而认为你父亲有合法处分权的情况下签订了合同,,你爸爸是故意侵权人应为被告,受让人是善意取得才是 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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