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未签订劳动合同

你可以要求 1、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2、超过一年未签劳动合同,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可以主张11个月的两倍工资的差额部分(凭本人的经验,有被支持的,也有不被支持的)、未买社保赔偿金、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前提是辞职)。

未签订劳动合同

2,未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

第一,用人单位在一个月内未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从第二个月起应向你双倍月工资第二:单位还得为你交纳“三金”。如未交纳,可向劳动仲裁委提出申请,要求支付
要是单单以未签订劳动合同提出立即离职是行不通的 如果有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的情况你可以提出离职 单位入职起一个月内未签订劳动合同 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差额

未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

3,未与职员签订劳动合同书怎么办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入职第2个月开始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他们可以要求从2008年2月至签订合同前的双倍工资。现在和未签订合同的员工补签合同。
你好!新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于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故我认为最多赔偿未签订劳动合用2008年2月到2008年8月之间的双倍工资补偿;若贵单位还有职工没有签劳动合同,请尽快补签!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望采纳。

未与职员签订劳动合同书怎么办

4,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怎么办

1、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第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从你进入用人单位开始超过一个月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从你进入用人单位的第二个月开始,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3、建议:一年后再去投诉。 虽然你现在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去投诉,不过最好现在不去,因为如果你去投诉用人单位,没有过多久,他就将你放了,没有意思,反正你与用人单位已经建立事实劳动关系,只要保存好你的一些证据,如出入证、工作证、工资卡等,即使发生什么事情也不怕,与签订劳动合同有一样的效果,所以暂时还是忍气吞声比较好,等到一年以后,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虽然你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由于你与用人单位已经建立事实劳动关系,到时就视为你就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你再去投诉,你就没有后顾之忧了。怎么样?我这一招够狠吧!

5,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建议你详细查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第七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第十八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十)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新劳动合同法中新加入了事实劳动合同关系,也就是说你要保留好你实际在该企业工作的证据,比如工资条、考勤记录、各种你参加的会议、项目等,如果将来与该企业出现合同纠纷,就算不签合同,你也不用怕。
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投诉。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是可以申请仲裁并赔偿员工双倍工资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6,未签劳动合同

当然可以了,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你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还有经济补偿金,还可以让单位给你补缴保险的,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http://employment.yingkelawyer.com/Index.html
可以整理好工作的证据,到劳动监查部门进行申诉,要准备你工作时的工号牌、工作服、工作时间记录,或工作环境留影,工友的口头证言等,现在劳动申诉针对劳动者举证难特别出台了细则,只要有其中之一就可以认定你的劳动关系成立,你还可以用录音的方式得到老板的口头承诺等,那就更加能证明你的劳动关系了,没有签合同,甚至可以要求工厂支付双倍工资的。因为现在劳动合同国家规定是必须强制性签定的,所以现在已经有人利用工厂不签合同打劳动侵权官司来获得双倍赔偿获利了,所以现在打工要知法懂法才不会吃亏。
工作三年未签订劳动合同,应得到的赔偿有:三年的双倍工资补偿;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赔偿金及补办社会保险。 你如果自己不干,是没有补偿的。
只要你有证据,可以证明你是这家公司的员工(比如每个月的工资条,考勤记录等等),就可以去告他。
不可以了 。。。。你应该进厂的时候就应该签的 。。。快走了 谁肯买账?出去找劳动局都没用的
理论上可以 现实上不可以

7,未签订劳动合同

1、未签订劳动合同,你应得到11个月的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若单位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你能够得到二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若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这是违法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你能够得到五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若与单位协商不成,你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关于劳动关系解除问题: 如果单位辞退你,单位是否应给你经济补偿以及经济补偿的多少有以下几个因素: 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给你一个半月的经济补偿; 如果签订劳动合同,单位无故解除你的劳动合同,单位应给你三个月的经济补偿。 如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单位应支付你11个月的经济补偿; 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给你12个半月的经济补偿; 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应给你14个月的经济补偿。 2、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应交到解除劳动关系时止。

文章TAG: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  劳动者  签订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