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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违规交房和合同内容与实际不符

建议业主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查证是否五证不全?若不齐全,则是无法通过竣工验收并且可能引发规划设计变更、房产违规销售、虚假宣传等一系列问题。此开发商在河北别处开发的楼盘也存在同样问题,若有需要,可联系我!
只需要多缴纳3%的差价就可以了。能胜诉

违规交房和合同内容与实际不符

2,不符合交房条件交了房怎么处理

看看购房合同上的交房条件,如果有不符合的标准,可以先跟开发商协商,实在不行了可以起诉,这是有法律保护的。
根据《物业管理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综上所述,管理费收费是由房屋交楼时开始收取的,因此若发现房屋质量有问题或者不能达到交楼条件,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要验收签字,期间的费用自然由建设单位缴纳。

不符合交房条件交了房怎么处理

3,未与业主签定合同的物业公司起诉我

不用怎么判都是你败诉!很简单的问题,就是物业费是包干制还是酬金制的?如果是酬金制的所有的物业费都是业主自己的,你没有缴纳过且享受了物业的服务并没有提出异议!如果你在物业进驻的时候起诉业委会违规操作就不会产生现在的问题,现在是你已享受物业服务且没有提出异议这就是你败诉的原因,和法院的人际关系没有任何关系!上诉也注定是你的败诉!可能按照服务合同约定你还要缴纳滞纳金!
如果签订过合同,物业公司不履行义务,不在大门口值班,任由小偷偷你家东西,不供电供水,不清理垃圾了,你能愿意吗?道理是一样的,业主也不能拒绝交纳物业费,这是业主的义务。《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供电: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未与业主签定合同的物业公司起诉我

4,物业用房不符合国家规定会有哪些问题

你好!工程质量我的回答你还满意吗~~
物业管理用房有住宅与商业之分,各地标准不一样,千分之2-4,商业的会多些;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这些规定主要通过确保业主方利益和物业管理人员办公环境舒适、方便做的相关要求,如果严重违背相关规定,建设单位会被要求进行相关整改。以下是物业用房相关规定:(一) 房屋内墙面应当涂刷涂料,顶棚应当吊顶或涂刷涂料,地面铺设瓷砖,卫生间墙地面应当铺贴瓷砖并安装卫生洁具;(二) 物业管理用房应具备独立使用条件。必须符合安全、消防、环保、卫生等方面的要求,上下水、供电等应当具备正常使用功能,并独立计费;(三) 项目内配置通讯、有线电视、宽带等设施的,应当在物业管理用房内预留端口,具备正常使用功能。二、物业管理用房和其他设备等附属用房设计原则:(一) 按照方便业主、便利服务的原则设置,独栋房屋在一楼应有部分物业管理用房;高层建筑物业管理用房宜在六楼以下,多层建筑宜在三楼以下,并具有自然通风、采光等条件;(二) 为了方便物业管理单位使用,达到集约、集中管理的效果,设别设施用房(包括二次供水、高低压配电、消防供水等)宜集中设置;消防控制室、电视监控室与物业管理客服中心尽可能集中设置。(三) 为方便保洁,无公共卫生间的高层住宅楼在消防楼梯间应设置保洁取水点和污水排放通道。

5,未入住未拿验收钥匙也未和物业管理签合同和开发商签订的购

从你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你就已经是业主了,虽然你没有入住,但是你的权利和义务已经产生,所以按照物权法相关规定,物业向你收取七折或八折的物业管理费是合情合理合法的,从法律角度来说是支持物业的;但是你可以与物业协商,看看能否将物业费的折数再降低一点。毕竟物业和业主是服务和被服务的关系,不要闹得太僵,那样对谁都不好;
根据相关法律《物权法》、地方性法规、《合同法》同时根据物业服务运作流程;物业介入是在发地产交房以前介入的,而且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那样的话,发地产在交房前,需要物业公司的验收,验收完毕以后钥匙就在物业公司保存,直至交房完毕,你所说的要缴纳相关费用(公维基金、物业费及政府要求缴纳的相关费用);
既然你已以收到开发商交房通知快两年了,那赶快按他的八折交了吧!你已经构成了违约!你反购房合同以及补充合同看出来认真看一看吧。
首先,必须明确,开发商发出交房通知书时,房屋是否符合交房条件(竣工验收、消防验收),若未达到交房条件,则发出交房通知的行为不构成交房;其次,商品房交付存在两种交付,一种是房屋本身的移转占有,即交钥匙、办理入伙交接手续,俗称“标的物实际交付”;一种是在符合交付条件的情况下,开发商发出交房通知,在通知书指定的交接时间届满,即视为交房,俗称“法律拟制交付”。再次,若开发商的交房通知符合法律交付条件,则即使买受人未办理交接,仍视为交房,买受人应负担交房后的有关物业管理费,但由于买受人未实际入住,有关物业管理费根据行业管理以及部分地区的政策,应予以优惠收取(5-8折)。最后,建议进一步落实交房通知发出时商品房的状态,再行进一步与物业公司沟通物业费的缴纳,若业主确未入住,以此为由拒不支付物业费,物业公司也无奈,最终也只能上法院起诉,执行也是麻烦。所以,即使依法应支付物业费,经协商,也大有空间,物业公司主张八折,可进一步主张优惠。

6,懂法律的进来关于交房后的物业费的问题

首先您的这种情况是合法的,因为您提到的这些收费都是经过物价局审批了的,如果物价局回复的是,那么这就是合法的,不存在违规收取费用,您所说的装修所用的费用在《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这部法律里面都有明确的规定,您装修时所用电梯相比下会比平常重,读电梯有一定的损害,而物业管理公司的保洁会对电梯打扫清洁等都是一笔费用,而《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写明装修垃圾鼓励由物业管理公司清理运除,以免发生不必要的事故(如不同的装修材料混合有可能会有辐射,可能会发生爆炸,或者对其他业主造成不必要的伤害,以前有很多这方面的案例的)但是您可以自己找其他的除渣公司或者个人运垃圾,我个人觉得300元的除渣费还是比较合理的,而保证金1800主要是在看您在装修的时候是否违规操作或者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的,要是您都按规装修,满12个月会圆满还给您的,但是这12个月我不好说什么,因为这个看物业公司自己定,有的3个月,有的5个月,有的10个月,这个不能确定的,而停车费这个问题更不好说,这个您可以让您们小区的业委会去和物业公司商量一下,而且物价局也答复是那就不好说了,您提到要交一年的物业费才可以拿到钥匙,这个情况就要看您和物业公司、开发商签订的一系列合同了,如:购房合同、物业服务合同等。如果合同写明必须先交一年的物业费才能拿到钥匙,那这样做就没有问题的,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现在很多小区物业费时提前预付的,如一次付一季度或者一年的物业费,您可以仔细的去问问物业公司,看他们那边做什么解释,希望对您有帮助,有点罗嗦了!
物业公司收费是否合理,应以物价局给你的答复为准。你现在只能等着物价局的明确答复。如果物价局说物业公司的收费不合理,你可以要求物业公司返还相应费用,并赔偿损失。
您好,对方已经逾期交房,按照你们签订的《购房合同》,对方是要赔偿违约金但是你们的物业费,是你和物业公司鉴定的服务合同关系,所以两个主体不同这种情况,建议是向开发商索要违约金,然后缴纳给物业公司当物业费!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从物价局的回复可以看出,它的收费标准可能还没批下来,如果物业坚持要按照上述标准收费,你请他拿出物价局的批文。

7,不符合交房条件怎么办

你好,对于房地产商交房不符合交房条件,很多购房人并不采取行动,天真的认为房地产商违约了就理所当然会按合同约定进行赔偿或解除合同 。权利是要靠自己主张的,如果购房人不提出、不主张,甚至以为先住进房子再说,却不知道自己的这种做法已放弃了自己的权利,等于默认了房地产商的违约行为。  1、对于开发商交房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业主完全有权力拒绝收房,同时开发商应承担延期交房责任。  2、对于开发商交房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业主也可以拒绝收房,开发商应承担延期交房责任。  3、对于开发商交房时,出现房屋质量问题,应看房屋质量的严重程度,若质量严重影响入住,业主完全有权力拒绝收房,开发商应承担延期交房责任。推荐阅读:如何提高装修质量 。购房人如对房地产商交房存有疑义的,一定要书面提出,并注意保全证据,如果和房地产商不能通过协商解决又想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的,要注意千万别错过法院 可以接受的诉讼 时间。如未达到交房条件,您有权拒绝收房,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由开发商来承担。建议您带资料当面咨询律师,或请律师陪同办理收房手续(包括是否收房,收房文件的签署等)。望采纳!
1、对于开发商交房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业主完全有权力拒绝收房,同时开发商应承担延期交房责任。2、对于开发商交房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业主也可以拒绝收房,开发商应承担延期交房责任。3、对于开发商交房时,出现房屋质量问题,应看房屋质量的严重程度,若质量严重影响入住,业主完全有权力拒绝收房,开发商应承担延期交房责任。若房屋质量问题不太严重,如墙面有裂缝或小面积脱落等,业主应收房,但开发商应在一定时间内修复,否则业主还可以拒绝收房。
商品房交房的注意事项1、房子是否通过竣工验收,(看竣工验收报告)2、房子内部状况是否完好,装修是否完好3、拿到质保书和使用说明书不符合交房条件拒绝交付,小问题,可以先交房,后面交给物业,限期完善
1、房屋的交付包括实物交付和文件交付,购房者在收楼时应当注意要求开发商提供房地产登记机关认可的测绘机构(深圳市为深圳市地籍测绘大队)出具的预售面积测绘报告和竣工面积测绘报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房地产(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地产(住宅)使用说明书》、《收楼意见书》、《业主临时公约》、前期物业管理企业出具的物业共有部位、公共设施设备接管查验清单等文件,文件不全的,视为不符合交付标准,购房者可以拒绝收楼,开发商需承担逾期交房的法律责任; 2、购房者应当按顺序先验楼再收楼,切不可应开发商要求在办理完毕入伙手续后再验楼,以免开发商逃避责任,自己还要提前支付物业管理费用; 3、购房者如认为房屋不符合交付标准或条件的,应当于约定的异议期内在《收楼意见书》中一次性提出,逾期不提出将被视为同意接收。同样,开发商收到异议后在约定的期限内不予书面答复和处理的,视为购房者异议事实成立,房地产视为没有交付; 4、购房者在收到开发商《入伙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或拖延验收时间的,房屋交付时间为《入伙通知书》中的入伙期限届满之日; 5、开发商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补充购房者实际损失的,应补偿其差额; 6、如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交房违约金,按逾期交付房屋期限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7、如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交房多久购房者可以解约,购房者必须先行催告开发商交房,只有开发商在催告后三个月内仍未交房的情况下,购房者方可解约; 8、如合同没有约定解约权的行使期限,法定期限为一年,自解除权发生之日起计算(如对方当事人有催告,解约权行使的期限为三个月),逾期不行使的,解约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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