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律为主题的论文题目,急求最近新颖的法律类论文题材最好给个大纲谢谢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 2023-02-25 04: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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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寻有关法律论文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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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学的毕业论文有什么好的题目么
1、我国刑事再审程序之改造
2、论民事简易程序的改革和完善
3、论非婚生子女的法律保护
4、论共同犯罪
5、论农村土地使用权法律制度的完善
6、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探析
7、民事诉讼中法院调查取证研究
8、刑讯逼供问题研究
9、论我国刑事司法鉴定制度的现状与完善
4,请帮忙出几个法律论文题目啊
论文题目建议要切入点小 以下都是优秀的经济法和商法的论文题 1、国家干预和市场调节的法律互动与平衡 2、“政府失灵”的经济法调整 3、“市场失灵”的经济法调整 4. 社会公共利益与经济法的关系 5、城乡协调发展的经济法思考 6、论企业的社会责任 7、论我国的银行监管体制 8、论我国的证券监管体制 9、关于政府采购的经济法思考 10、税制改革与经济法的创新 11、论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完善 12、论我国反垄断法的立法思考 13、论产品质量责任的确定 14、关于我国新公司法的若干思考 15、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及处理 16、反垄断法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17、论劳动债权的优先权 18、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缺陷及完善 19、民营经济发展中的经济法思考 20、论集体谈判制度
5,求一篇论文以生活中的法律为主题
刑法和合同法问题 一一解答 1取车时发现车被撞伤。问车库是否属于交通道路 答:这里的车库显然不是交通道路,交通道路是指相对开放的公共场所,允许机动车辆或者非机动车辆正常行驶的公共交通设施。车库,只能属于寄存保管车辆动产的一个场所。 2该事故是否为交通事故 答:该事故不属于交通事故,所谓交通事故是指,驾驶员在驾驶机动车辆或者非机动车辆是,违法交通运输领域内的公共安全,而造成不特定的人或者财产的损失、并且这个损失存在随时向不特定多数人扩张的可能性。该事件与一般的某人将某人的东西砸烂是没有任何区别的 3还是甲与停车场之间的履约问题。 答:是甲与停车场之间的保管合同履行问题,甲可以持有缴纳停车费用的单据主张,保管合同成立,并追求停车场的负责管理人员的违约行为承担责任。 4当然你也可以主张侵权责任。本案中,对于撞伤车辆的行为人来讲 她存在过失或者故意,停车场的负责人肯定是过失,因此这个要么是双过失的共同侵权或者是一方故意、另一方过失共同侵权。但是无论哪种侵权之诉,停车场都将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补充替代责任
6,求法理学中关于法律程序的论文题目
法理学论文题目 1、全球化与中国法律变革 2、论法的国际化与本土化 3、论自然法学派(社会法学派、分析法学派、统一法学派……) 4、论法学研究方法的革新 5、论法律在政治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6、论法治社会与法律权威 7、论公私法的划分 8、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建设与完善 9、论法律的局限性 10、论文化传统对当代中国立法的影响 11、论传统法律资源与法制现代化之关系 12、论法律职业共同体在法治社会中的作用 13、论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之良性互动 14、诊所式法律教育探索 15、欧盟法的法理学思考 16、WTO的法理学思考 17、论国际法与国内法之关系 18、论民法(刑法、经济法、国际贸易法……)的价值 19、现代法的人文困境及其出路 20、论法治的文化基础 21、论法律信仰 22、论中国比较法研究的现状与趋势 23、论法学在依法治国中的作用 24、法理学视野中的可持续发展 25、论司法改革 26、论传媒与司法的关系 27、论司法公正与新闻自由 28、论程序正义 29、论法律解释 30、文学作品的法理学
7,法律论文题目
浅谈责令改正的法律属性及适用 文/陈少江 在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中,责令改正这一行政管理手段已被相当一部分法律法规赋予有关行政机关在管理公共事务或履行职责中行使。作为一种常用的重要行政管理手段,责令改正具有灵活性、可操作性强等特点,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准确界定责令改正的法律属性,确保合法适用责令改正对行政机关推进依法行政,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对责令改正的法律属性及其适用展开探讨,认为“责令改正”是一种行政命令。 一、责令改正的定义 学术界对责令改正的法律属性一直存在分歧,在行政管理过程中适用也存在着差异有的认为责令改正是行政处罚,包括“新罚种”说、“申诫罚”说等;有的认为责令改正是行政强制措施。笔者认为,责令改正既不是行政处罚,也不是行政强制措施,责令改正是一种对特定行政相对人作出的行政命令。这里强调“特定”主要是在于区别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命令(抽象行政行为)。 责令改正,是指行政主体依法作出要求违法行为人停止和纠正违法行为的行政行为。 责令改正的特征有:(1)作出责令改正的主体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2)责令改正的对象是违法行为人,即违法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3)责令改正的作出以行政相对人违法为前提。(4)责令改正是行政主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或依职权作出。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上规定的强制性义务、破坏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的一种行政惩戒措施。行政处罚与责令改正的区别主要有:(1)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惩罚性是行政处罚的基本特征。责令改正的目的在于制止和纠正违法行为,不具有惩罚性。(2)行政处罚的作出除特殊情况外需要遵循立案、调查、取证、决定、告知等严格的法定程序,而作出责令改正程序相对较为简单。另外,从行政处罚的立法上看,首先《行政处罚法》设定的行政处罚种类未纳入“责令改正”这一罚种;其次《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从而可以推定“责令改正”不是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为维护行政管理秩序,预防、制止社会危害事件或者违法行为的发生,依照法律规定,针对特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人身、行为及财产进行临时处置的限权性强制行为。责令改正与行政强制措施都是具有约束力的行政行为,但是二者有明显区别:(1)强制性不同。行政强制措施直接表现为采取强制手段迫使当事人作为或不作为,责令改正是以行政命令的要求当事人纠正或停止违法行为,不具直接强制性。(2)部份行政强制措施不以违法行为为前提,作出责令改正必须以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为前提。 二、责令改正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一)责令改正与警告。虽然责令改正与警告都有警示的功能,但两者也是有区别的。“警告”属于行政处罚中的申诫罚,是《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处罚种类,必须遵循“法无明文规定不可为”原则,即无法律明文规定不可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责令改正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设定作出,在法律法规未明确对违法行为作出处理的规定时,也可依职权作出。 (二)责令改正与责令停产停业。责令改正是要求行政相对人停止或纠正违法行为,责令停产停业是限制或制止行政相对人停止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直接处分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在本质上,责令停产停业是行政处罚,与责令改正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三、责令改正的适用 (一)作出责令改正的条件 1、行为人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2、法律、法规、规章有明确授权由行政机关对某一违法行为给予责令改正或法律、法规、规章虽未明确规定,但依法属于行政机关职权管辖的范围。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的同时,也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二)实践中适用责令改正应注意的问题 1、作出责令改正的期限问题。现行质量法律、法规、规章一般未对责令改正的期限作出规定,实际工作中,法律、法规、规章对责令改正期限有作出规定的,应按规定来确定改正的期限,法律、法规、规章未明确改正期限的,应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确定责令改正的期限,可以当场改正的,应当当场改正。需要一定期限改正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改正期限。 2、作出责令改正的形式问题。理论上,责令改正可以口头也可以书面形式作出,但是口头形式不利用证据的固定保存,容易引起争议,因此建议责令改正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特别是对部份将责令改正作为行政处罚的前置性行政行为的,更应以书面形式作出,避免后续的行政处罚因无程序证据而处于被动。 3、作出责令改正的程序问题。责令改正虽没有像实施行政处罚一样设置了严格的程序,但是作出责令改正也应当遵循一般的行政监督管理程序,即表明身份、进行检查、指出问题、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下达通知书、签字确认等等。 4、《责令改正通知书》表述的问题。《责令改正通知书》中表述的内容应是责令当事人停止或纠正违法行为的意思表示,及未在限定期限内改正可能引起的法律后果。避免将责令改正表述为行政处罚、要求当事人行使其享有的权利或者其他行政行为。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重婚、离婚损害赔偿、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不可抗力、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举证责任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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