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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的定义和范围

不属于工伤的范围

工伤的定义和范围

2,工伤的认定范围有哪些

你列的这些内容已经很全面了,不知你还问什么?
呵呵!工伤认定范围虽然明确,但是能否被认定为工伤还需要其它多种条件和因素,才能评定级别,享受赔偿待遇。还需要学习评残标准和赔偿标准。

工伤的认定范围有哪些

3,工伤认定的范围

身份证、病历、工伤发生时的证人证言、劳动关系的证据等,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
单位没有营业执照,因为主体不适格,你不能申请认定工伤的。你在受伤一年内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身损害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补签的合同日期是在受伤以后吗,这样的话可能对你不利,记得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工伤认定的范围

4,工伤认定范围是什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工伤认定范围包括:一、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二、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三、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四、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五、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六、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活动的;七、因工、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单位工作后旧伤复发的;八、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以及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失踪的,或者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九、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新工伤法确定工伤的范围有哪些

新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6,工伤认定的范围是什么

一、认定工伤的七种法定情形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视同工伤的情形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视同工伤的情形有三种: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扩展资料:工伤认定的材料: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1、工伤认定申请表。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齐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工伤认定
当然算……不管工厂有没有买社保,都得赔。

7,工伤认定范围

工伤是工作伤害的简称,指职工由于工作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事故。那么工伤认定范围是怎样的呢根据我国实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范围一般包括因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类似伤害。(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是指非工作时间内,具体讲是开工前或收工后的一段时间,譬如上班时间为9点到12点然后又14点到18点结束一天的工作,但是职工提前在8点30分到岗或者下班后做完收尾工作时间到18点半等等,均可以认定为“工作时间前后”,但是有一点则特别重要,其目的必须是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比如为启动机器做准备工作,或者关闭机器后收拾与工作有关的机器、工具等。(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必须同时具备,并且必须是在履行本职工作,这里受到的伤害是“非工作原因”,是来自本单位或者外界的“暴力、意外等”所致。打比方,有人在职工履行工作职责的时候蓄意对职工进行打击报复,对其人身进行直接攻击,致使职工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等。(四)、患职业病的。即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因工外出期间”含因工出差以及因工临时外出办理业务等,同时必须是在发生事故时正在履行工作职责,即因工作原因外出,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时下落不明。(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上下班途中”指从居住的住所到工作区域之间的必经路途,发生的机动车事故。对于探亲访友时遇到的机动车事故,不能认定为工伤。而且另外一点特别重要,必须是机动车事故,对于非机动车事故造成的伤害,不能认定为工伤。(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同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是指:1、职工突发与工作无关的及并导致死亡。如果是与工作有关的疾病而导致死亡,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工伤。2、在工作岗位上突发与工作无关并没有导致立即死亡的疾病,但是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为工伤。(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针对转业军人的保护,军人在战斗中或者在履行职责中负伤致残,依据《革命伤残军人评定伤残等级的条件》之规定,军人伤残对于经有关部门评残,取得伤残军人证的退伍军人,如果在用人单位旧病复发,视同为工伤。这主要考虑到革命军人为国家利益已经付出代价,为切实保障革命军人的利益而做出这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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