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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子合同合法吗

合法的,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不能因为合同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就否定其法律效力。可咨询IN财富的老师们。
只要电子合同不违反我国强制性法律规定,符合合同法的生效要件,就是合法且具有法律效力的。

电子合同合法吗

2,电子合同合法吗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充分的发展和信息化办公模式的普及,盖有电子印章的电子文书凭借其便捷、高效、节约成本(纸张、物流、时间、人力)等优点,越来越多被企业使用。但你所在的企业是不是也是用这种方式进行合同签署?接收到对方企业的电子合同,直接打印出来盖章签章,最后归档保管。但这种“电子版”合同真的合法合规吗?相关法律是怎样定义“电子合同”的呢?《电子合同在线订立流程规范》明确提出:电子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数据电文为载体,并利用电子通信手段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本标准适用合同缔约人采用电子签名并使用符合本标准要求的方式订立合同。电子合同订立系统是具备身份认证、电子签名、合同存储与调用等功能,能实现电子合同在线订立及处理的信息系统。要想使用真正合法合规的电子合同,必须选择由国家认可、取得资质的第三方认证服务机构(CA机构)为电子合同提供电子认证服务。相比其他电子合同签署平台,长安签具有一个更为明显的优势:长安签是由陕西省内唯一权威合法的第三方安全认证机构陕西CA提供,可以为用户提供安全级别较高的数字证书,长安签电子合同签署平台可以直接发挥第三方证人的作用,直接高效地出具一份安全可靠、合法合规的《电子签名验证报告》,发挥重要的“鉴定人”的作用。

电子合同合法吗

3,想问一下关于电子合同合法性的问题

简单来说,拿纸质合同和电子合同来比较,只要电子签名可靠,内容没有差别,两者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当然,还有个别法律规定不能使用电子合同的情况。所以重点在于电子签名的可靠性,这关系着电子合同的安全保障。电子合同的安全性保障主要来自于电子印章技术和数字证书。只要是可靠的电子签名,都会与权威机构的数字证书结合,来保障安全可靠。一方面,电子合同的内容在盖了电子印章后不可更改,而且电子印章不能分拆出来使用。另一方面,数字证书是一个网上的身份证,它可以确保合同的签订方和合同本身是可信任的。此外,电子合同采用了密码验证和在传输过程加密的办法,以保证其安全性。电子合同如果万一被篡改,还将会提示为无效合同。而电子印章与一份权威机构出具的数字证书结合,还有双重的密码验证,充分保证合同签订双方的正确身份。在传输中,也将采取加密措施,充分保证数据的保密性。另外,技术上还可以提供专门的阅读插件,可以独立使用,保证合同不外泄。安全电子印章绝对不只是企业用户的产品,如今越来越多的个人网上交易,同样也需要。
看过了,完全可以

想问一下关于电子合同合法性的问题

4,我国对电子合同是否从法律上确认其合法性的

是的,合法。《合同法》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是1999年修改的《合同法》在第11条关于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的规定,确认了电子合同的合法性,可参考《电子商务法概论》2005年版第16页.
合同的合法性只要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双方诚实守信,平等互利。权利和义务相一致。订立的方式各不相同。作为现代新技术的普及,电子合同广泛应用。法律没有明令禁止,即合法。所以电子合同条款只要符合合同法的规定订立与确认。受到法律保护。
朋友,这属骗局,切勿上当受骗,千万不能给对方支付保障金的。
我国尚未明确规定以电子的形式订立合同是否是合法有效的形式,应该看你们订立的合同性质,如果是非要式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如果是要式合同的话,其合法性就有待商榷了。

5,电子合同有法律效力吗法院认可吗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无论合同形式,口头、书面或者电子合同都是一样的效力。
经过合法权威第三方电子签名平台签署的电子合同才具备法律效力。电子合同要具备法律效力要满足下面三大条件:1. 必须通过第三方签署平台来签订电子合同,才能保证签订电子合同过程的公正性和结果的有效性。平台将记录详细的签订过程日志,并通过数字签署加时间戳来保证真实记录和证明各个环节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确保各种电子证据的不可否认性。 我国商务部在电子合同在线订立流程规范中指出:“通过第三方(电子合同服务提供商如沃通电子签名平台)的电子合同订立系统中订立电子合同,才能保证其过程的公正性和结果的有效性。 ”2. 必须使用合法ca提供的数字证书来签署电子合同,这样才能保证签署方的身份的真实性和数字签署的合法性。 《电子签署法》第十四条规定:“可靠的电子签署与手写签署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这里所指的“可靠电子签署”并不是目前市场上所用电子水印或电子图章等,而是一种采用合法ca签发的数字证书来签署的可靠技术手段来保证数字签署的合法性。3. 作为可靠电子签署技术的基本条件是用于签署电子合同的签署证书必须是由adobe信任的证书颁发机构颁发,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签署的pdf文件在adobe 阅读器中查看时显示“签署可信”,打开电子合同时就已经由pdf阅读器验证了合同的有效性和全球可信。

6,电子合同有法律性吗使用普遍吗

通过第三方电子合同订立系统签订电子合同以及采用国家认可的可靠电子签名技术签署的合同能够取代纸质合同,与纸质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性、有效力。目前电子合同还没有特别普及,但电子合同也是未来发展趋势,国家也在倡导无纸质化办公,相信不久的将来电子合同使用也是很普遍的。
有,普遍
众信签电子合同具有书面形式的法律效益如是双方自己进行电子合同签署,则电子合同认定效益需注意一下几点: 1.双方当事人均予认可的电子证据,其打印件应当作为证据认定; 2.对有争议的电子证据,应先核对其电子签名,如相符,应认定系拥有该电子签名的人所收发。 3.如当事人只提交打印稿,而原件已从电脑中永久删除的,除对方认可,否则该打印稿不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因为无法判断是否就是原件;如双方签订的电子合同无第三方机构监管,很容易出现各种问题;所以在签订电子合同的时候,最好找权威组织机构授权的众信签电子合同来签署。
首先,要遵循电子合同订立的法律规范。电子合同也是合同。那么对于合同的订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由于互联网的特殊属性,因此在网上订立电子合同的一方如果采取强势手段行使对电子合同订立过程中的技术管辖权,那就相当于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其电子合同的公正性常常遭到质疑而被推翻。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六条同时还规定,“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可采用“指定特定系统”。所以商务部在《电子合同在线订立流程规范》强调指出,通过第三方(电子合同服务提供商)的电子合同订立系统中订立电子合同才能保证其过程的公正性和结果的有效性。其次,电子合同的签名要具有法律效力。除了订立电子合同的过程有法律规定以外,订立电子合同的所采取的技术手段也有明确和严格的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由此可见,只有使用“可靠的电子签名”,电子合同才具有与纸质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电子签名法》对可靠的电子签名的规定是:“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1)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2)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3)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4)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如工信部在“可靠电子签名及数据电文试点项目”中采用的MMEC可信电子合同技术就是一种可靠的电子签名技术。最后,电子合同的取证与鉴定要符合法定流程。我们为什么需要有效的电子合同呢?这是因为合同的作用除了确立商业活动的内容外,更重要的作用体现在一旦发生法律纠纷,可以成为有效的司法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电子数据”。但普通数据电文形式的所谓“电子合同”要成为司法证据,必须要遵照严格的司法规定。比如需公证机构陪同取证、保管、鉴定等......其过程繁琐,成本高昂。但采用可靠电子签名的电子合同“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因此具备了书证的法律效力,其取证和鉴定流程也可参照书证证据,方便快捷。

7,电子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原发布者:龙源期刊网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互联网技术的不断进步,以电子商务为代表的互联网商业形式不断浮现,成为现代商业中的重要一部分。在商业中合同必不可少,电子商务的崛起极大的推动了电子合同的产生与发展。目前,电子合同已成为一种法律认可的合同形式,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电子合同与传统书面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电子合同毕竟与传统书面合同有其形式上的不同,再加上电子合同是一个较为新兴的事物,人们对电子合同的接受程度还有待提高,因此,针对电子合同的订立、施行与效力认定进行深入探讨,对电子合同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本文就电子合同的产生发展、法律效力、认定问题做出讨论。关键词:电子合同;法律效力;合同;证据;电子公证人引言:随着现代商业的发展和互联网技术的进步,电子商务正逐渐成为现代商业的一项重要形式,其发展速度令人侧目。相应的,电子商务中电子合同的签订数量也在不断增大,电子合同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逐渐成为一种人们了解并接受的合同形式。我国在《合同法》中也规定了电子合同与传统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但在电子合同签订、施行、效力认定中尚存一些问题。对此,国家应出台相应的法律文件,以规范电子合同从签订到效力认定的全过程流程,以保障电子合同的合法性,从而促进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
电子合同是指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通过电子信息网络以电子的形式达成的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从法律角度上来说,一份有效的电子合同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签署双方经过实名认证,使用可靠的电子签名技术。满足锁定签约主体真实身份、有效防止文件篡改、精确记录签约时间三个条件的电子签名才能称得上是可靠电子签名。
电子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电子合同,是指在网络条件下当事人之间为了实现一定目的,通过电子邮件和电子数据交换所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一,电子合同的特征如下:1、订立合同的双方或多方在网络上运作,可以互不见面。合同内容等信息记录在计算机或磁盘等中介载体中,其修改、流转、储存等过程均在计算机内进行。2、表示合同生效的传统签字盖章方式被数字签名(即电子签名)所代替。3、传统合同的生效地点一般为合同成立的地点,而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的合同,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4、电子合同所依赖的电子数据具有易消失性和易改动性。电子数据以磁性介质保存,是无形物,改动、伪造不易留痕迹。电子合同作为证据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作为合同载体的电子数据,无法像传统的纸本合同文件那样直接由人眼阅读,除非将其打印在纸面上或是显示在电脑显示屏上。由此可知,电子合同这一新型的合同形式,其新型的地方主要在于其载体,即电子数据的采用。因为电子合同的载体与传统的书面文件大不相同,这使现行法律规范的某些规定对作为电子合同载体的电子数据的法律效力及有效性产生了影响。如果不解决电子数据的法律效力问题,也就无法确定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这势必对电子商务的正常发展构成极大的阻碍。只有保障了电子数据的有效使用,各种电子商务活动才能广泛展开。所以,电子数据的法律效力问题,可以说是电子商务相关法律问题中起码的、最基本性的问题。二,电子数据法律效力的认可1、《电子商业示范法》与"功能等同"方法对电子数据的书面形式问题如何解决呢《电子商业示范法》提出了一个方案。《电子商业示范法》是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1996年颁布的。该法是针对"以非书面电文形式来传递具有法律意义的信息可能会因使用这种电文所遇到的法律障碍或这种电文的法律效力及有效性的不确定性而受到影响"的情况,向各国立法者提供一套国际公认的规则,以说明怎样去消除此类法律障碍。因此该法实际上是一部关于电子数据效力的法律制度。《电子商业示范法》采用了一种"功能等同(functional-equivalent)"的方法,这种方法立足于分析传统的书面要求的目的和作用,以确定如何通过电子商业技术来达到这些目的或作用。其具体做法是挑出书面形式要求中的基本作用,以其作为标准,一旦数据电文达到这些标准,即可同起着相同作用的相应书面文件一样,享受同等程度的法律认可。据此,《电子商业示范法》在第6条中规定:"如法律要求信息须采用书面形式,则假若一项数据电文所含信息可以调取以备日后查用,即满足了该项要求。"该条对电子商务环境中"书面"的基本标准,以"可以调取以备日后查用"为界,这一法律上对电子数据的书面效力的要求,是一种等价功能上的要求。三,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1)电子数据作为电子商务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具有与书面文件同等的法律效力,不能仅因其不是采用传统书面文件的形式而加以歧视。(2)经过电子签名的电子数据,在具备必要的技术保障下,符合传统法律中书面签名与书面原件的要求,起到与"经签署的文书"和"经签署的原件"同等的法律效力。(3)在任何法律诉讼中,电子数据具有与其他传统证据形式相同的可接受性,不因为其是电子数据的形式而不被接受或影响其证据力。(4)以电子数据为载体的电子合同,不因其采用该载体形式而影响其法律效力、有效性和可执行性,只要其符合法律的其他一些规定,如不欺诈等,就享有与传统书面合同一样的法律效力。
有效。
您好,根据新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第二款规定: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新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第二十六条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承诺到达的时间适用本法 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合同是经由一方的要约被另一方所接受而成立的。按照传统的做法,要约和承诺都是人工进行的,是双方当事人的一种意思表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而众信签电子合同的订立是完全自动化、双方利用计算机进行,根据预先编制的程序,通过因特网自动发出要约或表示承诺,而承诺一旦生效,合同即告成立,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8,电子合同合法性是怎么实现的

首先,在给予电子合同“合法地位”之前,有必要对电子合同背后的法律逻辑进行说明,即法律到底对电子合同做了哪些要求,为什么保障电子合同法律有效性如此重要且繁琐:《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等;——说明:通过网络缔约合同的双方(或多方)必须具备法律“能力”。《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其实说明当事人不用履行合同条款没有约定的事项,合同不能单方篡改;——说明:当事人无需履行合同条款以外事项。《民事诉讼法》规定,根据表现形式不同,民事证据分别为包括电子数据在内的八类证据才能算作证据。——说明:除了法律规定内的证据类型,其他证据形式不受法院认可。由此得出结论:要确保电子合同合法有效,即需解决以下几项问题:谁签署、何时签、怎么存的问题。1、谁签署——身份认证:电子合同订立于网络环境,合同当事人互不碰面。如何在网络环境下确认签合同的就是“你”,是肯定合同成立与否的重要条件之一;2、何时签——签订时间:合同当事人只有在合同签约后才能履行合同,而在签约之前当事人一方即使做了合同上的事,也会因合同当时未成立而无法适用。明确履约时间是减少不必要纠纷的重要措施。3、怎么存——证据能力:合同当事人履行的条款必须经当事人确认并同意,一方修改且未经对方同意确认的内容是不能约束对方的。由此,我们有针对性的在电子合同的各个环节作出有针对性的技术手段:1、电子数字签名 — 验证谁签署当合同发起人通过第三方平台向签署人发起签署请求时,签约主体通过CA认证机构认证身份并获得数字证书才可授权签署。数字签名可确保已签署的内容具备唯一性、不可篡改性、不可抵赖性。2、时间戳 — 记录何时签当使用者在线发生签署或其他动作时,时间戳立即精确地在线生成标记印戳,且标记后无法再做更改,从而确认合同生成的时间保障文件内容不可篡改性,其应用功能也已经被法院认可。3、第三方存证机构 — 解决怎么存如果电子合同的签署方同时负责存储合同内容,其意义就好比运动员同时兼顾裁判员的工作,无法保障绝对的公信力。因此,通过可靠的第三方存证机构作为电子合同的存储环境是避免纠纷的最佳选项。4、公证 — 电子合同呈现的最佳载体在当事人提起诉讼前,有证据灭失或难以取证的可能时,当事人为保障将来诉讼取证需要,可申请权威公证处公证以保全证据。电子合同签署完成,通过采集电子合同哈希值发给权威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当合同产生纠纷时,可直接申请公证机关提供公证书,证明电子合同未经任何篡改,从而证明其法律有效性。以上,就是有关电子合同合法有效性的主要实现方法。
电子合同作为合同一种书面形式,在作为证据使用的时候,首先应当判断该合同是否有效成立。电子合同需要满足合同有效成立的要求。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有效成立须符合:(1)合同当事人主体合法,即电子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电子合同当事人真实的表现了其内心的效果意思,效果意思与表现行为一致;(3)合同内容合法,即电子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社会公共利益;(4)合同标的明确且可能,即电子合同的要约和承诺的内容需明确且具有可履行性。除此之外,作为合同的一种特殊的书面形式,在线签订的电子合同还需满足其他要求,即电子签名的可靠性。我国《电子签名法》第13条规定“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一)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二)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三)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四)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凡是满足上述四个条件的即可认定为可靠的电子签名,起到与手写签名同样的效力。
一、电子合同的书面效力传统纸制书面形式具有的最基本功能,就在于可以较长时间地保存所载信息以供日后调取查阅。联合国《电子商务示范法》规定,如果一项数据电文所含信息,“可以调取以备日后查用”,即符合法律对书面形式的要求,具有书面形式的效力。 该法还规定,就合同的订立而言,除非当事各方另有协议,一项要约以及对要约的承诺均可通过数据电文的手段表示。如使用了一项数据电文来订立合同,则不得仅仅以使用了数据电文为理由而否定该合同的有效性或可执行性。 如今,许多国家法律都将电子合同视为与书面合同“功能等同”。我国的《合同法》,也在合同中引入了数据电文形式,从而确认了电子合同的合法性。二、电子合同的证据效力电子证据作为一种新的能引起一定法律后果的行为载体,在诉讼中,已不仅仅是合同形式,同时也是具有证据意义的权利义务根据。《电子商务示范法》第9 条规定:何方面不得以数据电文形式不是原件为由否定其作为证据的可接受性。 当然,电子证据虽然应当是一种介于物证与书证之间的独立证据。对照《民诉法》第63条的规定,可将其归入“视听资料”类,而新《合同法》也已规定了电子合同可以作为书面合同的形式。因此,我国法律在证据采纳方面的规定不构成将电子证据采纳为证据的障碍。三、电子签名的效力与电子合同的成立 按照新《合同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只有“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电子合同未必具有传统概念下的书面正式文本,此时所谓的签字盖章也就有了新的概念和方式,这就是电子签名。依据我国《电子签名法》第13条规定,电子签字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字:(1)电子签字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2)签署时电子签字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3)签署后对电子签字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4)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其中“可靠的电子签名”不仅仅是一个技术用语,它更是一个法律用语。我国《电子签名法》第14条进一步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由此可见,只有使用“可靠的电子签名”,电子合同才有可能具有与纸质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即书证效力。这是我国《电子签名法》的核心,它确立了可靠的电子签字的法律效力,也为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打下了良好基础。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及普及,电子签名技术帮助人们大幅节省时间和物力成本。在体验互联网带来的便利时,当然也要提高对线上操作环节的重视,认知每个流程的效力,仔细确认每一次“指尖点击”后自己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第三方电子合同签约平台签盾,结合区块链、电子数据保全技术,将法律与信息技术进行交叉融合,用户通过全线上操作即可完成签约、保全、司法、出证等服务,省却了线下签约的各种麻烦。
首先,电子合同具备一定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3、14条规定数据电文和纸面合同一样,是书面形式的一种,具备相同的法律效力2、《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10、11条明确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在法律上确认了电子合同的合法性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16条明确将“电子数据”列入诉讼证据4、《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明确了电子合同在互联网行业的法律效力其次,以签笔盒电子合同平台为例:在电子签约的过程中,通过严格的实名认证、可靠的电子签名、先进的第三方取时、阿里云存证、PDF加密等技术手段,确保合同签署双方的真实身份、真实意愿,达到电子合同防抵赖、防篡改的目的,从而充分保证电子签约全过程的法律效力。
电子合同是《合同法》认可的一种合同形式。但由于电子合同以数据电文为载体,涉及到一系列的技术标准,其中最核心、也最重要的是电子签名技术。这里说的电子签名是一串数据或代码,它采用数字证书的技术手段来确定签名人的真实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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