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展合同纠纷案例分析,展会合同纠纷我方想退展展会方不让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 2023-03-24 04:3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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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展会合同纠纷我方想退展展会方不让
2,会展合同案例
1.生效合同,合同已经签字盖章2.会展中心可以要求适当增加租金来维护自己的权利。法院应根据公平原则适当增加租金
3,会展业经常出现的合同纠纷主要有哪些原因何在如何规范
4,会展政策法规合同效力案例题
1)该合同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中的显失公平的合同。因为当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极不对等,经济利益上不平衡,因而违反了公平合理原则。 2)本案双方虽已签订合同,但属于显失公平的合同,该会展中心可在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行使撤销权的请求 。
5,会展合同案例
1.生效合同,合同已经签字盖章2.会展中心可以要求适当增加租金来维护自己的权利。法院应根据公平原则适当增加租金你好!1、属因重大误解产生的可撤销合同;2、双协商解除原合同另签新合同,协商不成会展中心可诉请法院撤销合同。如有疑问,请追问。可根据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向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请求变更或撤销合同。
6,合同法案例分析2请帮忙明天就要考了
1.冯和陈的抵押关系有效,根据担保法,可以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抵押,并不需要办理登记手续。 2.冯与朱的质押有效。质押需要转移占有,已经将音箱转移占有了,有效。 3.朱与蒋是承揽合同关系。 4.应该是蒋优先行使留置权。然后是质押权,最后是抵押权。在这三种担保中,留置权最优先。 5.定金和违约金不能同时适用,只能选择其一。 6.县良种站要求支付运费,该请求可以得到支持。合同法第62条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7.冯以不可抗力要求免责,不能成立,因从交付之后,所有权转移给了冯,风险也就转移给了冯。
7,合同案例分析
1、该病人是否已被法院宣告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未宣告,且购买电脑当时不处于发病期,则该合同买卖行为合法有效。如果已经宣告或者购买电脑当时处于发病期,则该合同买卖行为属于效力待定,需看该病人的监护人的态度,是撤销该行为还是追认。2、如果病人父母不同意,则该买卖行为无效,双方返还,即病人及其父母返还电脑,专卖店返还价款。3、如果病人父母予以追认,则合同有效。不存在如何处理的行为。4、如果专卖店知道甲属于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病人父母追认之前,可催告病人父母在一个月内做出是否追认的意思表示,如果病人父母到期不予追认,则专卖店可行使撤销权撤销该买卖合同,要求甲及其父母返还电脑,专卖店向其返还价款。如果其已经成年且是在正常精神状态下实施的购买行为,应认定为有效。否则,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在征得其法定监护人同意后有效,不同意的,自始无效。撤销合同案例分析,举例:患者到a医院看病,挂号交费,患者和a医院形成医疗服务合同,看病后患者发现a医院诊断有误,用药不符合诊疗常规,吃药有不良反应。到b医院重新就医,把在b医院的诊疗结果给a医院要求复诊,a医院认为的确误诊了,用药有误,愿意赔偿患者所有损失,赔偿损失的过程就是a医院撤销医疗服务合同的结果。
8,合同纠纷案例
1.甲可以不付款,因为合同对甲履行时间的约定有效,甲有权按合同约定履行。2.甲,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乙交付承运人即视为完成交付。3.丙,购买运输途中货物的,灭失风险由购买人承担。4.不当得利,应当返还。5.不能,已过检验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接受对方履行。6.乙,丙。可向生产者或销售者主张。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内容来自用户:学无止境合同法案例分析分析:合同是双方约定权利义务的协议,条款的约定应该经双方协商一致,包括合同签订了以后的变更,必须是双方协商一致的才可以变更,否则,单方面的变更就是违约行为。按法律规定合同应有的内容是:标的物、数量、质量、价款、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包装方式、违约责任。在这个案例中可以看出有几个合同必备条款的约定和履行中存在问题:一、 质量条款,虽然有质量条款,但是实际并没有具体就产品的质量要求作约定。尤其是在惠州公司要变更为双重搪瓷,双方并没有就双重搪瓷的质量要求作约定。二、 验收;没有约定验货的时间,也没有约定验货后的质量异议期,另外对验货人的约定,货物卖给惠州公司却约定由国外客户验收,对己方不利。三、 包装;产品的包装的约定是笼统的四、 违约责任:出货后,如客户因质量问题提出索赔全部由卖方负责,货物是卖给惠州公司,番禺厂本应对惠州公司负责,但违约责任中确约定对惠州公司的国外客户负责,明显对己不利。首先讲一下质量条款。1、明确的质量标准:有详细说明要求《合同法》第153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因此,关于质量的要求更多的是卖方的责任,而对于买方而言,对质量的约定和索要质量说明是保护本身权益的必要手段。3、按样品,需封存样品。如果质量标准较合同法规定,生效的合同,当事人应当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承租人未经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转租;未经出租人的同意,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所以,根据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并要求浩立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9,合同法 案例分析 求大神
答题要点: (1)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是有效合同。 (2) 乙公司没有在约定的时间内交付货物是违反了合同的义务, 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和重新提供一级品标准的说法是有合同依据的。 (4)乙公司主张不能按时供应货物是由于组织货源的原因造成的,不应当由自己负责的说 法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合同依据。因为不能组织货源是正常的市场风险,应当由当事人自 己承担责任。 乙公司主张违约金的数额太高了,自己不应当承担这么多的违约金的说法也是没有法 律依据的,39000 元违约金相当于合同金额的 3%,并不是很高。根据合同的法的规定, 当事人对约定过高或者过低的违约金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调整, 但是本合同争议 中的违约金金额仅占合同金额的 3%,不能适用前述合同法的规定。(答案来自原题,第四问你自己根据题意改一下)(原题: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个供货合同, 约定由乙公司在一个月内向甲公司提供一级精铝 锭 100 吨,价值 130 万元,双方约定如果乙公司不能按期供货的,每逾期一天须向甲公司 支付货款价值 0.1%的违约金。 由于组织货源的原因, 乙公司在两个月后才给甲公司交付了 100 吨精铝锭,甲公司验货时发现不是一级精铝锭,而是二级精铝锭,就以对方违约为由 拒绝付款,要求乙公司支付一个月的违约金 39000 元,并且要求乙公司重新提供 100 吨 一级精铝锭。但是乙公司称逾期供货不是自己的过错,而是国家的产业政策调整所然,不应 该支付违约金, 而且所提供的精铝锭是经过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产品, 甲公司不应当小 题大做,现在精铝锭供应比较紧张,根本不可能重新提供精铝锭。甲公司坚持以公司应当支 付违约金和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合同。双方为此发生争议,甲公司起诉至法院,要 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和重新履行合同。乙公司在答辩状中称,逾期供货不是自己的本意,也 不是自己所能控制得了的,不应当支付违约金,即使支付违约金,也不应当支付 39000 元 之多,这个请求不公平。 试分析: (1)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2)乙公司没有在约定的时间内交付货物是客观原因还是市场原因? (3)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和重新提供一级品标准的说法有无依据?(4)乙公司 主张不能按时供应货物有无依据? (5) 乙公司主张违约金的数额太高了, 自己不应当承担这么多的违约金的说法有无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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