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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采购补充合同有什么要求

不能改变原有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并且补充金额不得超过合同的百分之十。

政府采购补充合同有什么要求

2,请问一份采购合同可以签订多少份补充合同金额有什么限制合同法

一份采购合同可以签订多份补充合同,这个没有具体限制;对合同的金额没有限制;合同法中没有相关规定,补充合同也是合同的一部分,并且应当补充内容为准。
1. 一份采购合同可以签订多份补充合同,这个没有具体限制;2. 对合同的金额没有限制;3. 合同法中没有相关规定,补充合同也是合同的一部分,并且应当补充内容为准。

请问一份采购合同可以签订多少份补充合同金额有什么限制合同法

3,招标代理合同补充条款有哪些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招标代理合同招标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招标代理合同通用条款未涉及的内容进行补充。可以网上找找招标代理协议,会有很多种类,相信有适合你的。
第五十九条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招标代理合同补充条款有哪些

4,合同法 对补充协议法律怎么规定

严格而言,合同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未尽事宜,或者合同履行过程新发生的情况而另外进行的约定。效力方面1、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补充合同和正式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补充合同中与原合同相冲突的条款,补充的条款优先。2、合同本身就是公民、法人自由意思的表示,只要不违反禁止性或者限制性规定,都可以协商。注意1、补充协议的当事人应当与原合同当事人严格一致。2、补充协议的形式应当与原合同一样完备。3、严格防止与原合同发生内容矛盾。
没有。 合同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无效

5,合同法关于合同补缺的规定

您指的是合同约定不明的情况吗? 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 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6,按招投标价款签订的合同补充协议约定让利如何处理

不知补充协议的让利是否该支持(如果招投标合同没有备案,是否是“白合同”)?对于该问题,如果该份招投标合同已经备案,那么该份招投标合同与补充协议很明显是“黑白合同”的关系,那么理应按照备案的招投标合同结算工程价款。如果该招投标合同并没有备案,那么通常对于该问题有两种看法。第一种观点是认为补充协议为无效合同,理由是我国招标投标法第46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合同法第30条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等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也就是说对合同的价款或者报酬的变更属于实质性内容变更,而结合问题,让利40万实质上就是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变更,因此这个补充协议是违反招投标法的,属于无效合同。第二种观点是认为补充协议也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应为有效合同。理由是我国合同法第77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因此在当事人双方按招投标文件签订中标合同后,完全可以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对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变更,只要该变更并没有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第三人合法利益,该份补充协议就应当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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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补充合同的法律效力

一般情况下,补充协议的效力应基于整个合同。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如果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时,应当以补充协议为准,但原合同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补充协议中对该条款发生的变更则不发生法律效力。合同补充协议的约定需要注意几个必备信息,一是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需全面具体。二是说明你定补充协议的原因。三是协议补充的内容或变更的内容。
这份补充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经签字盖章,已经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 一、公司辞退你,不能要求双倍工资赔偿。因为双倍工资仅针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才适用。而你不属于这种情况,因此不适用。 二、补充协议里关于八小时以外和法定节假日的工资约定应当是有效的。因为我国全年的法定节假日是固定的,也是可以预见的。那么该工资自然也是可以提前计算。对于八小时以外的加班工资,要根据实际情况和补充协议的具体来看。如果你的实际取得加班工资低于应得加班工资的,那么是可以要求补足加班费的。 三、公司现在要辞退你的,那么是可以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赔偿的。
双方需要在补充合同中明确补充合同的效力范围.明确补充合同是在原来合同的范围之内生效还是有所变动.如果双方协商补充合同变更原合同,那么按照民法是属于合同变更,以后来变更的合同为准.所以签字之前一定要慎重,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原则上应该是可以的,而且一般来讲,在签订补充合同时都会注明与原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的内容为准之类的话.因为现在的合同是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的,所在只要内容合法有效,都没有太大问题.但这里要提醒你,有些非常特殊的合同特别是需要在相关部门备案的,那就不能在补充合同中随便更改.举个简单的例子,建设工程通过了招投标,那么所签订的建议工程合同是需要送相关部门备案的,但现实中往往双方又会订立一些与原合同不一致(主要是工程价款方面)的补充合同,如果是这种情况,按照招投标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这样的补充合同中的内容是具有相应效力的,也不能推翻原合同.如有不明之处,可进一步发消息询问.
如果没有特殊约定,遇到冲突时,在后的协议效力优先与原合同。
1\补充合同与正式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与该合同同时生效2\补充合同条款与正式合同有冲突的,则以补充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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