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口头协议算不算劳动合同

劳动关系有两种,一是书面劳动合同确定的劳动关系,最正规的。二是事实劳动关系,符合事实劳动关系的条件,叫做事实劳动关系。 口头协议确定劳动关系,如果双方都认可,也算事实劳动关系。

口头协议算不算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和口头协议

以劳动合同为准
双方协商的为
按双方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为准
没有劳动合同,是口头协议对劳动者有效吗

劳动合同和口头协议

3,关于口头劳动合同

具体问题如果有证据来证明事实合同关系.按照新劳动合同法.从2008年2月1日起公司应该给付你们双倍工资.具体可以通过录音\证人证言\工作证\工资卡\工作记录等来证明你的事实劳动合同关系和你的工资情况.最好是当面咨询律师为好。

关于口头劳动合同

4,劳动合同口头协议有效吗

没有,如果出了工伤老板不认帐你拿什么来证明?
口头协议是无效,当然如果有人证、录音等证据是可以支持的。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有事实劳动关系,可以追究用人单位相关法律责任

5,d试用期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不可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在用工一个月之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且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十九条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6,劳动用人口头协议

只要劳动关系建立,劳动用人口头协议有效。劳动用人采用口头协议,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应承担支付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时间从工作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但最多不超过11个月。因此,劳动者只需按照《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如下规定,提供足以证明与用人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合同的证据或证明,就可以主张二倍的工资以及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合理。法律依据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7,口头劳动合同是否具受法律保护

可以参考一下劳动合同法,这个是绝对的侵权,老板炒你的理由不能作为用工期间辞退你的合法理由,可以找劳动仲裁机构,先仲裁看看结果,不行再去起诉他。此外,还要有证据,具体内容在劳动合同法里有,可以在网上搜一下。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你们之间已经构成了事实上的劳动法律关系,从你做工开始之日,你们间的劳动关系就已经成立了的,如果是在08年1月1日后发生的事情,这适用新劳动法的规定,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从第二个月起主张双倍的工资,若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未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未出现劳动法第39条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擅自解除合同的,劳动者可主张经济补偿金。
保存与老板有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单、工作证等。此外,不签书面劳动合同,还需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14条。
不受法律保护。《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不受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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