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位辞退劳务合同的员工有哪些补偿

单位辞退劳务合同的员工不需要支付补偿,劳务合同工是由劳务工和派遣公司结算工资,用工单位只需要依法办理工作交接,配合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即可。劳务工和用人单位解除关系,不一定和派遣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劳务工和派遣单位存在劳动纠纷的,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这个要分情况:如果有存在不能解除的情况,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赔偿金。具体可以查阅《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四十八条。如果合法解除,劳动者可以申请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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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劳务合同辞退赔偿怎么算

法律分析:签订劳务合同员工辞退赔偿的标准是:按照每工作一年赔偿一个月工资待遇的标准来进行赔偿处理,不满一年的按照一个月赔偿,不满6个月的按照半个月赔偿,可以由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来进行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务合同辞退赔偿怎么算

3,解除劳务合同如何赔偿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依照劳动合同法的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但如果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不满一年的应按一年计算;如果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年限超过十二年的,用人单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仍不超过十二年;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六倍的数额支付。还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称劳动者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解除劳务合同如何赔偿

4,签了劳动合同被辞退赔偿标准是什么

签了劳动合同被辞退赔偿标准:签了长期合同被辞退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两倍来进行赔偿,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签了劳动合同被辞退怎么办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劳动合同解雇可以拿多少赔偿

1、签订了劳动合同,即使未去劳动局盖章,也不违法。2、公司要是解雇,赔偿分两部分,一是和你工龄有关系的补偿,一年算一个月,不到半年按半个月工资计算。另一个是如果公司未提前一个月通知你解除合同,需要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3、至于年终奖那个。年底发的钱,既然未解雇,何来赔偿?但既然是年终奖,如果员工在年底之前离职,确实拿不到。所以这个说法有问题,但这个钱你确实拿不到
用人单位不合法。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已经违法在先,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承担法律责任,应当向你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并与你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你与公司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合同关系,即使没有劳动合同也可以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要求公司赔偿经济损失。
1、既然签了劳动合同,就算劳动局没有盖章也是有效的。2、根据你的描述,字条上写“经济补偿金”只要你签字了,那么就算给你的第一年合同的赔偿金。到现在解除合同给你半年的说法成立,谁让你当时签了字了?就是一个月工资的事,就算按照第一次的赔偿数额,到现在也不会超过2个月的工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6,劳务合同下辞退员工是如何补偿的

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务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赔偿吗

7,解除劳务协议的赔偿标准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金:1、在劳动合同期内(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2、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应再支付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3、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4、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半年内按照半个月计算,满半年按照1个月计算。
一、关于工资工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发放,且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你可以要求补发。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提成等全部费用。拖欠或扣发工资、改变工资发放形式都是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全额发放,并要求单位支付拖欠工资25%的经济补偿。超过合同约定工资发放日15天以上算拖欠。二、关于保险保险应当以实际收入为基准缴纳。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缴纳全部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不缴纳保险或不足额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如果是单纯的保险纠纷劳动仲裁不受理,你只能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三、关于违法解除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以劳动者本人实际工资计算。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要提前30日通知,如果没有提前通知的,需要另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司法实践中,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通常只有一项会得到支持,你可以自己选择。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8,劳务工辞退赔偿金

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62616964757a686964616fe58685e5aeb931333335333131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你可以向劳动局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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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中国律师网小编整理: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金的计算方法: 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 3.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4.客观变化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5.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6.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的50%) 相关知识: 一、劳动合同法关于辞退补偿标准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经济补偿计算基数中工资的确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参考资料:http://www.fzchina.org/html/cituijiegu/

9,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赔偿

不是的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情况很多,比较复杂,简单的可以这样理解:1、在试用期内,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需支付2、在合同期间,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无过失,则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3、在合同期间,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有过失(如: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4、在合同期间,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无过失的,则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5、在合同期间,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过失(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等),用人单位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6、合同期满,劳动者拒绝续签劳动合同,单位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拒续签,单位则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简单点说,是签订劳动合同后:劳动者要求解除合同的,在合同期内的,必须提前30天打书面报告,如果不涉及培训费等情况的,双方都不用给对方赔偿。在合同到期辞职不受限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是在合同期内,要按照劳动法计算工龄给予赔偿。如果是合同到期的,不给赔偿。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都不用赔偿。
并不是这样的。 一、如果是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般都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以下情况例外: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违约,劳动者提出解除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3、劳动者自己违约,用人单位无过错的,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不是在所有情况下,劳动者离开都可以获得补偿,我总结了以下劳动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情况,希望对你有用: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一方提出解除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一方提出解除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一方提出解除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一方提出解除的; 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一方提出解除的; 6、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劳动者一方提出解除的; 7、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劳动者一方提出解除的; 8、用人单位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9、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10、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11、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12、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而裁员的; 13、劳动合同期满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 1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 1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 16、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其他情况。
你好,我是律师。 现在开始回答你的问题: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规定,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你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是提前一个月通知你的,或者额外支付你一个月工资后,以下情形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这样解除劳动合同,你就只能要求单位支付你1.5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如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继续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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