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欺诈胁迫手段签订的合同为无效合同还是可撤销合同

根据合同法可知若损害国家利益即为无效合同,若未损害,即为可撤销合同

以欺诈胁迫手段签订的合同为无效合同还是可撤销合同

2,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还是可撤回合同

属于无效的合同…没有法律效力的
得有证据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还是可撤回合同

3,欺诈行为是无效还是可撤销行为

损害国家利益了——无效。 损害非国家利益的——如果是合同法律关系的,可变更、可撤销(民法通则是普通法,合同法是特别法,所以合同领域适用合同法)。 如果非合同法律关系,无效。

欺诈行为是无效还是可撤销行为

4,合同的无效 与 可撤销都有欺诈胁迫该怎么区别

如果欺诈胁迫的民事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则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请你把这个问题放到百度里去搜索一下,让专业人士给你解答最好。因为这个问题不是一两句话可以给你解释清楚的。

5,合同的无效 与 可撤销都有欺诈胁迫该怎么区别

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不损害国家利益,则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则属于无效的合同。因胁迫而订立的合同,不损害国家利益,则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因胁迫而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则属于无效的合同。总结:属于可变更、可撤销还是无效的合同,看是不是损害国家利益。注意:学习过程中,也要注意:1、因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不论是否损害国家利益,一律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2、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订立的合同,不论是损害国家、集体还是第三人的利益,均为无效合同。
根据《合同法》第52条第(1)项和第53条第2款之规定,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为绝对无效合同,除此之外,均纳入到可撤销合同的范畴

6,为什么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是无效而普通合同是可撤

无效的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各方违反法律,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无效的劳动合同的订立,因为它是不具有法律约束力。除以该合同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无效的结论。对合同无效的程度,分为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的类别划分。 部分无效劳动合同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非法的一部分,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应该是无效的,从国家的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
两者对当事人的损害程度不一样。民法是鼓励交易的,所以只要不是危害国家,集体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时候一般不会无效
你好!两者对当事人的损害程度不一样。民法是鼓励交易的,所以只要不是危害国家,集体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时候一般不会无效如有疑问,请追问。

7,欺诈合同的效力

所谓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的合同。可撤销合同是一种相对有效的合同,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双方当事人都是有效的。可撤销合同是民法中可变更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一种.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可撤销合同的效力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它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但又不同于绝对无效的无效合同。合同撤销后将发生两方面效力,一是合同自始无效,当事人无需履行合同;二是当事人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还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但是合同被撤销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一般的欺诈是可撤销可变更的,如果损害国家利益了就是无效的。你说的那个效力待定是无权处分人签订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而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是有效的一般自成立起生效,行使撤销权后,合同效力自始无效。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三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  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  权。  第五十六条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  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五十七条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  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  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  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十九条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  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第四十七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  ,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  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第五十一条第四十八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  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  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民法通则是规定欺诈性民事行为无效!合同法上规定是欺诈性合同是可变更可撤销的!担保法上欺诈性保证合同无效!新法优于旧法,所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合同法》这么规定:1、一方以欺诈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合同无效。2、一方以欺诈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文章TAG:欺诈欺诈  撤销  还是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