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协议跟借条一样吗,借款合同和借据一样吗如不一样有什么区别 请大神回答 问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 2023-04-10 11:00:21
1,借款合同和借据一样吗如不一样有什么区别 请大神回答 问
http://www.xici.net/d213023140.htm欠条、借条和收条的区别
2,借款协议和借款合同是一样吗
实质上区别不大,只要能证明有借款发生有双方当事人,有借款数额和借款日期即可。购房合同和借款合同不一样的前者是买卖合同,双务合同,后者是借款合同,单务合同。
3,借款协议和借条的区别是什么
借款协议同借据既有相同点,又有区别,二者都是建立债权债务关系的依据,但二者也存在着明显的区别:一、成立的方式不同借款合同的成立不当然同合同义务的第一次履行(支付贷款)发生必然联系;但借据的成立必然同合同义务的第一次履行(支付贷款)发生联系。二、“持有”文书的法律意义不同借款合同一般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持有借款合同,不当然具有证明约定义务是否履行(发生)的法律意义,只能证明合同成立(或生效),证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具体内容。借据,一般只由借款人写就一份,并在支付贷款时向贷款人交付,所以,贷款人(债权人)“持有”借据,可以证明贷款人向借款人支付了贷款,证明借款人收到了该借款。三、对是否已经还款的证明作用不同按照民间使用借据的一般操作程序,是在借款发生(交付)时,由债务人写就、出具借据,并将借据交付给债权人持有。在债务人偿还借款时,债权人将借据退还给债务人。
4,借款协议书和借条从法律角度来说有什么区别
你这玩的是文字游戏,法律对这种东西没有规定,全部统一按照合同原则处理,不管你起什么名字。借据,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其中,提供货币的一方称贷款人,受领货币的一方称借款人。借款合同又称借贷合同。按合同的期限不同,可以分为定期借贷合同、不定期借贷合同、短期借贷合同、中期借贷合同、长期借贷合同。按合同的行业对象不同,可以分为工业借贷合同、商业借贷合同、农业借贷合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二者的区别在于借据仅是表明一种债务关系的存在。而借款合同贷款方必须是国家批准的专门金融机构,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和专业银行。借款方一般是指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借款合同必须符合国家信贷计划的要求。订立借款合同必须提供保证或担保。借款合同的贷款利率由国家统一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管理。
5,借款合同和借条有什么不同吗
你好;不是的;借款合同,是合同,不等于已经履行给付款项了;都写了,如果时间、用途、利息等等吻合,等于借款合同已经履行,不等于借款2次。首先,民间借贷其实也是借款合同的一种。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区别于金融机构的放贷行为。而之所以有人认为民间借贷与借款合同有所区别,是因为一般而言民间借贷约定相对比较简单,例如一张借条,就一行字而已;一般金融机构的放贷合同都比较详细和规范,因而导致认为民间借贷和借款合同是不同的两回事。根据我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一般诉讼时效为3年。对于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因没有具体的还款时间,债权人可以随时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而债务人也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还款义务,因此不适用3年的诉讼时效,但适用最长20年的诉讼时效。但当债权人第一次向债务人主张债权,而债务人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后,债权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债务人拒绝履行还款义务时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为3年。借款合同亦然。借款合同一般比较正规,有比较完整的合同条款和内容,借条一般只是用来证明双方有借款欠款这么回事。依你所述,该借条只是空有借款合同之名,实际上还是一张借条而已,但是在法律上两者都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如果在借条上能够简单写明借款事由就更好了。
6,请问借款协议与借条如何区别
一个借款关系,先要有借款合同或协议,这样对借款的金额、还款时间、借款时间等双方达成了一致,以后就按照合同来履行,但不代表实际已经履行,出借人将钱交付给借款人时,借款人出具欠条或者借条,证明出借人履行了借款义务。借款人还钱时,出借人出具收条,证明借款人履行了还款义务。这样借款合同(协议)、借条(欠条) 收条(还款)构成了一个整体,各自有各自的作用。借款协议和借条的区别: 借款协议同借据既有相同点,又有区别,二者都是建立债权债务关系的依据,借款协议、借据成立(存在),说明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债务关系的约定成立;并且,一般来说,在诚信原则指导下,债权债务关系也将实际成立和存在。但二者也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一、成立的方式不同 根据《合同法》,“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书面)的成立,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合同成立。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后,再开始履行,成立同履行相分离。典型的银行贷款即是按此操作的;也有个别约定合同成立即时履行的。 借据多用于民间借贷,根据民间借贷习惯,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后,在即时履行的情况下,贷款义务方向对方支付借款,则对方立即向贷款方出示(成立)借据。即贷款方持有借据,证明贷款行为肯定发生。 可见,从成立方式上看,借款合同的成立不当然同合同义务的第一次履行(支付贷款)发生必然联系;但借据的成立必然同合同义务的第一次履行(支付贷款)发生联系。 二、 “持有”文书的法律意义不同 借款合同一般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从前述分析可知,持有借款合同,不当然具有证明约定义务是否履行(发生)的法律意义,只能证明合同成立(或生效),证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具体内容。 借据,一般只由借款人写就一份,并在支付贷款时向贷款人交付,所以,贷款人(债权人)“持有”借据,可以证明贷款人向借款人支付了贷款,证明借款人收到了该借款。 因此,“持有”借据同“持有”借款合同的法律意义是不一样的,另外还可能发生另一种不一样的法律意义,见下点。 三、对是否已经还款的证明作用不同 借款是要偿还的,从理论上讲,任何借款文书都应有偿还时间(虽然实践中有未明确的,但不等于不需要偿还)持有借款合同或借据对于证明是否还款有不同的作用。 按照民间使用借据的一般操作程序,是在借款发生(交付)时,由债务人写就、出具借据,并将借据交付给债权人持有。在债务人偿还借款时,债权人将借据退还给债务人。
7,借条和借据一样吗
法律效力一样 参考 1、借条范本 原因:今日由于个人财务紧张借_________1000元人民币(壹仟圆人民币) 借款日期:xxxx年x月x日 还款日期:xxxx年x月x日 借款人:______(签名)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借条上两者效力一样,不过是名字不一样。借据往往是格式的,是正规单位使用的。借条往往是随机的,临时制作而成的。借款合同跟借条是一个性质。属于不同的表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一百九十六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一百九十七条 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一百九十八条 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 第一百九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二百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二百零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二百零二条 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第二百零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二百零四条 办理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贷款的利率,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 第二百零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二百零六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二百零七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二百零八条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二百零九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二百一十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第二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两者效力一样,不过是名字不一样。借据;是有人证明!借据往往是格式的,是正规单位使用的。借条;借条往往是随机的,临时制作而成的,是甲乙两方自己达成的协议,或通过手印等私自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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