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列合同条款无效的是

B、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反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A、约定因过错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 B、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反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C、格式合同条款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 D、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 这几条合同条款都是无效的

下列合同条款无效的是

2,无效合同的范围有哪些

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三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可以根据上述规定分析你的问题;也可找律师详细咨询。

无效合同的范围有哪些

3,下列合同为无效合同的有

“A、没有正式授权委托书,签订人用委托单位的合同专用单签订的合同。”中,是“专用章”还是“专用单”?BCD对视无效合同。A如果是“专用章”,则有效,如果是“专用单”,则无效。
合同部分无效是指合同的部分内容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如签订租赁期限为30年的租赁合同,因该期限违反《合同法》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的规定,超过部分(10年)即为无效部分。
全是

下列合同为无效合同的有

4,哪些劳动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 既包括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也包括以后颁布实行的法律、行政法规,既包括劳动法律、法规,也包括民事、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   (2)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当事人虚假的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的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   “威胁”是指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行为。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劳动合同的无效,经仲裁未引起诉讼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定;经仲裁引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认定。

5,哪些属于无效合同

我们之前在国际商法上学过: 按照无效的原因,分为: 1)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半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但是如果还损害了国家利益,则属于无效合同。 2)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 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 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6)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是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是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7) 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无效合同的原因有三种: ①订立合同主体不合格,表现为: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 ②订立合同内容不合法,表现为:a.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b.违反社会公共利益c.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三人利益;d.以合法形掩盖非法目的e.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但有两例外:事后经权利人追认的,有效;事后取得处分权的,有效。 ③意思表示不真实, 即意思表示有瑕疵,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无效。

6,一道关于无效合同的法律题

A题目属于无权代理签定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丙如果追认合同有效,反之拒绝的话就属于无效。甲则享受催告权和撤消权 B题目属于可撤消或者变更合同,因为国有公司是以欺诈的手段和私营企业签定的合同,但是并没有危害到国家的利益 C题目以欺诈、恶意串通来逃避税收明显损害了国家的利益,所以为无效合同。 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这里要注意一点如果不是损害国家利益的,没有上升到这个高度,那么就是可撤消的合同。受欺诈、胁迫的一方有撤消权,不过记得要在一年内,要不过了这个诉讼实效,就表示你默认了合同的效力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的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53条规定,合同中的下面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根据仅供参考。
合同无效,是指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一方违背双方的约定,或双方都提前中断合同,或合同已超出时限等,被称为合同无效。而无效合同,则在合同一开始签订时,就违背了《合同法》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即属于无效合同。 简而答之,仅供参考。

7,急求合同法多选答案

1、ABCD 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2、ACD《合同法》第二十五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第三十三条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3、ABC《合同法》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4、BC《合同法》第七十三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第七十四条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合同法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五条 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四条提起撤销权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放弃债权或者转让财产的行为,人民法院应当就债权人主张的部分进行审理,依法撤销的,该行为自始无效。注意:题干有问题,撤销后方能认定合同自始无效;A不涉及合同效力问题。5、BC《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注意:D项表述不完整,恶意串通的还须符合“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情况6、ABCD《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这个题的题干有问题,应指明“对方”有以上情形,方可中止履行7、CD《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第四十八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第五十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注意:A无效,B有效,均不是效力待定8、ABD《担保法》第三十七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注意:其实A中的“封存”表述也并不准确,但考试时建议选9、ABD《合同法》第四十条 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 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三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四十一条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10、CD《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1 ABD 2 ACD 3 ABC 4 ABC (更正下应该是可撤销合同)5 BCD 6 ABCD 7 CD 8 ABD 9 ABD 10 ACD
ABD 2 ACD 3 ABC 4 ABC 5 BCD 6 ABCD 7 CD 8 ABD 9 ABD 10 ACD
上面的回答已经很清楚了,我个人认为要是请律师的话最好还是请专业的律师,毕竟打官司一辈子就碰上一两次,我知道的北京的京都律师事务所很专业,做题目嘛,就算了,他们挺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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