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解除合同吗

未到合同期开始可以解除合同,根据劳动法,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了 如果他们不放你走,满了30天,你可以直接走人的
在适用期期间提前三日提出,过了适用期的,提前30日提出,就可以走人

可以解除合同吗

2,签了转让合同可以解约吗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签了转让合同可以解约吗

3,我昨天刚签的合同因为有事不想做了可以解除合同吗

可以解除合同,但必须要和签合同的公司协商。已签订的合同单方面是解除不了的,看人家公司提什么条件或者什么补偿才肯解除合同!望采纳,谢谢!
不可以
看你式一次性还是贷款,一般贷款的开发商式不能给做变更的,因为贷款的很麻烦。一次性的可以,其实旧式填张单子,是房产信息变更,更完旧完事了,由的开发商旧式懒,嫌麻烦,不爱给你弄。其实没什么,能变!
提前一个月告知,有人来替代你就可以走了!
不能吧
做什么我来给你做

我昨天刚签的合同因为有事不想做了可以解除合同吗

4,签订了劳动合同可以辞职吗

可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5,合同签完后可以反悔吗

签了合同没有反悔期,当人们进行交易或是协议时,常常会签订合同。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双方的当事人需要依法履行合同上的内容,不能轻易的不履行或是违约。但是签了合同可以反悔,只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相关规定: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合同法》第8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以下两种情况需要大家注意:1、不存在欺诈、胁迫或显失公平的,不能反悔。2、合同存在欺诈、胁迫或显失公平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或撤销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这个问题需要具体看待。要看你签订的合同是什么合同,有没有可能被强制履行,如果不能强制履行,可以解除(反悔),并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可按照实际损失赔偿。

6,如果签订合约后还能解除合约吗

有法律.按照程序办.不行的话就向劳动部门举报. 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书面辞职15天后办理手续 如果是领导 就得30天
没事,可以的,不是说签了合同就非要到合同期到了才走人,可以的!去试试,不要犹豫!

7,合同解除通知函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这个问题的实质是如何证明“解除合同通知书已送达”的事实。除“原答案”快递送达外,还可以通过发传真的方式送达、公证送达。虽然合同法未明确规定“通知”的具体方式,但依据《民诉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因此,在解除合同通知书的相对方“下落尚明”的情况下,不建议公告送达。    具体需要注意:  1、快递送达;  (1)对方接受:保留发票、所要送达回执(三联单之一,收件人签字的墨印);  (2)对方拒收:要求送件人在回执上写明“拒收”;信件不要拆开(如果拆开,则无法证明送件的内容,必要时当庭拆件);  2、传真送达,不要用自己单位的传真,建议到星级旅店发送。索要发票、ok单。
您好,《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行使合同解除权时,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解除或者债务抵销虽有异议,但在约定的异议期限届满后才提出异议并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没有约定异议期间,在解除合同或者债务抵销通知到达之日起三个月以后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可见,法律在保障一方行使解除权时,同时也赋予了另一方即相对人异议权,即在解除通知到达对方当事人后,如果对方当事人对解除合同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提起确认之诉。为了尽快确定双方之间不稳定的法律关系,法律又对相对人行使异议权做出了期间限制,对于这一期间有两种确定方式,一是当事人约定的异议期间,二是司法解释规定的三个月异议期间。  也就是说,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合同解除异议期间,应当适用法定的三个月异议期间。一方在收到另一方送达的《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的三个月时间内,直至一方起诉时,对该通知书置之不理,未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效力的,根据法律规定,其异议权消灭,双方签订的合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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