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问请律师大概花多少钱

看你标的额了,最高是30%,也就是说你找被告要1万就得给律师3000,当然这个是极端的,最高的, 一般15% 10%,5%都有,而且跟你当地的生活水平有关系哦
2000 至3000一个阶段吧
不同的案件,费用不同,各地区也不同。律师大多自己干,请律师的费用,可以和律师协商。
我是律师,就你所述,需要看什么案件。

请问请律师大概花多少钱

2,请律师需要付多少钱

这要看具体情况了,比如说你所在地是哪里因为地域不同收费也是不同的。其次看你打人到什么程度,是只涉及民事赔偿还是到了追究刑事责任的地步。如果是民事赔偿基本上大多数律师是按照表的额的比例收取的每个律师不同比例也不同,如果还涉及刑事一般都分不同阶段不同收费。
请律师打人?这价钱不好订呢
各省都有律师收费标准。因为不清楚你处于何地,也不知道“打人”是涉及到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故建议你搜索一下你所在省的规定,对照一看就清楚了。
2000----5000元。

请律师需要付多少钱

3,请律师一般多少钱

一、解答法律咨询 1.不涉及财产关系1-5元/件;涉及一般财产关系2-10元/件;涉及商业性财产关系10-30元/件; 2.计时收费2-15元/小时。 二、制作法律事务文书 1、声明、启示及其他一般法律文书每件2-10元; 2、起诉状、上诉状、签辩状、申诉状及其他诉状和申请仲裁书等10-30元/件; 3、分单、遗嘱、赠与及其他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文书10-30元/件; 4、民事合同、契约等10-50/件; 制作法律事务文书一式三份,如需增加份数,另收工本费。 三、办理刑事案件 1、一审案件30-150元/件; 2、未办一审而办二审的案件30-150元/件; 3、曾办一审又办二审的案件30-50元/件; 作为刑事自诉案件的原告人或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参加诉讼的,参照办理刑事案件的标准收费。 四、办理民事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70-15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办案手续费100-200元/件外,还应按下列比例另加收费。 争议标的及另加收费比例 5,000以下免收 5,001元至10,000元部分收3% 10,001元至100,000元部分收1.5% 100,001元至1,000,000元部分收1% 1,000,001元以上的收0.5% 五、办理经济纠纷案件 代理参与案件的调解、仲裁、诉讼,除每件收取100-500元的办案手续费外,还应按下列比例另加收费。 争议标的及另加收费比例 10,000元以下免收 10,001元至100,000元部分收3% 100,001元至200,000元部分收2% 200,001元至500,000元部分收1.05% 500,001元至1,000,000元部分收1% 1,000,000元以上部分收0.5% 六、处理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收费: 治安行政案件:每件收费30-60元; 专利行政案件:每件收费50-400元; 劳动争议案件:每件收费30-50元; 其他行政案件,由双方协商收费。有财产争议的,按民事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案件的收费标准收费。 七、担任法律顾问 1.固定收费每月50-2,000元; 2.签约费每年200-300元,另按律师为顾问单位提供法律服务的实际工作量协商收费。 八、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一般法律事务200元/件; 2、资信调查、咨询建议书、法律意见书、律师见证、涉及经济关系的法律事务500元/件; 3、审查、起草、修改经济合同、章程,参加项目谈判,根据实际工作量或按合同标的数额的一定比例由双方协商收费。按合同标的收费的标准是: 合同标的收费比例 100,000元以下部分为1%-0.5%; 100,001元至500,000元的部分为0.5%-0.3%; 500,001元至1,000,000元的部分为0.3%-0.2%; 1,000,001元以上部分为0.2%-0.1%。

请律师一般多少钱

4,律师收费标准

律师费一般是按委托人一方所得财产的百分比。点击“上海小律师”(用户资料)有联系方法。
代理刑事案件 代理刑事案件实行计件收费。 (一) 提供法律咨询:200元/件; (二)侦察阶段(含检察院自侦)。代理申诉和控告(立案阶段,立案后另收费)、申请取保候审1500元/件。 (三)审查起诉阶段:2000元/件; (四)审判一审阶段:3000元/件; (五)刑事自诉和被害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3000元/件; 上述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上浮40%,下浮不限。涉及财产关系及附带民事部分,按民事案件收费标准收费。 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计件收费。收费标准为3000元/件(人民币,同下),可上浮50%,下浮不限。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按标的额分段累加收费。 标准如下:标的额 收费标准及费率 1万元及以下 800元 1万元以上至10万元 4% 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 3% 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 2% 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 1% 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 0.5% 1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 0.25% 5000万元以上 双方协商 以上费率可上浮30%,下浮不限。诉讼标的额的计算,包括反诉标的额,案件同时涉及财产和非财产关系,按较高者计算。
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律师回答:一般民事案件是由当事人与律师事务所协商确定,这是民事代理合同“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体现。一般来说每个地方的物价局和司法局都会对本地律师代理费的收取做一个指导性的标准,如果你是四川的,可以登录我事务所官方网站查看四川省律师收费管理办法,上面有具体的收费标准的指导意见。
律师收费,要看具体情况,以下文章介绍的是刑事案件的收费,其他类型的收费也是考虑这几个因素。 刑事案件如何确定律师费 律师办理刑事案件,律师费大概多少?这是很多人在委托律师前想了解的问题。这个问题,就像问医生治疗心脏病医疗费多少一样,很难明确回答,不同的病情,医疗费不同,不同的案件,律师费也不同。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律师费是随口要价,相反,律师收费是有具体标准的,与下列因素密切相关。 一、案件的具体情况 案件的具体情况,主要指案件的复杂程度,比如是单独犯罪还是共同犯罪,是一罪还是数罪,涉及一起犯罪事实还是多起犯罪事实,等等。案件的具体情况,直接决定着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和办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是确定律师费的首要因素。 二、委托人的具体要求 不同的委托人,对律师的工作会有不同的要求,最典型的莫过于侦查阶段的会见次数,有些委托人会要求律师在案情需要的会见次数外,增加不必要的会见次数,这会直接增加律师的工作量和其它成本支出,从而导致律师费增加。委托人的具体要求,是确定律师费的重要因素。 三、律师的具体情况 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差异,决定了其工作价值的差异,收费方面也有差异,律师的具体情况,是确定律师费的关键因素。就像医院中的医生,专家医生比一般医生收费高。一般来讲,专业化程度高的律师,经验丰富的律师,专业研究深入的律师,工作含金量高,办案效果更有保障,律师费也会更高。 律师费是否合理,应该从以上三个方面考量,不应该以“一般收费多少”作为衡量标准。律师费的高低,是选择律师的一个考量因素,但不应该是决定因素。如果根据价格选择律师,甚至一味“挑便宜的”,最后会得不偿失,毕竟案件结果关系您的财产、自由乃至生命。
律师收费标准 b我前几天给我爸买的,老爸说挺好用的,说下买这个手机的感受吧,我看重它的优点是:手机字体大、按键大、铃声大、超长待机、不要触屏、关键时刻,一键自救,还有远程定位功能。1你可以去了解下,地址我还留着,点击我的用户,里面的收藏记录就可以看到了。ぁ
您好,您说的两种情况都有。

5,请律师费用一般为多少

不同的案件,收费标准不同.例如:代理一个离婚诉讼案件,需3000元左右.不知道你想了解哪方面案件的收费标准.
律师费用要看案件的标的额的大小,一般在和律师所在的事务所签定合同后,交付律师费。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发改价格[2006]611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 司 法 部 二〇〇六年四月十三日 第一条 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的合法权益,促进律师服务业健康发展,依据《价格法》和《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和获准执业的律师,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 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 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第七条 政府制定律师服务收费,应当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必要时可以实行听证。 第八条 政府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应当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和律师业的长远发展,收费标准按照补偿律师服务社会平均成本,加合理利润与法定税金确定。 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第十一条 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第十二条 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第十三条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第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应当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律师事务所应当公示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六条 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律师服务收费合同或s在委托代理合同中载明收费条款。 收费合同或收费条款应当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数额、付款和结算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第十七条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后,不得单方变更收费项目或者提高收费数额。确需变更的,律师事务所必须事先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 第十八条 律师事务所向委托人收取律师服务费,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合法票据。 第十九条 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和查档费,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 第二十条 律师事务所需要预收异地办案差旅费的,应当向委托人提供费用概算,经协商一致,由双方签字确认。确需变更费用概算的,律师事务所必须事先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 第二十一条 结算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有关费用时,律师事务所应当向委托人提供代其支付的费用和异地办案差旅费清单及有效凭证。不能提供有效凭证的部分,委托人可不予支付。 第二十二条 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和异地办案差旅费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律师不得私自向委托人收取任何费用。 除前款所列三项费用外,律师事务所及承办律师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委托人收取其他费用。 第二十三条 律师事务所应当接受指派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得向受援人收取任何费用。 对于经济确有困难,但不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公民,律师事务所可以酌情减收或免收律师服务费。 第二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异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应当执行分支机构所在地的收费规定。 第二十五条 律师事务所异地提供法律服务,可以执行律师事务所所在地或者提供法律服务所在地的收费规定,具体办法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第二十六条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律师事务所收费的监督检查。 律师事务所、律师有下列价格违法行为之一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一) 不按规定公示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的; (二) 提前或者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的; (三) 超出政府指导价范围或幅度收费的; (四) 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 (五) 以明显低于成本的收费进行不正当竞争的; (六) 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第二十七条 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律服务活动的监督检查。 律师事务所、律师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司法行政部门依照《律师法》以及《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实施行政处罚: (一)违反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或者收费合同规定的; (二)违反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和异地办案差旅费规定的; (三)不向委托人提供预收异地办案差旅费用概算,不开具律师服务收费合法票据,不向委托人提交代交费用、异地办案差旅费的有效凭证的; (四)违反律师事务所统一保管、使用律师服务专用文书、财务票据、业务档案规定的; (五)违反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八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律师事务所或律师存在价格违法行为,可以通过函件、电话、来访等形式,向价格主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或者律师协会举报、投诉。 第二十九条 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超越定价权限,擅自制定、调整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由上级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提请有关部门对责任人予以处分。 第三十条 因律师服务收费发生争议的,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的律师协会、司法行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调解处理,也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一条 律师服务收费争议调解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十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s,依据本办法制定律师服务收费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司法部备案。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司法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6年12月1日起执行。《国家计委、司法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1997〕286号)和《国家计委、司法部关于暂由各地制定律师服务收费临时标准的通知》(计价费〔2000〕392号)同时废止。
那要看你请什么样律师了,费用有很多种
各种案件收费标准不同 上诉也不花钱

文章TAG:律师  收费  一般  多少  律师收费一般是多少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