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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庆合同纠纷

如果倒闭估计钱很难拿回来。不过你要查查是不是真的倒闭啦。可调查一下婚庆公司是否真的倒闭,如确认还未注销,直接上法院起诉。
没看懂什么意思?

婚庆合同纠纷

2,分析案例 甲女婚后无房与丈夫协商问娘家要200万甲以自

如果这个协议书是甲签字的,那么就是有效的,没有什么问题,属于借款合同,而这个房屋是这个借款合同的物上担保.很清楚,你也不要随便乱想了,法院看证据的,如果你们在法院上也就是这些证据,那么法院基本上也就是我这个意见

分析案例 甲女婚后无房与丈夫协商问娘家要200万甲以自

3,婚姻法案例分析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裁定解除其同居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7条、第9条规定,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解除同居关系,经查确属非法同居关系的,应一律判决予以解除。女儿的抚养权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其利益和双方具体情况判决。

婚姻法案例分析

4,婚姻法案例分析

不构成重婚罪,这是由于法院和民政局的过错导致的问题。
该案例应为民事诉讼案例分析,存在以下错误: 1、池于12月25日提起上诉后,应当在7日内交纳上诉费或者在此期限内提出缓交上诉费申请,但池未在此法定期限内交纳上诉费,市中院应当按照自动撤诉处理; 2、民诉法第150条的规定,县法院在收到上诉状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吴; 3、民政局在吴办理结婚登记时,没有认真审查民事判决书是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4、最高院《关于第一审离婚判决生效应出具证明书的通知》不能成为发回重审的法律依据; 5、池不能控诉吴、柳重婚,只能申请宣告吴、柳婚姻无效。

5,婚姻法案例分析 急急急急急急

本案例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有2个,一是婚姻的有效性;二是那2万元钱的有效性。对于婚姻的有效性,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本案的婚姻关系不存在法定无效的理由,也没有可撤销的理由,属于典型的假结婚。但是从法律上来看,这样的假结婚符合结婚的各项要件,双方是自愿结婚,不过出于什么目的,都是自愿的,因此这个婚姻是有效的。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的这种做法不妥当,在没有当时任申请的情况下就撤销,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只有他人申请才可撤销,不能依职权主动撤销。至于那2万元钱,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因为两人的这个假结婚的协议,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本身就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无效合同,没有任何法律效力,不能据此提出任何请求,所以这2万元钱沈某也不用给,张某也无权要。

6,关于婚庆引起的民事法律纠纷 急求懂法者解释

针对你提出的问题,本律师做如下回答:(以下回答仅以法律角度做客观分析)1)从对外关系上来说,婚庆公司因业务对客户造成损害应当对外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因为你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则受害人可以要求你与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对内关系上来说,婚庆公司想要求你赔偿,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其应当证明你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否则,其不能向你追偿;3)不论是受害人或者是婚庆公司想要求你承担责任,都要举出证据证明你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否则你无责任,这个不需要你自己来主动证明。
一楼回答得完整,我也是这样想
你好!你这是无偿帮工行为。除非有重大过失或者故意,否则不承担责任。但是作为一个职业摄影,录像带的故障你否是你能预见或者应该排除的,需要你来证明。否则要和婚庆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如有疑问,请追问。

7,关于上海及全国的婚庆公司纠纷详细点

铁西婚庆公司纠纷案例  发布日期:2008-02-21 编辑:mlx  结婚都图高兴,可一份的婚庆协议却总带来麻烦。  据沈阳市庆典行业商会介绍,由于沈阳婚庆协议缺乏统一文本,协议纠纷十分常见。  协议双方为赔偿“扯大锯”  “就因为婚庆协议上少写了一句话,我生意都受了他的影响。”铁西新区一家婚庆公司的老板国女士十分郁闷。  8月1日,一对新人在国女士的店里定了一整套的婚庆项目,谈好的价格是1600元,并签了婚庆协议,婚期为8月11日。  按协议,国女士在收了200元的定金,就开始着手准备婚车、鲜花等项目。  “8月6日,那对新人过来说已和别的婚庆公司重新签订了婚庆协议,打算取消要与我的协议。”国女士说:“那对新人当时想要回定金,理由是协议书上并没提服务退定后,定金不能返回的事儿。”  如今,这对新人婚礼已完成,但双方仍在定金返还上纠缠不清,结果很多到国女士店里预订婚庆的人,都因看到这事而纷纷离开。  由于婚庆协议不规范,遇到纠纷的还有刚结婚的孙先生。  在他结婚当日,婚庆公司安排的摄影师由于机器问题,导致整个婚庆摄影效果十分差,但因为协议上并没有对摄像质量及赔偿金额提出任何要求,孙先生一直在和婚庆公司为赔偿问题“扯大锯”。  半数婚庆协议条款不全  在这两家婚庆公司的协议上,记者发现协议名头都是属着婚庆公司自己的名称,而没有工商局合同处监制等字样。虽然服务项目相差不多,但在定金交付额度、服务程度等方面却是一家一个样。  随后,记者又走访了6家街头婚庆公司,结果显示,他们的婚庆协议都是“各自为政”,半数存在条款不全、对赔偿问题模糊不清等问题。  对此,北站附近的一家婚庆公司的负责人称,自己店里的婚庆协议当初是找律师给代写的,而且婚庆的协议在写完之后,还参照了很多同行的协议,补充了很多细节,力求更加完整。  辽宁四洋律师事务所金兆成律师表示,目前国家相关部门并没有要求婚庆行业强制执行婚庆协议的标准,婚庆行业应该迅速形成一个规范,以便出现纠纷后用来参照解决问题。  沈婚庆业暂无统一合同  “早在去年9月,沈阳市庆典行业商会曾推行过一份合同试行本,但当时只是在商会的会员单位内推行,而且只是建议并非强制使用。”沈阳市庆典行业商会秘书长金牛说。  据他介绍,由于当时的试行本分项比较多,签一次合同就需要很长时间,很多顾客不愿意如此繁琐,一些会员单位也纷纷选择了自家拟定的协议。  “这些年我们经常能接到一些因协议引起的纠纷。”他称,主要纠纷都集中在车辆和影响方面,这两者都是因为协议条款不清,再加上很多小婚庆为了避免责任,对赔偿方面没有定义。  沈阳市工商局合同处的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在婚庆行业内并没有全市统一的合同书,都是各家自有一份。这个行业非常需要拟定一份统一的合同,来规范行业行为。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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