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签订工作合同的法律常识问题

别担心,一般不需要,至于签订什么期限合同也应该双方协议,至于合同没有到期想离职的不是不可以,你并没有卖给单位,只要提前一个月向单位提出即可,但是要是重要岗位的话,单位和你可能要签订其他协议,那样的话也许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关于签订工作合同的法律常识问题

2,关于劳动合同的法律问题

1.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相关规定,员工工作的必要上岗培训费必须应由单位承担.况且,员工也有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2.如果员工认为厂方存在违法之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向当地工会反映,还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充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关于劳动合同的法律问题

3,打工合同问题

楼主,你好,你这个问题,一般来说是可以的,你这里特殊的问题,你可以提前一个月写值工书,就可以了,很高兴为你解答…
答:1、可以前往二级甲等以上的医院(一般为区县级中心医院以上级别)检查身体,如果身体确有不适可以申请休病假,要求单位给予病假待遇; 2、如果想辞职的,提前一个月向单位提交辞职申请即可,单位不得扣压工资。
劳动合同法\劳动法===

打工合同问题

4,劳动协议该怎么写才具有法律效力

具备《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基本内容,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订立,并经双方在文本上签字或盖章。《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公司盖章,你签名后的都具有法律效力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就有法律效力。如果以劳动协议规避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有可能无效。

5,劳动合同法律问题

1·《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无溯及力,对于《劳动合同法》施行之前的事情,按照以前的规定实施,故不适用第82条的双倍工资的固定。 2·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是1年,自争议发生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你可以要求从你现在往前数1年(例A点),如果这个时间在你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则你可以要求自A点到你签合同之日的双倍工资。 3·单位辞退员工需要有书面的理由,没有书面理由的可以去劳动监察举报,如无书面理由解雇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第87条的规定,给予经济补偿金2倍的经济赔偿金。 4·你这种情况,单位也是要给你经济补偿金的,具体计算方式为“1年工龄=1个月工资”。 望采纳
1、你现在与公司有合同了,虽然以前没签合同现在也不在适用82条。2、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得到每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还可以要求公司补齐以前的社会保险。

6,关于工作合同的法律问题

该学校对于没有续签劳动合同而发生了实际的劳动用工关系当然要承担:1、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责任;2、为所聘用员工上缴社会保险责任。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自用工的下月起算,须支付双倍工资;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致使劳动者没有社会保障,且不给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而导致劳动者被迫辞职(如果打书面辞职报告中,须带有被迫辞职的字句和理由)的,用工单位应支付相关的补偿金。(6个月内,补偿半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12个月内的补偿1个月的工资)
1、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是你的责任属于单位违法,你完全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不用提前三十天。 2、写一份辞职通知“因为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所以提出辞职,特此通知用人单位”,让单位签收获挂号信送达,不用单位批准。 3、在通知中还可要求单位一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以后支付双倍工资;二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三是,要求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按时办理有关辞职手续和拖欠的工资。 4、如果单位不按上述要求履行责任,不支付有关费用,你只有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公司索赔,如果还不赔,并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5、通过仲裁解决,你还可以要求公司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按应付金额(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6、仲裁时,你可尽量收集一些相关证据,有利于裁定,没有也不要紧,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的规定,劳动纠纷案件举证的主要责任在用人单位,到时会责令用人单位出示有关证据,你不用担心。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双倍工资。用解除劳动关系的方式离职。辞职没有经济补偿金的。点击“上海小律师”(用户资料)有联系方法。

7,关于劳动合同的法律问题

法律条款: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不明白你说的什么,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就是你老板说的最后判个无效合同是不可能的。合同尤其是劳动合同只可能是产生部分无效,不会整体否定的,毕竟他是劳动者的一个保障。只要能举证说明,一样是可以作为一个有力的证据。
首先我先更正一下shuaizun88的错误,判无效合同不是不可能 在法学上,劳动合同并不是不能整体无效的,这跟签订合同双方的主观意识和双方当事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有关的,简单来说,举个例子,如果主体,也就是双方当事人中,劳动者是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那合同当然无效;同时,如果还有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或者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的,再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以及其它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都是法定的合同无效情形。 从楼主表述的意思来看,是想知道怎样的合同会对公司有利。 在此,我想说的是,合同是双方的,是双务的,也就是说,双方都是有义务的,在某种意义上,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作为一个即将步入法律工作者行列的人来说,建议你们老板还是采取明确的合同比较好,因为就像一楼所说的,如果出现劳务合同纠分,可以请求仲裁,也可以起诉。 通常情况下,公司与劳动者签订的合同是格式合同,也就是说,只要劳动者签字就可以了的,这样的合同,在对合同条款进行解释时,会不利于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也就是说只会从有利于劳动者的角度进行解释,所以,公司还是用明确的条款更利于自己。 一楼的回答中还有一个错误,所谓“举证债任倒置”是针对在一般证据规则中,“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来说的,它仅仅争对于侵权责任中八类特殊侵权行为而设定的,这八类侵权的责任原则分属无过错原则和推定过错原则,在劳务合同中,仍然适用“谁主张谁举证”
1.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相关规定,员工工作的必要上岗培训费必须应由单位承担.况且,员工也有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2.如果员工认为厂方存在违法之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向当地工会反映,还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充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1、你老板说内容模糊的劳动合同是无效合同,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内容模糊的劳动合同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又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就是有效合同。2、对于内容模糊的劳动合同,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都有相应的规定,以使该类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如《劳动合同法》第18条就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的,实行同工同酬。3、关于加班报酬问题,我国《劳动法》第44条规定的很明确,不需要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了的,如果单位支付的加班费标准低于《劳动法》第44条规定的,也是无效约定。休假问题也是如此,国务院及相关部门对员工休假都有明确的规定,不需要劳动合同约定。4、关于“举证责任倒置”问题,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6条明确规定,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5、关于那一种合同会对公司有利问题。我认为应区别对待,对于那些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内容,劳动合同可不约定。对于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内容,公司应着重在合同中约定。例如,何种行为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员工给公司造成多大损失构成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重大损失、公司的录用条件是什么?等。

文章TAG:打工合同法律问题怎么写打工  合同  合同法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