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合同的有效,解释一下民法上的有效无效最好能据例子说明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 2023-04-13 22:3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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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解释一下民法上的有效无效最好能据例子说明
民法上的有效和无效是针对其法律效力来说的,比如以法律规定的程序签订的劳动合同就是有法律效力的,受法律保护,对于无效比如九岁的小孩将家里的电视机扔掉的行为就是无效的。
2,民法合同效力如何判断
因不动产的全的变动必须登记,所以甲相当与已经把房屋的所有权转移于甲,甲4号再把房屋卖给丙,此时甲属于无权处分人,应属不当得利(有点拿不准,要不就构成诈骗),二人的买卖合同应该无效,买卖合同里规定应该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因为丙没有按法律的规定受让不动产的所有权,所以也不构成善意取得。 应该可以另行起诉甲刑事附带民事吧 个人观点因不动产的全的变动必须登记,所以甲相当与已经把房屋的所有权转移于甲, 甲4号再把房屋卖给丙,此时甲属于无权处分人,应属不当得利(有点拿不准,要不就构成诈骗),二人的买卖合同应该无效,买卖合同里规定应该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因为丙没有按法律的规定受让不动产的所有权,所以也不构成善意取得。 应该可以另行起诉甲刑事附带民事吧 个人观点
3,民事纠纷合同有效期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分为短期时效、一般时效、特别时效和最长时效。
1、一般时效:2年。
2、短期时效:涉及“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以及“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四种情形,诉讼时效为1年。
3、特别时效:是依据《环境保护法》第42条规定:身体伤害因环境污染造成的诉讼时效就为3年;而《产品质量法》第45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即因产品责任的赔偿请求权,应适用2年诉讼时效。同时,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依据《合同法》第129条的规定为4年。“第一百二十九条因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
4、最长时效: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为20年。
纵横法律网-北京市中广承平律师事务所-郭宏宇律师根据《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
4,合同的有效性关于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的区别
形式要件齐全 意思表示真实看上去是符合了法律(合同法)的要求但是 有可能使该合同无效的一个暗礁就在于民法里的 公序良俗原则这是法律规范对社会规范的反映如果法G认为该合同不违反公共秩序 善良风俗那该合同就成立否则 就不成立这里很难说在这一原则的把握上 实务中有不同观点这是二手房买卖合同,协议签订后,卖房人违约,应当承担违约的民事责任,本案中约定了定金,你可以按照合同法定金罚则处理,要求卖房人支付双倍定金的违约金,同时有权要求中介退还中介费,如果协议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5,民事合同的有效期
1.你这里说的“有效期”,我想应该是“诉讼时效”吧。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2.诉讼时效依据时间的长短和适用范围分为一般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一般诉讼时效。指在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时效,这类时效不是针对某一特殊情况规定的,而是普遍适用的,如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表明,我国一般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为二年。3.根据此,你上面说的情况,乙方1992年付一半之后至今没在交付另外费用,甲方在这期间没提出过要求支付或异议。说明没有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况。所以此诉讼请求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甲方仍然可以提起诉讼,但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应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6,我国现行合同法对合同效力的认定有哪些类型
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的合同可能是有效、无效、可撤销和效力待定等状态,当事人对合同效力的认识出现分歧时,可以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确认。 合同有效是指法律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予以肯定评价,可以发生当事人订立合同时所预期的法律效果,当事人各方都应受合同约束,承受依据合同约定产生的相关权利义务。依据《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当事人订立合同的行为符合上述条件,即可认定为有效。 合同无效是指法律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予以否定评价,当事人订立合同时所预期的法律效果不能实现,但可能会因此承担返还原物、赔偿损失等法定权利义务。依据《合同法》第52条规定,当事人汀立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即认定无效:(1)一方以欺许、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二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无效合同只是不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并非不产生任何法律效果,当事人可能要依据《合同法》第58条的规定承担法定权利义务:合同无效,因该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7,怎样的合同才算有效合同
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对此有明确规定,即:“民事法律行为应该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这是合同的一般生效条件。对于合同的生效时间,民法通则第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合同的生效,原则上与合同的成立是一致的。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同民法通则以及合同法的规定是一致的,即合同在当事人在承包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时开始生效。对承包方何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民在法律规定和承包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对于农民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一种土地使用权,具有物权的属性,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不以登记作为生效的必备要件,土地承包经营权自承包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只是作为对土地使用权确认的程序。对此,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中规定,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依照《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规定和《合同法》等相关规定,有效合同主要有三点:一、签订合同的主体合格;二合同内容要合法;三、签订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也有的理论说还有第四点合同标的确定可能(如,买卖月亮上的土地合同就不可能,是无效的)没有欺诈条款,没有霸王条款,没有陷阱条款的,双方都对合同条款和规定清晰明确的。才能算有效合同。书面的合同才算是有效合同~~~书面的合同适用范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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