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保险条款没有的免责条款而在保险单特别约定的条款是否有效

这也是有效的,特别约定那可能是被保险人身体方面可能有些指标超常,所以会导致可能这方面发生问题不予理赔的特别约定。
也许是的。

保险条款没有的免责条款而在保险单特别约定的条款是否有效

2,预约保险单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预约保险单在双方签字确认后, 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文件上 个人认为应该载有具体条款和免责条款 或者在出具保单的时候载明亦可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欢迎交流
我认为父母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可以质押。如果可以的话,法律可能会在第三款作出特别规定。

预约保险单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3,保险合同的特别约定如何设定方可有效得到法院支持

对于出险报案的时间,一般保险合同都有如此条款,其初衷是为了及时查看出险现场,查清事实,我个人认为是可以理解的,但该条款不能绝对,例如晚上或有特殊情况无法报案如何处理,应当有例外条款,否则就属于显失公平的条款。

保险合同的特别约定如何设定方可有效得到法院支持

4,求教机动车商业保险单上的特别约定是啥意思

您买的是新车还是二手车?您说的这种特别约定,一般出现在过户的情况中。二手车不用说,肯定要过户的。新车现在4S店也有一种情况,就是车子还没卖就已经上牌了。 那么这种情况下,无论你是用他的号牌,还是自己从新选号牌,都需要过户。
上牌当天开始十个工作日内去保险公司更新被保险机动车牌号???否则保险会有问题??

5,特别约定有什么用存在的意义是什么

特别约定也是保险合同的一部分,首先它的法律效力与其他条款是相同的,有时候会出现一种矛盾,即特别条款和其他基本条款发生冲突,这个时候以特别约定为准,在这样的环境下,特别约定的效力高于普通条款,保险法就是这样规定的。
约定只能控制人一时间的情绪.. 也许风一吹,.. 就什么都没有了... 何必苦苦的去追寻它呢??

6,交强险特别约定有没有效

交强险中与保险公司约定的特别条款无效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不得强制投保人订立商业保险合同以及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的规定,因此保险公司与投保人的在投保时签订的特别约定无效
都可以即时生效。但是这个即时还是需要一定的时间,保单录入、核保、刷卡、预留时间等基本要二个小时的提前量比较安全。

7,保险公司对交强险约定行驶区域有法律效力吗

没有限制。 限制行驶区域只对商业险有效。交强险属于国家强制险种,如果保险公司不给予赔付,可以告他。
都可以即时生效。但是这个即时还是需要一定的时间,保单录入、核保、刷卡、预留时间等基本要二个小时的提前量比较安全。
约定的没有效力,不受法律保护,特别约定都是保险公司内部规定的,随时都可变化,属于霸王条款一类。有效力的只适用商业险,而交强险只要在全国范围内都有效。你可以去找保险公司更改此约定。如果保险公司态度强硬,可以所要相关的法律规定或者政府下发的红头文件。

文章TAG:保单  特别  约定  法律  保单特别约定  保险条款没有的免责条款而在保险单特别约定的条款是否有效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