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怎么样算是构成了合同的关系

一份合同双方都签字 最好还有第3方做当事人 这是对以后合同纠纷的人证

怎么样算是构成了合同的关系

2,合同和协议之间的关联

就你的情况来讲,其实单位提供什么的住宿环境,这个一般看你人个意愿,如果你觉得可以,那么可以签合同。 至少合同是不是签,签的话:那么意味着,你与单位发生劳动关系,那么直到合同期未满,也就是2年的未满,如果你提出辞职不干,可能需要支付培训费5000元。 一般来讲,三个月满,即能转正。如果单位没有转正,你可以走人,或超过三个月,可以要求单位给予转正并签合同。

合同和协议之间的关联

3,劳动合同关系

你好, 《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用工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作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你的单位如果满1年不与你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则,你就是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 工龄不受影响,各项社会保险不受影响。
没解雇你,给你工资,说明就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仍是单位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是单位的义务。
如果合同到期,而满一年不与劳动签订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工人仍然为该用人单位的员工。

劳动合同关系

4,单位缴纳保险和签订合同有什么关系呢

签订劳动合同才能证明你和公司之间建立了劳动关系,这样的情况下才能给你缴纳保险,而且合同要备案后才能缴纳保险的。但是现在一些劳动所对于公司合同有没有备不备案或是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查的都不是很严格,所以真正按规定制定的公司也不多。
单位缴纳保险,并不代表和你是建立了劳动关系,现在存在很多挂靠公司买社保的现象;签订合同就是为了证明和你建立劳动关系的;所以如果单位和你说,帮你买了社保,但不和你签合同,是违法的!
要看什么公司,签订合同只是保障打工人员的合法权与而已,不过很多公司都效仿,但是签的都是霸王合同,

5,关于员工与劳动合同的关系

你好!首先,签订合同应该是双方各执一份的,他即使单方面撕毁了他的那一份,你自己应该还有一份作为继续履行合同的证明。其次,这样的发型师即使技术再好,做出这样的事明显个人的素质是有问题的,你如果为了当前的利益继续留他下来,很有可能以后会再次涉及到类似的事情,所谓用人不疑,疑人不用,你自己权衡下利弊吧。实在还有其他劳动合同方面不清楚的问题你可以去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咨询下,祝你好运!回答完毕,希望采纳!
协议关于“风险抵押金”的规定,与《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相悖,请您下载这部规定对照一下,就知道怎么办了。
未到付款约定的时间。可以拒付。

6,转正与签合同的关系

二者没有任何关系
合同是法律用语,转正这个只是平时生活中所使用的话语,两者有联系,通常转正的标志就是用人单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但两者也有区别,两者在时间上不是绝对一致的,可能在你未转正之前就与你签订了劳动合同,只是合同中约定了试用期,如果你在试用期达不到合格标准,那么你即使签了合同仍然会被解聘,没有转正的机会哈!而通常来说,你转正了都会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尤其是在08年劳动合同法颁布之后,因为如果你过了试用期转正了,用人单位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他将从你正式上班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而且如果一年之后还未签订,那么就视为劳动者已经与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的成本相当高,所以现在很少会有用人单位做这种傻事哈!希望此解答对你有帮助!~谢谢支持!~~
没有关系

7,关于合同的问题

这个视情况而定的 如果您与您的公司在合同中约定 合同的文本的存在 是合同本身生效的构成要件 那么合同文本的灭失则导致合同无效 即您与您的公司所约定的所有权利义务不能生效(一般情况下不是这样的) 若您与您的公司所签订的合同仅仅具有备案和证明效力(证实您和您的公司之间存在合同关系)合同文本的灭失并不当然导致合同的无效 您的公司也不能就此项理由解除终止合同 这是根据私法自治 意思自治原则得出的 签合同准备工作 即要约和承诺 如果您向公司应聘 而且公司也作出了准备应聘你的承诺 或者 公司向您发出聘书 您也在合理期间内做出准备应聘的通知(即承诺) 那么合同已经成立(并非生效)在此情况 如果当事一方 无法定理由撤回承诺或要约 则要付缔约过失责任 PS 1合同法规定,要约可以撤回。要约撤回,是指在要约生效前,要约人使其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意思的表示。要约一旦送达受要约人或被受要约人了解,即发生法律效力。所以,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因此,要约的撤回只发生在书面形式的要约,而且,撤回通知一般应采取比要约更迅速的通知方式。 承诺类比 2缔约过失责任 合同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只要达成合意 即一方发出要约 另一方做出承诺 合同已经成立了 但其还须符合生效要件 一般情况下两者不重复的 但您这种情况 再要份合同 然后签了吧
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至少两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一份,二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无论你是否参加工作,已经签约就意味着合同生效了. 撕毁合同是你的不对,因为没依据举证双方雇佣关系了. 而且你单方面撕毁合同,从一定程度上可以认定你单方面解除合同,而且违反了劳动合同法中辞职应当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的规定. 我要是你老板,听到这个消息,要看看你是为什么撕毁的,如果你主观故意撕毁自己手头的合同,即便签了合同我也一定会和你解约的,哪怕我赔点钱;如果是非故意损坏,是另一回事. 我想你该会想出办法怎么解释了.顺劝一句,冲动是魔鬼

文章TAG:合同  关系  怎么  怎么样  你与合同的关系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