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则和法律条文的关系和区别,法律条文中的规则和原则如何区分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 2023-09-20 09: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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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条文中的规则和原则如何区分
一般说来,可在几方面来区分:1、总体上,规则是明确、具体的,具体表现形式是法律条文;原则是笼统、抽象、模糊的,它作为法律规则的指导思想、基础或本源的、综合的、稳定的法律原理和准则。2、适用范围上,法律规则是针对某一类具体的行为,有同类特性;法律原则,比较抽象,对行 为、事件、对象有广泛的覆盖面。3、适用方式上,法律规则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中,而法律原则不如此,而是有可能不同原则甚至互相冲突的原则都会同时出现在同一部法律中。条不用说了,很好区分.款就是一条中的一段.假如一个法条有三个自然段,那么就有三款,第一自然段就是第一款.项就是每一款中标序号的句子,比如(一)(二)(三)之类的
2,法律规则和法条有什么联系不懂勿进
法律规则是法条的内容,法条是法律规则的表现形式,并不是所有的法条都直接规定法律规则的,也不是每一个条文都完整的表述一个规则或只表述一个法律规则。法律概念是对各种法律事实进行概括,抽象出它们的共同特征而形成的权威性范畴。 法律规则是采取一定的结构形式具体规定人们的法律权利、法律义务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的行为规范。 法律原则是指在一定法律体系中作为法律规则的直到思想、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稳定性原理和准则。 区别:法律概念是抽象的,法律规则是明确具体的,而法律原则其要求比较笼统、模糊。 联系: 法律规则、法律原则、法律概念属于法的三个要素。 法律条文是法律的形式,条文表现规则、原则,并不是所有的法律条文都规定法律规则。 同时,法律规则也并不都由法律条文来表述,有时可能会以其他形式,如习惯、惯例或法理的形式来表述。
3,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的区别
现代国家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如法典)大都是以条文为基本构成单位的。从其表述的内容来看,法律条文可以分为规范性条文和非规范性条文。规范性条文是指直接表述法律规范的条文,非规范性条文是指不直接规定法律规范,而规定某些法律技术内容的条文。这些非规范性条文不可能是独立存在的,他们总是附属于规范性法律文件中的规范性法律条文。由此看出,应当把法律规则和法律条文区别开来。法律规则是法律条文的内容,法律条文是法律规则的表现形式,并不是所有的法律条文都直接规定法律规则的,也不是每一个条文都完整地表述一个规则或只表述一个法律规则。一般来说,法律规则和法律条文的关系是对应的,但是我们在法律条文中看到其表述法律规则的情况是不同的,具体而言,大致有以下几类突出的情形:1.一个完整的法律规则由数个法律条文来表述。2.法律规则的内容分别由不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法律条文来表述。3.一个条文表述不同法律规则或其要素。4.法律条文仅规定法律规则的某个要素或若干要素。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的区别:1. 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是两个不同的范畴,尽管有一些联系;2. 法律条文准确地表述应当是法律条款;3. 法律条文包括法律原则、法律概念、法律规则这三个方面;也就是说,一个法律条文可以表述或包括法律原则、法律概念、法律规则三方面的内容。换句话讲条文只是表现形式,而内容则根据需要可多可少;现代国家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如法典)大都是以条文为基本构成单位的。从其表述的内容来看,法律条文可以分为规范性条文和非规范性条文。规范性条文是指直接表述法律规范的条文,非规范性条文是指不直接规定法律规范,而规定某些法律技术内容的条文。这些非规范性条文不可能是独立存在的,他们总是附属于规范性法律文件中的规范性法律条文。由此看出,应当把法律规则和法律条文区别开来。法律规则是法律条文的内容,法律条文是法律规则的表现形式,并不是所有的法律条文都直接规定法律规则的,也不是每一个条文都完整地表述一个规则或只表述一个法律规则。一般来说,法律规则和法律条文的关系是对应的,但是我们在法律条文中看到其表述法律规则的情况是不同的,具体而言,大致有以下几类突出的情形:1.一个完整的法律规则由数个法律条文来表述。2.法律规则的内容分别由不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法律条文来表述。3.一个条文表述不同法律规则或其要素。4.法律条文仅规定法律规则的某个要素或若干要素。你好,一看你提的问题就是法律爱好者,不过我不能从你的角度回答,那更不清晰;我的回答如下: 一、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是两个不同的范畴,尽管有一些联系; 二,法律条文准确地表述应当是法律条款; 三、法律条文包括法律原则、法律概念、法律规则这三个方面;也就是说,一个法律条文可以表述或包括法律原则、法律概念、法律规则三方面的内容。换句话讲条文只是表现形式,而内容则根据需要可多可少; 虽然我的解答比较理论,但你问的就是一个理论问题,没有办法,希望你能够明白;我们在法律条文中所看到其表述法律规则的情况也是颇为不同的,具体而言,大致有以下几类突出的情形: 1.一个完整的法律规则由数个法律条文来表述。 2.法律规则的内容分别由不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法律条文来表述。 3.一个条文表述不同法律规则或其要素。 4.法律条文仅规定法律规则的某个要素或若干要素。 (三)法律规则的分类 1.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 所谓授权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有权做一定行为或不做一定行为的规则,即规定人们的“可为模式”的规则。它又可分为权利性规则和职权性规则。 所谓义务性规则,是指在内容上规定人们的法律义务,即有关人们应当做出或不做出某种行为的规则。它也分为两种: (1)命令性规则。 (2)禁止性规则。 2.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 所谓确定性规则,是指内容本已明确肯定,无须再援引或参照其他规则来确定其内容的法律规则。在法律条文中规定的绝大多数法律规则属于此种规则。 所谓委任性规则,是指内容尚未确定,而只规定某种概括性指示,由相应国家机关通过相应途径或程序加以确定的法律规则。 所谓准用性规则,是指内容本身没有规定人们具体的行为模式,而是可以援引或参照其他相应内容规定的规则。 3.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 所谓强行性规则,是指内容规定具有强制性质,不允许人们随便加以更改的法律规则。义务性规则,职权性规则属于强行性规则。 所谓任意性规则,是指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人们自行选择或协商确定为与不为、为的方式以及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内容的法律规则。在权利性规则中,有些属于任意性规则。我不跟你说理论了,因为有人说过了,我也赞同他的论断。我给你举例子来清晰化吧。《刑法》有一个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这是一个刑法原则,而通过各个法律规则也就是具体法律条文来表述这一原则,比如强奸罪、杀人罪。都是对这一原则的体现。他们都遵循着这一原则你只有触犯了法律有规定的犯罪情形,比如强奸、杀人。刑法才会对你进行处罚。如果你干了一件事,在刑法上没被规定为犯罪,那么刑法是约束不了你的,比如你欠人10块钱。刑法不可能给你判刑。这个原则有很多规则(具体条文)来支持。这些条文也都受这个原则的约束。但是这些条文有些并不仅仅体现一个原则,有的体现多个原则。比如强奸罪里对奸淫幼女有更具体、更严厉的规范,则体现着保护弱势群体的原则。原则与规则是俩个相互独立、相互依存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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