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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公司法律顾问律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原创作者:井海涛律师时间:2021年10月19日星期二地点:上海嘉定随着我国商事司法实践的发展,法律服务产品的增强,公司法律顾问业务的拓展,关于讨论研究如何做好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的经验类书籍与学术性文章不断增加。但是,从“法律服务”的视角去分析如何做好公司法律顾问业务的文章不多,有鉴于此,笔者试图抛砖引玉,总结个人实践经验,对公司法律顾问的内容进行梳理归纳,做出如下讨论:一、服务对象应以助力公司的发展为目标,区分公司目标与公司实控者意图我国的公司法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民法典57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从以上的法律定义可得出结论:法人是组织,法定代表人是自然人,两者之间存在着联系与区别,是完全不同的法律主体。我们需要分析两者之间的联系,更需要在理论上准确地完成对两者之间区分和认知,这样才能更好地理解公司法类案件纠纷产生的根源。在社会实践中,法人与法定代表人之间存在利益上的矛盾是可能的,也是常见的。法定代表人通常是法人(即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或者是代表实际控制者,对公司的各项事务享有决策权,表现为对公司内部的人员任用、财务管理、物资调配、项目投入等方面拥有决定性甚至是绝对性的权力,包括对公司法律顾问单位及顾问人员的招标与选用。对于该问题的预防可以在公司章程或是在订立法律服务合同中予以明确,可以参考借鉴《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当法人与法定代表人之间发生利益冲突,面临维护公司利益还是维护实际控制者利益的问题之时,公司法律顾问必须坚持职业操守,将服务对象的指向明确为法人,而非法定代表人或者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二、服务内容应以法律专业知识为切入点,推行合规管理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法律顾问需要持续提升法学理论素养和实际工作能力,律师执业证书只是从事律师职业的入门证,成为合格的公司法律顾问必须进一步加强对商法和经济法等专业知识理论的学习和研究。公司法律顾问通常需要掌握公司法类、合同法类、劳动法类、税法类、物权法类、知识产权类、商行为类等法律法规,拥有将相关法律条款组合运用到具体个案的能力,能够提出专业的、有针对性的法律意见,这是公司法律顾问职业或者是岗位存在的价值基础。同时,公司法律顾问还需要学习和掌握宏观经济、行业领域及企业管理等基本知识,具有沟通和协调能力,以及乐于与其它业务方向的相关人员进行交流与合作态度。法律顾问服务内容通常包括:对于重大经营决策的法律意见,公司规章制度建设,合同管理工作,与重大经济活动相关的法律事务,知识产权保护,法制宣传教育,参加企业的诉讼仲裁活动等等。有的法律工作者提出法律顾问服务需要建立事前防范、事中干预、事后补救防控体系。笔者以为建立全面的防控体系很重要,但需要突出服务重点,公司法律顾问服务的重心内容应当放在加强企业规章制度建设与风险防范方面,尤其需要强化公司管理的流程规范,强化合规管理,掌控商业风险与法律防范的整合运用,推进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建设是企业发展的治本之法和长久之策。三、服务对价应以合理的顾问费用为前提,提供可选择性的法律意见和方案目前,公司法律顾问服务市场日趋成熟,有的法律服务机构只承接公司法律顾问业务不接受其他法律业务,走专业化发展道路。也有的律师事务所将公司法律顾问服务做成“产品”,力图实现流程化、标准化、模块化的服务方式,这些尝试和做法是值得赞扬的。但是,法律顾问服务过程中的无序竞争与“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依然存在,一些法律服务机构低价恶性竞争和“顾而不问”个案引发的纠纷甚至是诉讼,给行业市场带来了较为恶劣的影响。律师作为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市场主体,需要强化自律意识,自觉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指导,尤其是政府价格指导政策。优质的法律顾问服务产品需要投入较大规模的人力、资源和财力,需要有各类大数据等信息资源作为背景支撑,并且需要审慎地进行个案综合分析,才能做出适合的、可选择的法律咨询意见和实施方案,也就是说优质的法律顾问服务技术壁垒较高。因此,低价竞争策略必然会导致法律顾问服务的对价不公平,出现法律服务质量下降的情况,该策略很难持久,也无法保证服务者和服务对象双方的合法权益。综上所述,公司法律顾问以维护公司的法律权益为目的,收取法律服务费用,因此,公司法律顾问的利益与公司合法利益具有一致性。为了保证两者的一致性,防止两者张力的扩大,公司法律顾问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公司管理制度、人事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保守商业秘密等制度时候,同样需要建立公司的法务管理制度,将法律顾问的服务过程结果化,规范法律服务的内容和过程,将法律检索、尽职调查、合同审查等法律服务以文件资料的形式表现出来,并且借鉴诉讼案件归档结案小结的方式,撰写工作总结报告,记录反思服务过程,提高法律服务效能,优化服务体验,保证服务结果,实现服务双方的共赢目标。原创不易,阅后点赞。

请公司法律顾问律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2,合同管理注意事项

  导语:合同管理注意事项。有些合同可能牵扯到产品设计、销售、客户服务、供应管理、律师等多个部门。每一个部门的头都得点头。而这些人都是忙人,不一定会及时审阅。升级渠道可详细规定各级主管在多少时间内应作出决策,不然的话应升级到上一级。这样,期望明确,内部客户就会更配合。   合同管理注意事项   首先熟悉国家劳动法规定,熟悉劳动法的职员能很轻松的看出公司签订合同的漏洞,更容易保护自身权益。   国家规定:   签订1年合同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签订3年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   有的企业签订1年的合同,但是试用期也是3个月,明显是不合法的。   试用期工资、转正后的工资应该在合同中写明。一般来说:试用期间工资为转正工资的80%,试用期间不得按照公司意愿决定入职人员工资。   有的公司为偷税,每个人的工资都写成基本工资(即所在城市的最低标准),这样是违法的,一旦产生合同纠纷,那么赔率是按照的合同上写明的基本工资来计算,不利于保护员工自身利益。   合同上应该写明每个月何时发放工资,企业不能拖欠、拖延职工工资的发放   五险一金的购买比率,每个月扣多少钱;   有的合同上很隐晦,不会直接写出来,买的标准就按照最低标准来购买   这个应该要提前咨询公司,以免后期购买出现问题职员自己吃亏   上班时间规定:   比如说早上几点上班-中午几点下班;   下午上班时间-下午下班时间。   一般企业规定的上班时间都是8个小时   加班福利:加班工资如何计算,是否有车补、餐补等。   有的合同中不会写明具体支付多少,一般都是按照公司规章制度执行,比如说周末加班换调休,晚上加班算餐补、车补,或者晚上加班累计时间也可调休等   劳动法年假规定:   10年以下工作经历,年假5天;   10年以上工作经历:年假15天。   一般企业都会按照这个执行,少数企业会无视劳动法,按照员工到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来计算年假,这种是完全违法的。   婚假规定:正常婚假,晚婚婚假要增加多少天;   产假规定:正常产假,晚育产假要增加多少天;   病假规定:请病假怎么扣工资;   妇女权益:3.8要放3.8妇女节多少时间,每个月例假有何规定(大公司会给予一天特殊假)   合同管理注意事项   尽职调查   审查交易对象的身份证件、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授权委托书等证明原件,必要时,可通过发证机关查询证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关注授权代理人的行为是否在其被授权范围内,在充分收集相关证据的基础上评价主体资格是否恰当。   获取交易对象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往交易记录等财务和非财务信息,分析其获利能力、偿债能力和营运能力,评估其财务风险和信用状况,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持续关注其资信变化,建立和及时更新合同对方的商业信用档案。   对交易对象进行现场调查,实地了解和全面评估其生产能力、技术水平、产品类别和质量等生产经营情况,分析其合同履约能力。   与交易对象的主要供应商、客户、开户银行、主管税务机关和工商管理部门等沟通,了解其生产经营、商业信誉、履约能力等情况。   合同谈判   收集谈判对手资料,充分熟悉谈判对手情况,做到知己知彼;研究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监管、产业政策、同类产品或服务价格等与谈判内容相关的信息,正确制定本企业谈判策略。   关注合同核心内容、条款和关键细节,具体包括合同标的的数量、质量或技术标准,合同价格的确定方式与支付方式,履约期限和方式,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方法、合同变更或解除条件等。   对于影响重大、涉及较高专业技术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组织法律、技术、财会等专业人员参与谈判,充分发挥团队智慧,及时总结谈判过程中的得失,研究确定下一步谈判策略。   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家参与相关工作,并充分了解外部专家的专业资质、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情况。   加强保密工作,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谈判过程应当做好记录,并由各方代表签字。   合同起草   企业对外发生经济行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严格审核合同需求与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企业整体战略目标的关系,保证其协调一致;考察合同是否以生产经营计划、项目立项书等为依据,确保完成具体业务经营目标。   合同文本一般由业务承办部门起草,法律部门审核;重大合同或法律关系复杂的特殊合同应当由法律部门参与起草。国家或行业有合同示范文本的,可以优先选用,但对涉及权利义务关系的条款应当进行认真审查,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修改。各部门应当各司其职,保证合同内容和条款的完整准确。   通过统一归口管理和授权审批制度,严格合同管理,防止通过化整为零等方式故意规避招标的做法和越权行为。   由签约对方起草的合同,企业应当认真审查,确保合同内容准确反映企业诉求和谈判达成的一致意见,特别留意“其他约定事项”等需要补充填写的栏目,如不存在其他约定事项时注明“此处空白”或“无其他约定”,防止合同后续被篡改。   合同文本须报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或备案的,应当履行相应程序。   合同审核   审核人员应当对合同文本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严密性进行重点审核,关注合同的主体、内容和形式是否合法,合同内容是否符合企业的经济利益,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履约能力,合同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条款是否明确等。   建立会审制度,对影响重大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文本,组织财会部门、内部审计部、法律部、业务关联的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内部相关部门应当认真履行职责。   慎重对待审核意见,认真分析研究,慎重对待,对审核意见准确无误地加以记录,必要时对合同条款作出修改并再次提交审核。   合同签署   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与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对外正式对外订立的合同应当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由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名或加盖有关印章。授权签署合同的,应当附有授权委托书。   严格遵守合同专用章保管制度,合同经编号、审批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由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后,方可加盖合同专用章。用印后保管人应当立即收回,并按要求妥善保管,以防止他人滥用。保管人应当记录合同专用章使用情况以备查,如果发生合同专用章遗失或被盗现象,应当立即报告公司负责人并采取妥善措施,如向公安机关报案、登报声明作废等,以最大限度消除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   采取恰当措施,防止已签署的合同被篡改,如在合同各页码之间加盖骑缝章、使用防伪印记、使用不可编辑的电子文档格式等。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之后方可生效的合同,企业应当及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合同履行   强化对合同履行情况及效果的检查、分析和验收,全面适当执行本企业义务,敦促对方积极履行合同,确保合同全面有效履行。   对合同对方的合同履行情况实施有效监控,一旦发现有违约可能或违约行为,应当及时提示风险,并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将合同损失降到最低。   根据需要及时补充、变更甚至解除合同。一是对于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内容,通过双方协商一致对原有合同进行补充;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二是,对于显失公平、条款有误或存在欺诈行为的合同,以及因政策调整、市场变化等客观因素已经或可能导致企业利益受损的合同,按规定程序及时报告,并经双方协商一致,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合同变更或解除事宜;三是对方当事人提出中止、转让、解除合同的,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应及时向对方当事人书面提出索赔。   合同结算   财会部门应当在审核合同条款后办理结算业务,按照合同规定付款,及时催收到期账款。   未按合同条款履约或应签订书面合同而未签订的,财会部门有权拒绝付款,并及时向企业有关负责人报告。   合同登记   合同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合同登记管理,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定期对合同进行统计、分类和归档,详细登记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终结等情况,合同终结应及时办理销号和归档手续,以实行合同的全过程封闭管理。   建立合同文本统一分类和连续编号制度,以防止或及早发现合同文本的遗失。   加强合同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合同订立与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   规范合同管理人员职责,明确合同流转、借阅和归还的职责权限和审批程序等有关要求。   纠纷管理   加强合同纠纷管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应当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规定时效内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并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及时报告。合同纠纷经协商一致的,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合同纠纷经协商无法解决的,根据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企业内部授权处理合同纠纷,应当签署授权委托书。纠纷处理过程中,未经授权批准,相关经办人员不得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实质性答复或承诺。   合同管理注意事项   1、尽可能采用总包负责制   对于大型工程而言,应力求采用施工总包负责制。这是因为如果按照工程的无限分解性,采取平行分包的方式进行管理,将给业主带来极大的麻烦。表面上看来,好像是工程投资有所节约,而实际上由于工作界面划分过多,业主需要协调的问题呈几何级数的增加。常常造成有的事没人做,而有的事又大家争着做。施工中间业主常常发现在计划开始时没有想到的问题,并往往因此而影响了工程的进度,造成施工的返工或工程量的追加。   2、采用单价合同   对于大型的体育场建设,我们的设计工作往往是滞后的,而对于这种在签合同之前没有完整的施工图纸的建设项目,希望采用总包合同的方式,把工程量没有固定的风险转嫁给施工单位的做法是行不通的。施工单位要么是高估冒报,把风险因素考虑进去;要么是采取先进去再讲价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利益。最后反过来伤害了业主的利益。而对于单价合同,是固定项目的单价,实际测量工程完成的数量,并由监理认可的数量与施工单位结算。对于单价合同,工程量的控制实际上取决于设计单位的施工图设计以及工程变更。我们如果控制好了设计,就完全可以控制施工的最终结算。   3、工程保函的使用   国外工程施工中,十分注意工程保函的作用。保函是由银行开出的施工单位提供的保证文件。一般在预付工程款的时候,施工单位必须提供与预付金额一致的保函,而随着工程施工的开展,对工程量的结算逐步取代了保函的作用。因为业主在预付款的时候,承担了很大的风险,如果施工单位没有实现其在投标书中的承诺,而业主又没有有力的经济上的制裁的话,业主将失去其控制工程的能力。采用保函就可以迫使施工承包商按照合同规定的去做,否则业主将向银行提出提取保证金的手段,使施工承包商遭受巨大的损失。   4、注意施工索赔   工程建设中,业主与施工单位的矛盾是常有的,业主一般占有先天的有利位置。但如果施工单位的管理能力很强的时候,施工单位常常会因为业主的原因、设计的原因及其他与施工单位无关的原因提出索赔。索赔的出现是工程管理进步的表现,施工单位没有很高的管理水平是不能取得索赔成功的。这就要求我们的业主及监理单位,也必须具备很高的管理水平,才能在索赔面前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有利、有理、有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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