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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开拓企业法律顾问业务

如何开拓企业法律顾问业务   导语: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是指规范企业法律顾问的执业资格、执业机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以及企业法律顾问中介组织、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的总称。   在我刚入行时,总会有年长的律师调侃般和我说“年轻人,要做好坐三年冷板凳的准备哦”,每到这时,我总会眯着眼睛回答到:“嗯,我知道,冷板凳我都准备好了。”板凳是准备好了,它会冷三年也有心理准备,但三年后呢,板凳它不会自己变热,案子它不会自己过来,别人的翅膀也不会一直为你护航。作为青年律师,我们的出路在哪里,我们的激情和信念有谁会去欣赏,这是我们应该去深思去考虑的问题。   我很同意“非诉是年轻律师的奶酪”这句话,在非诉业务面前,青年律师有其特有的优势,精力旺盛,信息资源广泛,熟悉现代化办公等等,在竞争日益激烈,中年律师占据诉讼业务霸主地位的今天,选择非诉业务作为自己的试金石和磨刀器,无疑是青年律师不错的选择,而且也是有很多青年律师是通过做非诉案件挖到了自己人生的第一桶金。   既然说到非诉业务,其中不得不提的,也是分量最重的当属企业法律顾问业务。那么,青年律师究竟应该如何开拓企业法律顾问业务呢?本文主要针对这一问题进行简要的论述。   一、想要开拓企业法律顾问业务,首先就要明白什么是企业法律顾问。   三、四十年前,法律顾问业务还是由有着国家干部身份的律师为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服务,无论国有企业还是集体企业用的都不是自己的钱,来请律师担任他们也不知道可以干什么的法律顾问。而现在,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律师社会定位、业务的不断变化,企业法律顾问已经变为以企业风险防范业务为中心,以事后补助为辅助手段,维护企业合法利益的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他需要在一定的聘用期限内为企业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曾看过一遍律师的随笔,在里面他写到:“记得以前,曾跟一位同事作业务交流,该同事谈到自己开拓企业法律顾问的尴尬,他说跟一位企业老总就法律事务合作交谈时,该老总问他:你能为我们做什么,这位同事说为你们企业解决纠纷,那位老总听了以后摇头说我们企业一年下来没有什么纠纷,等我们有了纠纷再找你吧,结果这样委婉的一句话,就把同事给拒绝了。”①   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尴尬的局面,我觉得,主要还是没有弄清企业法律顾问到底需要做些什么,他对企业法律顾问的认识,仍然停留在解决纠纷这非常狭窄的传统诉讼领域里面,这种思想对于青年律师开拓企业法律顾问业务是极其不利的。律师从事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应当是结合企业的实际,利用所掌握的法律知识,协助企业进行规范管理、合法经营,避免纠纷发生,从而更好的促进交易。   二、如何操作和处理企业法律顾问业务,才能赢得企业的信任,这是青年律师进入企业法律顾问领域前必须要清楚的事情。   (一)转变观念,主动参与,将法律顾问工作渗透到企业管理及经营、服务的各个方面。   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不仅仅是打官司,更主要的应该是参与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方面等工作,诸如谈判、签约、规章制度的订立、债权债务的清理、资产重组、融资租赁等等非诉讼领域,不失时机地提出自己的法律见解或主张,必要时及时出具法律意见书。事实上,并不是顾问单位没有法律方面的业务,而是很多企业的领导及经营人员不清楚这些工作和法律有关,不知道这些工作是律师可以从事的业务。因为法律是一项非常专业的工作,作为律师要有一种职业上的敏感性,要善于发现与法律有关的问题,要将某项工作在法律上的意义讲出来,让企业领导或经办人员明白这项工作应该请帮忙或咨询律师。   (二)应当遵循提高企业管理效率的原则。   企业管理是根据企业的特征及其生产经营规律,按照市场反映出来的,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进行计划、组织、领导、控制等管理行为,以求合理配置资源,获取利润。从企业管理的四大基本职能(即计划、组织、领导、控制)看,其核心精神所追求的就是效率,可以说,提高效率无不惯彻企业管理的始终。所以,律师在从事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中,提出的法律意见,起草、审核企业规章制度、重大合同以及所处理的其他企业法律事务,也应当应遵循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率这个基本前提。   (三)改变工作方式,定期主动上门服务。   如何寻找、寻问和发现企业生产经营中已出现或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并及时出主意,上建议以防患于未然;如何做到想企业领导所想,急企业领导所急,为企业分忧解愁,除了主动上门服务外,再别无选择。上门服务的通常做法是应坚持定期坐班制度和现场办公制度,无论企业有无法律事务,都应坚持到企业主动过问,主动和企业高、中层领导及生产经营负责人取得联系,积极捕捉法律方面的信息,做到有事情积极办,没事情找问题、找漏洞、勤过问、勤建议、主动办,真正成为企业离不了的法律参谋。   (四)重视非诉讼法律事务的办理。   非诉讼法律事务是指无争议的法律事务,或者虽已发生争议,但不必或尚未经诉讼来解决的法律事务,非诉讼法律事务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息息相关,范围非常广泛,既包括已经发生争议的各类纠纷,也包括无争议,纠纷的法律行为,律师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的目的在于减少纠纷,预防诉讼,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商业信誉和保护正常的业务往来关系,某些经济纠纷如在法律上、证据上对自己明显不利,且无法扭转不利局面,则尽可能避免打官司,争取以非诉讼方式解决。   (五)加强顾问律师和企业的联系,增进相互了解,密切配合做好法律顾问工作。   法律顾问工作离不开企业的密切配合和支持,实践中律师的作用得不到应有的发挥,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企业对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和作用了解太少,二是顾问律师不掌握、不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企业领导层、企业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加上主动参与意识差,往往感到无处下手。要改变上述被动局面,必须从加强顾问律师和企业的相互联系和了解入手。顾问律师了解企业应从下几个方面着手:(1)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状况,便于发现有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2)了解企业债权债务基本情况并掌握有关资料,便于随时摸底调查,随时掌握信息和调理债权债务的机会;(3)了解企业管理人员基本情况,便于律师和各部门联系;(4)积极了解和掌握企业的经营决策和方针政策,为法律顾问工作提供方便和信息。②   综上,要提高律师在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中的作用,就必须转变观念,改变工作方式主动参与,发挥法律顾问充当企业经济卫士法律高参的作用,真正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三、现今企业法律顾问业务的现状及瓶颈   截止到2012年年底,据不完全统计,我国中小企业及民营企业从数量上已经达到6000多万户,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8%以上。由此可以看出,法律顾问业务的主要竞争领地还是在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但目前,中小企业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数量非常有限,浙江有113万家中小企业,据浙江省律师协会介绍,全省律师共担任企业的法律顾问不到两万家,占企业总数不到2%。而深圳现有中小企业数量接近29万家,08年律师担任法律顾问7632家,比例为2.63%,不到3%。同时,从实际情况来看,企业在5-15年期间,更多地需要外部律师服务的支持,此后就会转为外内部化和高端化、专业化、品牌化外部的服务。而民营企业创立期就要倒闭40%,能活过5年的只有40%,能活过10年的只有15%,能活过15年就更少了,估计在到5%左右,20年以上的企业更是凤毛麟角,全国能报上名的也就是海尔、联想、万科、华为等。这就是为什么有很多年轻律师推广的低价法律顾问服务和会员制法律顾问、商务顾问服务效果不好的原因。由于目标客户定位比较低,基本都是五年以下的中小企业,这是几乎没有需求的市场空间,就好比在荒漠上怎么耕种也没有收成一样。   由此可以看出,现今社会企业法律顾问业务的发展已经到了一定的瓶颈期。主要表现在:   (一)外部瓶颈:法律顾问目标市场看似很大,其实很窄,还有绝大多数企业没有接触或没有意识到企业法律顾问的作用。法律顾问市场只能算是一个半睡半醒的市场,还有待于进一步的挖掘。   (二)内部瓶颈:法律顾问是传统业务,但诸多律师事务所的法律顾问服务过于“传统”而导致其所法律顾问业务发展不佳,同时也使得我国整体律师法律顾问业务发展都受到限制。“传统”顾问业务内容简单、贫乏,且均为被动性服务,即接受企业法律咨询,草拟、审查法律文书,参与谈判等。上述服务因项目工作量小,服务渗透力不高,直接影响了企业聘请顾问律师的兴趣及是否聘请顾问律师的必要性。企业聘请顾问律师意识下降,势必导致事务所顾问费用的降低,从而使得律师顾问服务数量减少、质量也相对降低。那么法律顾问业务也因此而进入了一个恶性循环。   现实的情况要求律师一方面要要在专业化、专门化和团队化、品牌化等方面做好文章,另一方面要在业务和服务创新上做好文章。随着竞争加剧,律师要想在法律顾问市场分一杯羹,就是看有没有敲门砖和独门暗器了。尤其是青年律师,一定不能僵化思想,要勇于拼搏和创新,不断去开拓市场。有限的市场,无限的竞争,有危机才会有机遇。   四、青年律师应如何拓展企业法律顾问业务   在中年律师占据霸主地位的今天,青年律师在企业法律顾问领域如何能够突破重围,实现自我价值,我以为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确立服务对象。现阶段年轻律师主要开拓的服务对象应以中小型企业为主。因为这些企业而大部分都是民营企业,这些企业的总经理大多数都是风华正茂的青年,年轻企业的老总更容易接受以年轻人的方式提供的法律服务。顾问服务的另一重要对象便是政府各机关部门。由于我国政府“依法办事"的理念逐渐深入人心,法律顾问业务进入各个政府机关是今后的必然趋势。   (二)改变服务对象的认识,倡导法律性消费。“倡导”一词本身就带有主动的含义。如何使得企业或政府机关视律师顾问法律服务为消费呢?这就需要律师主动出击,打好顾问业务的第一枪。知己知彼,安能百战不殆。年轻律师要在出发之前首先对待聘企业进行了解及调查。特别是该企业的合同管理、劳资管理、公司法相关管理。在掌握了该待聘企业相关信息后,结合本所业务特长出具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计划书”。计划书为该企业量身定做,提供的服务全部作分项处理,为的是吸引待聘企业眼球,激发其消费欲望。   (三)顾问业务包装。顾问业务的包装其实就是将顾问业务的细化及重组过程,是将整个顾问业务变成几个相对独立的产品,这些产品是需要我们不断去挖掘的。传统的顾问业务按风险防范来分可分为事前风险防范、事中风险防范及事后风险防范(补救)。而经过业务包装后,便可将事前风险防范独立出来重新组合,可以称之为“法律体检服务”。   (四)顾问业务推销。法律产品不是普通商品,不能采取普通商品如做广告、拉横幅等营销模式。笔者认为法律产品一般从以下几个渠道进行营销。   (1)利用律师事务所的平台,以事务所的品牌效应进行推销,年轻律师完全可以借助这一良好的品牌优势对自己进行推销。   (2)在诉讼事务办理中进行有意识的服务推介,以诉讼业务带动非诉讼业务。   (3)以网站、杂志等进行服务介绍,展示服务经验,我所目前已有很大一部分年轻律师都拥有了个人网站,而且在这方面已经取得了不错的法律服务效果。   (4)在电视、广播等法律咨询节目中有意识的推介律所非诉类品牌。   (五)顾问业务维护。法律产品的维护是产品能否推销成功的关键。做好法律顾问业务,很大程度上在于该业务的合理维护上。也是律师能在竞争中生存的主要保证。法律产品的维护即法律产品的巩固,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点考虑:   (1)团队。团队是进行规模化“经营”的基础,一流的团队更是品质的保证。真正的法律顾问业务是需要相当时间与精力的业务,光凭一个律师要完成所有任务几乎是不可能。团队的建立不仅能实行流水化作业,更为关键的是团队能形成几道风险预警机制,保证服务的准确与安全。   (2)服务效果。评价某一法律产品服务,关键还是看服务的效果。针对与我们的服务对象来说,便是其享受的法律服务给他带来了多少好处以及该服务性价比是否能够接受?服务效果是检验服务质量的最重要标准。   (3)服务效率。相对于客户来说,时间也能创造价值。在最快时间内给予客户最需要的法律服务是年轻律师提高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4)服务态度。法律顾问业务本质是服务类业务,良好的服务态度是必不可少的。良好的服务态度包括与客户接触的礼仪、律师的着装、出具的法律文书措辞等。   (5)专业化。专业化是法律服务产品的核心,也是同行竞争中的核心竞争力。法律顾问业务就是在专业中求生存。打造优秀品牌最终依赖于专业化。   (6)规范化。所有的顾问业务应进行严格规范。规范化主要体现在有固定的格式与文本,每一次顾问服务结束后都应勤于撰写顾问工作日志,年终时提交顾问服务总结。这些资料不仅仅是年轻律师进行业务提升的参考资料,更是向服务对象收取顾问费用的“资本”。③   法律顾问业务是律师行业的基础性事务,是律师稳定收入的保障。年轻律师应当发挥自己的专长,以律师事务所为平台,以专业分工为导向,以团队合作为基础,以创建品牌为目标,不断挖掘客户资源,深化法律顾问业务。在不断推进专业化的进程中,时刻注意自身风险防范,最终夺取法律顾问业务这块“大蛋糕”。   人类社会的进步是梦想和现实的交替,但人类的梦想一刻也没有中断,人类的追求一直也没有停止,人生的蓝图需要我们自己去描绘。选择了律师这个职业,我们就必须勇敢地面对一切挑战。我们是青年律师,我们不缺乏勇气和激情,国家、社会给我们提供的只是一个适合执业的大环境,更多的因素在于我们自己。在法律服务的领域里,我们永远会遇到新的问题,新的麻烦,新的考验,只有一步一个脚印地走好执业过程中的每一步,只有不断探讨未知领域,逐渐使自己的羽翼丰满,才能称得上一个合格的律师,否则,小律师永远是小律师,甚至还会在惨烈的竞争中被淘汰。   青年律师们,一定要记住:我们率真、我们努力,我们有激情,我们有干劲,我们有大把的青春可以去尝试、可以去失败,只要不放弃,下一个一定就是“我”。 ;

如何开拓企业法律顾问业务

2,法律顾问合同

法律顾问合同范文六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我整理的法律顾问合同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律顾问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即终止执行。因本店工作需要,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条件下,可续订合同。    二、工作岗位   经双方协商,乙方在合同期内从事导购员工作。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变换乙方的工作内容,如双方就工作变换达不成一致意见,则本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劳动保护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2、乙方因工负伤,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四、工作时间   (待定内容)    五、劳动报酬   根据甲方现行工资制度确定乙方的劳动报酬构成为:   基础工资850+全勤奖50+销售提成(具体如何提成待定)   保底工资1000元    六、劳动纪律   1、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员工守则,遵守公司规定的工作程序。   3、 员工如违反本店的规章制度,本店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4、 员工如毁损或遗失本店财物的,依市场价格予以补偿。盘点少货的。查明是乙方的原因的,由乙方按照丢失货品的吊牌价的5折赔偿给甲方;未知原因的,由当天班次的所有营业员共同赔偿按吊牌价的5折赔偿给甲方。    七、合同解除   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本专卖店可以解除本合同:   a、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本专卖店的规章制度的;或有严重损害本专卖店利益的行为;或严重失职;或收受客户回扣的。   b、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也不能从事本专卖店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c、本专卖店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而多余职工或本专卖店宣布解散。   d、员工违反国家法律被认定有罪或被劳动教养的。   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本专卖店不得解除本合同:   a、员工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b、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违反计划生育的或采取欺诈手段签订本合同的除外。   c、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可以随时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   a、本专卖店不按照本合同规定向员工支付劳动报酬;   b、本专卖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   4、需经双方协议解除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任何一方,必须提前10天书面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5、本专卖店按本条第1项第b、第c条款解除劳动合同的,如国家有规定应予经济补偿的,本专卖店按该规定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6、员工未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专卖店解除合同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确定赔偿金的计算方法为:   a、按正常情况下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前3月的月平均实得薪津计算;   b、或按本专卖店的实际损失计算,包括:本专卖店招收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本专卖店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对本专卖店的工作脱节而造成经营的经济损失。    九、教育培训   本专卖店鼓励员工参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各类培训,凡员工参加经本专卖店同意的培训,本专卖店相应地予以报销相关的培训费用。如本专卖店外派员工参加培训,则双方另订培训合同。    十、保密义务   员工在任职期间以及离职之后对其在本专卖店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本专卖店、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本专卖店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商业秘密的义务。员工于离职办理交接时,返还全部属于本专卖店的商业秘密的资料,包括记载着本专卖店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十一、离职手续   1、员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的最后工作日之前,按本专卖店规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包括工作中的未竟事项、文件、资料、各种办公物品等,须全部清点移交本专卖店指定人员。   2、员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还须按本专卖店规定填写办理《离职会签单》。   3、本专卖店在员工办完上述手续后为员工出具离职证明,对员工的工作表现作出符合实际的评价。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致使本专卖店不能及时为员工办理相关手续,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员工承担:   a、员工未按本专卖店规定办妥离职手续的;   b、员工未按时领取和签收离职通知和离职证明的;   c、员工不配合,致使本专卖店无法将有关离职资料送达员工的。    十二、合同无效   本合同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本合同自始无效:   1、根本违反法律法规的;   2、员工提供虚假信息,欺骗本专卖店而签订本合同的;   3、员工为任何不合法,不正当目的而进入本专卖店工作的。    十三、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双方协商;或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四、法律效力   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签约双方已读懂并接受上述条款的约定,现自愿签字确认。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 (签章)   代表人:________ (签章) 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地址:乙方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合同签署地:   合同签署时间:___年 ___ 月 ____ 日 法律顾问合同 篇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______(简称甲方)为依法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特聘请重庆市第三律师事务所(简称乙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乙方接受聘请。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各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指派律师为甲方的法律顾问,根据法律给甲方提供法律帮助,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帮助:   1.为甲方业务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   2.经甲方授权参加签订或审查甲方与他方所协商的经济合同;   3.为甲方审查(含日、英、德、俄、法文)或草拟中文法律业务文书;   4.通过上述业务活动,进行社会主义法制宣传。   三、乙方所派律师只为甲方法人提供法律帮助,无义务为甲方的职工提供法律帮助。   四、乙方律师办公,平时有事可随时联系。   五、甲方应给乙方指派的律师提供参加甲方召开的有关业务会议的机会,为乙方律师执行职务提供方便。   六、甲方指应定专人承担本单位具体的法律事务性工作并与乙方律师经常联系。   七、每年由甲方向乙方付给法律顾问酬金元,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士在内一次付清。   八、乙方律师为甲方担任代理人进行诉讼或非诉讼事件活动,按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重价非发(1991)23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国法另行收费。   九、乙方律师为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所需的法律顾问交通费应由甲方负担。其金额为_____元。   十、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十一、如合同的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对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十二、合同文书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顾问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xxxx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聘请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指派_______律师、_______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达成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请,双方同意由董律师(联系电话)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   二、乙方根据甲方委托,办理下列法律事务:   1、就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进行法律咨询服务;   2、协助甲方起草、审议、修改重大复杂的合同、协议、章程等各类法律文件,必要时就此提供法律意见;   3、参与甲方的体制改革、资产重组,并协助甲方健全和完善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必要时就此提供法律意见;   4、接受甲方委托,参加甲方各类合同或合作项目的谈判,并提供相关的法律意见;   5、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6、接受甲方委托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三、工作方法和工作时间:   甲方在工作中遇到的法律事务时,就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四、乙方按照《律师服务指导性收费标准》规定向甲方收取律师服务费,甲方向乙方每年支付律师顾问费_____元人民币,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一次支付。   五、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参与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草拟重大合同及项目谈判,按照《律师服务指导性收费标准》规定各类案件的收费标准优惠收取律师服务费。   六、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和其他应当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七、甲方应当向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八、本合同有效期壹年,自20xx年__月__日起至20xx年__月__日止。   九、在合同有效期内一方如提出修改合同条款或终止合同,必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合同期满后如双方未在十五日内明确表示终止合同,视为合同继续有效壹年,依此类推。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月__日年__月__日 法律顾问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小企业法律创业法律服务律师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小企业创业法律服务计划》,双方方就聘请创业法律顾问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 律师团指派律师__________________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服务方式:“团队负责,专人联系”,律师团以一个团队承担本计划中的法律服务,保证任何一个企业案件,都有两个以上律师提供服务,使企业能及时有效的获得法律服务。    第二条 服务目标:以事先防范为主,事后补救为辅,通过参与甲方经营管理决策,努力将甲方在法律方面的经营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三条 工作职责   1.为企业草拟、制订、审查或修改合同,同时逐步健全企业合同制度,预防合同纠纷。(协议期限内免费)   2.通过解答咨询或出具法律意见书的方式解答企业在日常经营中所发生的法律问题;(协议期限内免费)   3.对企业的内部治理机构进行研究,帮助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寻找适合企业发展的管理框架模式,使其依法运作,并依法规范企业的管理行为;(协议期限内免费)   4.对企业劳动合同及员工管理提出法律意见,规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利益。(协议期限内免费)   5.当企业可能面临纠纷时,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或参与相关纠纷的调解;(协议期限内免费)   6.代理企业参加诉讼、仲裁、依法举报犯罪,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除律师事务所基本受理费__________元外,费用按照律师收费标准减半收费)   7.法律顾问异地办案差旅费应由甲方及时予以报销,诉讼、非诉讼活动中法院、工商局、劳动仲裁委员会等部门所收取的法定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 为了使法律顾问能依法执行职务和更好地提供法律帮助,甲方应将企业设置专人负责与律师团联系。    第五条 甲方应配合乙方开展的课题研究,为课题研究提供相关的资料。    第六条 服务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七条 违约条款   甲方与乙方应严格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双方不能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律师: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法律顾问合同 篇5   甲方:(个人)   住所:   电话:   乙方:(律师)   住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就聘请个人顾问的相关事宜订立如下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担任甲方的个人法律顾问,乙方应就甲方有关个人人身和财产权益等事务提供相关法律服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法律顾问服务范围:   1、以电话、email、qq等及时通讯服务,及时解答甲方的法律咨询;   2、根据甲方的需要提供最新法律资讯,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相关案例、立法动态等。   3、提供不少于六次律师事务所内约见服务,当面解答聘请人法律事务咨询。   4、出具不少于六次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起草、审查、修订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书、出具律师函、提供法律建议书等。   5、进行不少于两次的律师调查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查询工商档案、房屋权属信息、公民身份信息等    第三条、甲方享有下列的权利:   1甲方有权利向第三方声明或表明乙方是甲方的私人法律顾问   2如甲方涉及仲裁或诉讼时,甲方有权指定乙律师代理甲方参加诉讼,仲裁及不在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但是应另行办理委托手续,其代理委托手续,代理费用可按乙律师正常收费标准20%予以优惠3每年合同期满前一个月,有权要求乙方做一个书面的工作小结通过邮件方式发送.    第四条、甲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甲方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地向乙方提供与乙方法律服务事项有关的文件及背景资料;对于需要甲方另行授权的,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授权委托书;   2、甲方积极配合乙方为甲方从事的各项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其他便利;   3、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之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第五条、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乙方保证以本行业要求的业务标准和职业道德向甲方提供协议项下的法律服务,并依法切实维护甲方的利益,及时、迅速地办理甲方委托范围的事务;   2、乙方应使甲方了解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向有关部门提交一切正式法律文件;   3、乙方对履行本合同项下服务过程中获得的任何甲方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但经甲方授权公开、或甲方已公开、或法律要求公开者不在此列;    第六条、顾问期、律师费及支付方式:   1、乙方受聘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为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甲方应在签署本协议之日向乙方支付律师费,付费标准为人民币三百六十五元,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支付方式可以由甲方选择:推荐方式银行转帐:开户行:   3、甲方应支付乙方垫付的因从事与甲方业务活动而发生的鉴定、翻译、查询费、复印费等第三方收费以及齐齐哈尔地区外出差而实际发生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费;   4、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的服务次数或范围超过本合同约定,需另行支付律师费,所涉标的超过10万元人民币的,律师费另行计算,原则上参照乙方收费标准给予20%的优惠,并视工作难易程度、所涉金额大小等情况,在此基础上予以调整,但每项事务最低收费额不低于元人民币(¥元)。    第七条、鉴于委托合同的法律特征,甲乙双方可随时解除合同。 甲方在签署合同之日起三日内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师费应全额退还;甲方在签署合同之日起三日后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乙方无论何时解除本合同的,已收取的律师费应全额退还。    第八条、因乙方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总额以甲方支付的律师费总额为限。   (一)未经允许将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泄露给第三方。   (二)将甲方的文件原件遗失的   (三)无故终止法律服务的。但是因甲方的过错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律顾问合同 篇6   顾字()第号   聘请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受聘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E-mail:   邮编:   订立合同日期:年月   聘请方与受聘方双方本着诚意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由聘请方聘请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签订本合同,以昭信守。   一、经聘请、受聘双方协商一致,受聘方委派律师担任聘请方的法律顾问。   二、法律顾问为聘请方提供下列法律服务   1.为聘请方的重大决策、民商事行为、行政行为及其他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或进行法律论证;   2.协助聘请方建立健全依法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参与聘请方重大决策和其他法律事务的调研、谈判活动;   3.草拟、修改、审查聘请方在依法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4.代理聘请方的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5.受聘请方所属机构的委托,代理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6.指导和协助聘请方及聘请方所属机构的法规工作,向聘请方工作人员宣传法制、解答法律咨询、开展普及法律常识活动,提供法律、法规信息。   法律顾问应确切及审慎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并应确切及审慎履行一切由法律、惯例及传统使其对聘请方所承担的义务,而不以上列1.2.3.4.5.6.为限。   三、服务时间和方式   受聘方委派律师接受聘请方通知随请随到。   法律顾问提供服务除本合同的约定外,以知悉聘请方的请求为准,不以时间为限。   法律顾问直接与聘请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人员进行工作联系。   四、聘请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法律顾问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对不称职的法律顾问,有权要求受聘方更换。   五、聘请方应向法律顾问提供本系统行业、部门和单位制订的有关法规、政策性文件、资料,可能涉及法律问题的重要会议,应邀请法律顾问列席。   受聘方接受聘请担任法律顾问后,基于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和本合同的约定,对任何直接或间接从聘请方获得的信息或资料,负有职业保密(权利及)义务。未经聘请方书面同意,受聘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给第三方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目的。该职业保密(权利及)义务及于法律顾问的助理、雇员或任何在提供职业服务上的协助人。   职业保密义务不受时间限制。   法律顾问应依法律及正当程序,使用其一切经验、知识及业务上的资源尽力维护聘请方的合法权益,就聘请方所提出的权利或主张是否可行,向聘请方认真提供意见;对于受托处理的事务应谨慎研究,并热心处理,不得无故延宕,并应及时告知关于受托处理事务的进展情况。   六、聘请方应为法律顾问及其助理人员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用品,为律师及其助理人员提供食宿等。   七、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八、聘请方每年法律顾问费为万元整(¥),于合同签订生效后三日内支付。贵阳市城区以外的交通费、差旅费、住宿费在征得聘请方同意后实报实销。   九、法律顾问受任的聘请方、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的重大专项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设立、收购、资产置换、破产,以及诉讼、仲裁,于本合同外另行签订专项合同并按不高于80%的比例优惠收费。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聘请、受聘双方在实施过程中可以补充完善。如果需要变更、终止、延长时,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按照新签订的合同履行。   十一、本合同在聘请、受聘双方签订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均应全面认真地履行合同。   十二、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聘请方:应聘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代理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地址: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法律顾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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