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给员工签合同员工问我索要赔偿,公司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要求补偿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 2022-12-12 00: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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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要求补偿
到银行打印工资凭条,可以做为你在公司工作过的证据,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要求补交社保。没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因为你已过一年时效期,所以法律上不支持了。劳动仲裁是免费的。
2,未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离职以此为由要求公司赔付这个公司要
单位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双倍工资赔偿,而员工提出离职的理由,你可以看下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有没有符合你的情况,以此为由提出离职,可以主张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你如果有员工拒签劳动合同的证据,员工就有过错,在处理时可以酌情考虑,否则员工的要求是合法的。劳动法这一条就是要求企业要主动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拒签企业可以不录取他或者辞退他。
3,公司一个月内没有给员工签合同员工要求补偿两个月工资是否有理
上班超过一个月还是一个月内?如果一个月内,公司可以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签合同的;如果超过一个月,那公司要付双倍工资的,补交社保也合理,但是要求额外补偿2个月工资就不合理了1,补缴社保的要求是合理的。2,工作一个月是准确数还是大约数。超过一个月后每天计算双倍工资,并可以要求单位额外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nyrc49yctnyrc49yctnyrc49yct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4,用人单位没有签合同我们能否要求赔偿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双倍的工资。现在用人单位解雇你们是在试用期,还是已经转正。试用期一般不予赔偿,在证明你们不合格的情况下。正式员工一般会有赔偿金的,当然是在你们没有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所以还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随时会受到侵害。劳动者要想维护自己的权益,你必须注意:一,参加工作时就必须收集好与用人单位 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包括招工简单,报名表,应试通知,面试通知,工作证、牌、服,出入证,工作记录,与工作有关的书面证据,与客户之间的相关证据。这些都可以证明你与该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二、从你进入该单位的次月起,你就可以享受双倍工资的赔偿,如果你那天不想在单位做了,你用快递的形式给公司送达一份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给单位,用回执作为证据,同时向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三、如果你进入该公司一年以上,公司仍然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这时你应当得到的赔偿有两笔,一是一年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82条第一款的规定,一年以上仍然没有签订,企业应当承担未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的赔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82条第二款的规定。以上情况在解除劳动关系时,还有一个赔偿请求,那就是要求支付你在该企业工作期间的经济补偿金。
5,厂长没给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现厂长已离职员工要求公司做出相应赔
入职一年内的,没签合同期间是双倍工资,超过一年的,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原厂长有责任,因为没按法律规定给职工签合同,造成单位的损失,你可以再起诉他要求赔偿但是你本身厂的管理上也有漏洞,以常理推,你身为负责人不会完全不知情这个问题确实需要公司承担,因为员工是为公司服务,是和公司建立的劳动关系,所以出了问题员工当然会要求公司做赔偿 厂长也只是受雇于公司的,他是以公司的名义在工作法律规定是入职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合同,第二个月起一年内劳动者可以向单位要求双倍工资的赔偿 ,超过一年的,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所以和员工协商,赔偿 一部分,然后快签合同是的,这个问题得由公司承担不利的后果的。法律上追究也只会找你的,你才是真正代表工厂的。而厂长只是管理者。建议你现在抓紧给员工补签合同,已经申请仲裁的员工,进行协商处理。一旦仲裁,员工会获胜的。 厂长有责任,但是他现在离职了,你无法追究到他的,他们现在要求的赔偿也就是支付最长11个月的双倍工资,最好的方式就是协商解决的。员工辞职后,劳动关系解除,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劳动合同对双方已无约束力。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没错,的确是要公司承担;因为员工要求赔偿的对方并不是“法人代表”,而是“法人”本身,法人代表通俗地说就是公司老板,法人就是公司本身,无论换几个老板,公司法人本身的债权债务是不会为之改变的。 具体赔偿多少按照法律规定,08年2月以后,没有一个月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每个月二倍工资支付;当然你也可以和员工进行协商。至于厂长的事情那是你公司自己内部管理问题,不能对抗第三人(员工)的合法权利;当然你也可以追究该厂长的责任,不过那是另一回事了。厂长没给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属于企业行为,工厂并不因厂长离职而免除责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的规定,员工要求公司作出相应补偿,符合法律规定。建议尽快与员工协商处理,避免造成更大损失。 问题补充员工主张的应该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从建立劳动关系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以及应按规定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前厂长应否对在职时所造成的所有损失负责任,可根据你与他之间是否就权利义务做过约定确定。
6,没签定劳动合同要求经济补偿
时间有限简单回答你的几个问题:1,劳动法规定过,用人单位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如晚上、周末、节假日等)要求职工工作加班的,必须付给职工多于平常工资标准的工资,但是现今除事业单位和国企,其他私企要看其具体规定了。你要求8个月的双倍工资,只是因为你和工厂没有签合同还是因为你总是加班呢?但你没有平时额外的工作加班详细记录和证据,双倍工资不好索取。2,工厂那份通知没有你的签名无法律效力,不能作为证据。3,经济补偿方面,我觉得你只能索取因打官司造成的误工费、交通费等这方面的补偿 现代企业内部规定和与职工签订的合同都不是严格按照合同法、劳动法相关条款来施行的,但是基本上你应得的基本补偿和工资应该都会索取回来。 最后建议,索要8个月的工资,加班方面如果有详细记录和证据的话也可以提交申请补偿,其他的希望不大。 祝官司顺利,要回应得的补偿。1、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补偿,有工资单就可以了;2、那份通知不算数,厂方若说此通知一式两份,就应该有你的签字才能证明你知道此通知;3、离职申请写了也没有关系,因为厂方的劳动合同是违反劳动法的,因此此份劳动合同是不成立(没有法律效率的),而这不影响其应该履行的部分。放心吧,一定会赢的!一、你在该单位工作8个月,只能要求7个月双倍工资,因为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满一个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才开始支付双倍工资,这里有一个月的合同前定期是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的。你只要证明你和工厂之间有劳动关系就行(据你提供的资料看,这点已经不需要证明);你的工资单和厂牌也是证据;二、工厂的通知如果真是没有给过你的话,实话实说,对方主张你知晓的话,要求其提出证据,否则仲裁不会认可你知晓的;三、最后一个问题比较麻烦,如果你不愿意调岗,拒绝就是了,但你又去了,应该算是同意的;至于辞职单,没有签名不算,你现在可以给单位补一份辞职书,如有需要本人可以通过分析你的案件材料后免费为你制作参考。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后的一种补偿,如果劳动关系还在存续期间,也就是说员工还在公司上班的话,就不存在经济补偿。 1 假如已经解除,首先要有依据证实你与用人单位有事实劳动关系,有劳动合同的,合同就是依据,没有合同的,就必须要有其他支持性的依据,比如工号牌,考勤卡,员工手册,工资单,本单位员工的证人证言,本单位为你办的社保卡等等。 2 经济补偿,是根据你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计算。<>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 因为单位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有权要求他从用你的第2个月开始,支付你双倍工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4 如果对上述问题,与单位不能协商一致的话,就直接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祝你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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