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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退回定金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根据我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如果双方均无违约则由收取定金方退还定金。如果收取定金方违约,则由其退还二倍定金。
定金分为立约定金和履约定金,立约定金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可以退,若你交纳的定金在订立合同之前,应为立约定金。如果条件具备可以退。

退回定金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2,做生意交了定金不退回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吗

你们要有合同, 如果合同上让退那就退 如果没有合同 不退他也办法的.口头协议需要有第三者做证人,如果没有第三者,没有合同 不退他也没办法
有相关法律!
要说清楚是什么定金哈~不然我不知道怎么回答你~什么生意~

做生意交了定金不退回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吗

3,定金退不退 法规有规定

担保法及合同法的规定,定金是不退的,但是还要看具体的案件及案情,不是一概绝对不退的。
你交的如果是定金 不是订金的话是退不了的所以以后要注意 定金是不能超过总金额20% 如果你付定金方违约 不予退还如果是收定金方违约 双倍退还如果是订金 金额双方自行协定 付订金方违约 仍可以拿回订金 收订金方违约 也仅需退还原订金数即可可以试着交涉 做一些让步 一般开发商都比猴精 吃一堑长一智 以后要看清合同了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定金退不退 法规有规定

4,定金不予退还合法吗怎么办

看是否违约,比照担保法的规定。你如果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对方违约双倍返还。担保法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找个律师或业内人事,想办法找几个开发商违约或违规的事情(比如销售人员隐瞒了什么情况未告知),再要求解除合同、退定金就水到渠成了。 也别把人家搞急了。

5,上注明定金收取概不退还这样写具有法律效应么

合同、协议、收据上注明定金收取,概不退还,这样写具有法律效应。这根据我国的民事法规的定义:定金具有下列法律特征:1、定金具有从属性。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2、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只有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定金才能成立。3、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只有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因此,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4、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6,如果做生意付了定金他不发货也不退定金可以构成犯罪不

收定金一方违约不退定金是违法的。法律分析定金所起到的担保作用并不是单方面的约束交定金一方,对于收定金一方也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如果交定金一方违约,收定金一方肯定不需要退定金,同理,收定金一方违约的,也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只有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定金才能成立。只有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因此,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签订定金合同注意事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交付的期限;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交付的方式;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明确款项的性质,标明“定金”字样;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和定金不能混淆;违约金属于违约责任,定金则属于担保方式,两者不能混同。合同的签订会导致法律效力的产生,对签约主体具有约束力,而意向书的签订不会导致法律效力的产生,对签约主体不具有约定力。但有的意向书具备了签约主体之间法律权利义务关系的内容,因此是对签约主体具备法律约束力的,实际上已经属于合同了,只是名称不同而已。所以意向书不能片面的认为具备法律效力或不具备法律效力,关键还是要看其内容是否具备了合同的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我是百度的合作律师,很高兴为您服务您好,还请您稍等,我看一下您的问题提问通过别人加微信订的购物袋付了一千块钱的定金,现在即不发货也不退钱怎么办回答如果做生意付了定金他不发货也不退定金不构成犯罪,这是民事纠纷如果对方就无发货意愿,而是以非法占有货款为目的,则涉嫌构成诈骗罪,可以去公安机关报案。如果对方只是延迟发货,则属于违反合同法的行为,可以去对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立案审查。不发货构成违约,对方可以按合同要求承担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违约责任。更多5条
构成犯罪
您好,这个要看对方主观上是什么意思,可能会构成诈骗罪,也有可能是普通的合同纠纷。
如果付了定金,不发货,他已经构成了那个。照片。已经构成了诈骗罪,他属于犯法的。

7,购房交的定金中途不想买房了开发商不退我定金二万元这有法律

一、定金是否可退关键在于定房协议是否具备了所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不具备的,可以有关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为由不能继续签订买卖合同,从而要求退还。二、定金的违约性质确定:1、定金的性质可以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定金具有互不排斥的多重性质。例如,对立约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在正式订立主合同后,定金不予以返还,而是转而用作违约定金;对于成约定金、证约定金,亦可通过约定使其给付后同时具有违约定金性质。2、在有些情况下,即便当事人未约定,也可以推定定金兼具约定性质以外的其他性质。如违约定金、解约定金和成约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而从合同存在必能证明主合同的存在,故上述三种定金当然同时具有证约定金的性质。3、当事人未对定金性质作出约定时,应当作出相应的推定。一般情况下,应当推定该定金仅具有定金的一般性质。根据《担保法》规定的立法精神,我国的交易习惯以及司法实践的普遍认可,我国定金的一般性质应当为违约定金。
一、购房定金可以退吗在商品房销(预)售过程中,房地产开发商在与购房者签订正式商品房预售合同之前,一般会先签订认购书,并向购房者收取一定数额的定金,这已成为习惯做法,并且绝大多数购房者也认可并接受这种做法。根据民法平等自愿的原则,法律认可并保护这种约定定金的行为。由于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属于一种所涉标的额比较大的民事交易,合同的订立需要一个过程,当事人双方为订立合同须做一些必要的准备。对于购房者来讲,其与开发商对于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已经基本取得一致,但因为还需筹措资金及办理其他必要的手续、证件等一些未定情形,故合同一直还未能订立,但又不愿意放弃成立合同的机会,于是以交付定金的形式作为认购某一特定商品房的担保以保证待条件成熟后其对于该特定商品房的优先购买权得到保障,开发商收取定金后也不能将该商品房销售给其他的购房者。而对于开发商来讲,由于特定商品房买卖的不可重复性,当某一购房者订购了某套商品房,这套商品房也就排除了其他具有相同购买倾向的客户订购的机会,如果订购方退购该商品房,必然使开发商因机会的丧失而产生一些经济损失。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双方采用约定定金来作为以后订阅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担保以实现当事人之间的相互信任,并求最终成立合同,完成交易。而这种交付定金的形式实际上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相互担保,是平等互利的。对开发商而言,若其将购房者已交付了订购定金的某特定商品房销售给其他的购房者,则其负有向前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的义务。同样地,购房者在签订了认购书并交付了定金之后,若由于资金或其他种种属于购房者自身的原因不想购买该商品房即不愿意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则其已交付的定金不得再要求返还。《民法通则》有关债权的部分明文规定定金担保,体现在第89条第3项: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担保法》更是明文将定金列为保证的一种方式,明确规定了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并较为全面地规定了定金担保方式,包括定金担保的有效性、定金成立的要件和效力,以及定金担保数额的限制等内容。《合同法》第11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而我国的司法实务也历来对定金担保制度持积极肯定的态度。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认为定金是对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是否采用这种担保方式,由合同当事人自行决定。1、定金不能超过房价的20%。2、如果你购买的是期房,开发商应该向你出示预售许可证,如果你购买的是现房,那开发商应该向你出示大产证,住宅使用证及商品房质量保证书。3、你的房款是直接支付给开发商的,如果你觉得想留下痕迹为以后有纠纷做铺垫的,就向开发商要银行账户,直接划入开发商账户,自己留好存根,在备注里注明是谁购买哪套房子的房款。4、按现在政策,只有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的人(包括军官证),才要公证,例如持护照、回乡证、大陆来往证的。5、房款一般都在交房前付清给开发商的,开发商一般也只有收到全部购房款及具备相应手续才会把房子交给你。
相信有关的法律条文很多律师都给你普及过了,你也了解得七七八八了。但是作为购房者我们实际上更多时候需要的不是一堆法律条文,而是需要切切实实的具体的操作拿回定金不是吗?我朋友当初要回定金可谓是一段血泪史,打官司、闹事都没用,最后是通过一个名叫“房产权益维护站”的微信公众号成功拿回定金的,你要是没想到别的办法也可以试试
1. 双方可以协议解决。2. 首先要看一下商品房预定协议书中有没有关于房产什么时间交房的条款,具体时间是怎样的。如果开发商没有超过原来规定的时间交房,是没有权利要求退回定金的,不然只能找认识的有关系的人要回,不然很难解决。3. 只能从其它方面寻找证据,比如开发商的宣传单和其它证件有没有说明时间,如果什么都没有,只能通过起诉由法院判决了。
有未签订相关的协议,如果没有,肯定可以要求退回定金。 定金指合同当事人为保证合同履行,由一方当事人预先向对方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定金罚则。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九十条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第九十一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因此从法律角度看,定金有双重性质。第一,它可作为合同的担保,以保证合同履行。第二,可以起到合同成立的证明作用。定金作为一把双刃剑,还具有惩罚性。即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要双倍返还定金。定金作为法定的形式,法律有其具体的要求:1、形式要件,必须签定书面的形式;2、数额的限定,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20%;此外在选择赔偿时只能在定金和违约金中选其一。祝你好运!
你要想退款,必须提供有力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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