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 规章,部门 规章与地方政府 规章相等。(5) 部门 规章、部门 规章和地方政府 规章有相同/没有严格的层级关系部门 规章和地方法规部门 规章和local 规章和效力广义的地方性法规如何包括地方性法规和local-4规。

确定法律规范 效力等级的一般原则有哪些

1、确定法律规范 效力等级的一般原则有哪些?

参见立法法:我国法律体系的法律效力各种要素的层级及其适用规则如下:(1)宪法的法律最多效力,所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0。(2)法律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行政法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3)地方性法规效力高于地方一级而低于地方一级-4规章。省区人民政府formulated规章of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较大城市人民政府formulated规章。

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有什么区别 效力哪个大

根据授权修改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在本经济特区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五)部门 规章、部门 规章和地方政府 规章有相同的/(六)同一个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和特别规定不一致的新规定与旧规定不一致的,按新规定执行。

... 部门 规章与地方 政府 规章之间具有同等 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2、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有什么区别? 效力哪个大?

法律一般指全国人大制定的民法刑法等基本法律,其他法规指国务院根据法律授权制定的行政法规,次于法律规章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自治区、直辖市的法律、其

广义的规范性文件一般是指属于法律范畴的立法(即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国务院-3规章和地方-4规章)。狭义的规范性文件一般是指法律范围之外的其他具有约束力的非立法性文件。目前这类非立法性文件是由许多主体制定的,如各级党组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法院、检察院等。

3、... 部门 规章与地方 政府 规章之间具有同等 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地方性法规的规定与部门 规章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的,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该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该地方适用该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如-3规章认为适用,则提交NPC常务委员会裁决;地方性法规与部门 规章既不是简单的上位法与下位法的关系,也不能根据简单的法与法的关系来判断效力广范围效力问题。

根据《立法法》的有关规定,国务院有权对-3规章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判断,有权予以撤销和变更,但无权变更或撤销地方性法规。如果国务院认为部门 规章与地方性法规相抵触,必须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根据授权制定的法律、法规如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NPC人大常委会决定。

4、地方性法规与国家 部门 规章不一致

地方性法规与部门 规章相抵触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如果-3规章被认为适用,则应提交NPC常务委员会裁决。广场条例与-3规章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的,人民法院一般可以根据下列情况适用: (一)法律、行政法规授权-3规章作出实施规定的,优先适用其规定。(二)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对国务院决定、命令授权的事项,或者对需要全国统一市场规则、对外贸易和对外投资等事项作出的规定。应当优先: (三)地方性法规由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授权。(三)地方性法规对属于地方事务的事项的规定优先;(四)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优先制定地方性法规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事项作出规定;(五)其他可以直接适用的情形。

5、地方性法规的 效力是否大于 部门 规章?

地方性法规和部门 规章相当于效力而无论是省辖市、省辖市政府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还是经济特区所在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都与如果国务院决定适用地方性法规,则适用地方性法规。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如决定适用-3规章,将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这是宪法和行政法都要讲的,是考试中常见的考点。

6、地方性法规和行政 规章,哪个法律 效力 更高?

立法法第八十六条、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第-0条规定的本级与地方性法规不一致的,由有关机关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裁定: (一)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的,由制定机关作出裁定;(2)地方性法规对同一事项与部门 规章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的,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

7、 部门 规章的法律 效力

法律分析:地方性法规效力高于地方一级而低于地方一级政府 规章。部门 规章,部门 规章与地方政府 规章相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8、 部门 规章和地方 规章的 效力等级如何

广义的地方性法规包括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 规章。地方性法规由地方人大和权力机关制定。地方政府 规章是地方政府,即行政机关制定的。部门 规章是由国务院中的特定部门以及中央委员会的职能政府制定的,中央委员会也是一个行政机关。一般来说,地方性法规效力的等级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人大高于政府)。部门 规章一般是针对特定领域的规定,需要全国遵守,具有特殊性。

部门 规章和地方法规规章之间没有严格的层级关系。如部门 规章与local 规章发生冲突,以国务院裁决为准,因为两者都是在政府的体系中制定的,国务院作为中央政府,是两者的共同上级。如果部门 规章与地方性法规相抵触,国务院可以决定适用地方性法规,如果国务院认为应该适用部门 规章则需要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委会)裁决。因为政府号文件与全国人大的文件有冲突,国务院作为中央政府政府号文件,可以决定放弃政府号文件的适用,服从全国人大的规定。


文章TAG:规章  效力  部门  更高  政府  政府规章和部门规章谁效力更高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