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签未签无固定期合同怎么赔偿,不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赔偿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 2023-01-03 10: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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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赔偿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支付劳动者双倍的工资。
2,请问公司没给职工签无固定期合同怎么赔经济补尝金
按有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订立而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逾期未签无固定期合同如解除劳动关系可获得的补偿
补偿金应该从1999年11月开始计算,除非在你转入B公司时,A公司给过你补偿;如果单位是无理由解除,应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如果你曾经与A、B公司签订过三分协议,那你现在应该属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从A公司到B公司没拿过补偿,补偿就应该从1999年算起2、生意不好需要裁员必须经过劳动部门同意,否则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双倍3、如果B公司否认签过协议,你可以起诉B公司支付从入职之日起没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所以他有可能把合同拿出来。你从2013.5.1.起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继续聘用,单位不签订,可以从 该月开始主张双倍工资。 如果公司解除合同,不再续签,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从2008年起算。
4,没有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赔偿吗
《劳动合同法》大力推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不依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行为规定了严厉的法律责任。第八十二条规定,在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下,用人单位没有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起算时间为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2001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根据《劳动法》第二十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双方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并以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违反公司及劳动法相关规定,或者劳动者自愿辞职的,那么没有经济补偿。但单位单方解除合同、单位违反劳动法、劳动者以身体原因辞职的,那么公司要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5,未签无固定期限合同该怎样赔偿
两种情况:一、《实施条例》第7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这一规定,一旦出现用人单位超过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就视为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应该支付前11个月的双倍工资,且立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此时用人单位仍不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或不补偿前11个月的双倍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根据《劳动法》第98条之规定,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用人单位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由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则适用 《劳动合同法》第82条2款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但第82条2款没有确定两倍工资的支付期限,笔者认为,从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这个期限,应从双方应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起,直至双方将劳动合同期限变更为无固定期限时止。
6,该签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不签怎样赔偿
从应该签订无固定期合同之日起双倍工资补偿,劳动仲裁时效是一年《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员工不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赔偿,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7,未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赔偿和补偿问题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你可要求原单位与新单位协商妥当,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维持原工资待遇不变。否则,你可不服从原单位的安排,而要求原单位继续履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履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已无必要时,你可要求单位按照<>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4、解决问题的途径:你先与单位协商,若不成,你收集证明身份关系的证据,如工作证、服务证、考勤卡、工资条、证人证言等,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1、劳动合同法第98条规定:本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你的劳动合同如果在2007年12月31日到期,显然不能适用劳动合同法关于合同终止以及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当合同到期时,如用人单位无续订合同的意思表示,则无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建议在2007年12月31日前要求用人单位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变更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一个批复,可以要求变更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果你的劳动合同是2008年1月5日到期,公司不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你也不要求继续履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计算方法如下:2008年1月1日之前,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以你2007年度月平均工资×12个月计算;2008年1月1日后,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按照你的月工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三倍计算)×0.5个月×2倍计算。目前的用工实践中,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方面出现的问题主要有两种:一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最终导致“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是在应当按照 《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2款规定的三种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下,由于用人单位工作疏漏,在劳动者未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下,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已经实际履行。 对第一种情形, 《实施条例》第7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 《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这一规定,一旦出现用人单位超过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就视为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应该支付前11个月的双倍工资,且立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此时用人单位仍不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或不补偿前11个月的双倍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根据 《劳动法》第98条之规定,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第二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由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则适用 《劳动合同法》第82条2款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但第82条2款没有确定两倍工资的支付期限,笔者认为,从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这个期限,应从双方应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起,直至双方将劳动合同期限变更为无固定期限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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