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管辖Right行政诉讼管辖Right具体规定如下: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行政诉讼 管辖是如何规定的?1.一般地区管辖行政诉讼法律规定行政案件由行政机关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法院审理,行政诉讼 管辖范围法律主体性:您好,行政诉讼 管辖范围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

 行政诉讼的 管辖是怎样规定的

1、 行政诉讼的 管辖是怎样规定的

1。一般地区-1行政诉讼法律第十七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地方法院审理管辖。复议后,复议机关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决定。这里要注意的问题如下:1 .一般区域管辖适用于没有法定特殊因素的一般行政案件。如果案件具有两种性质,则应首先适用管辖的规定。如复议机关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不动产案件,应适用《不动产特别规定》管辖。

 行政诉讼 管辖范围包括哪些

行政案件原则上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审理管辖。这是为了:(1)方便当事人诉讼。(2)便于法院通知、调查、取证和执行。(3)尊重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区域性效力;被告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可以保证行政机关依据与司法机关依据的一致性,避免地域规范的冲突。(4)防止乱投诉。3、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仍由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管辖。

 行政诉讼 管辖法院的确定

2、 行政诉讼 管辖范围包括哪些

1。Law 行政诉讼人民法院第十一条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 (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了法律规定的自主经营权的;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向行政机关申请颁发许可证和执照,

3、 行政诉讼 管辖法院的确定

法律的主观性:我们知道无论提起什么样的诉讼,无论是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还是非民事诉讼,当事人都需要知道是哪个法院管辖,但是对于很多不懂法律的人来说,不知道如何确定管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向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发明专利权确认案件和海关处理的案件;(二)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三)管辖范围内的重大复杂案件。

第十四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和海关办理的案件;(二)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三)管辖范围内的重大复杂案件。第十五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4、 行政诉讼 管辖的特征有

法律的主观性:在实践中,相信有过诉讼经历的人都知道,有些法院是不会受理诉讼的。很多人会理解法院是不是不受理自己的案子。其实每个案例都有它的管辖对。如果不在法院受理范围内,其法院无权受理管辖。1.行政诉讼 管辖 1的特点。这是法院之间的权力划分。行政诉讼 管辖仅指法院之间行政纠纷和行政案件的划分,专门法院不受理行政案件。

5、 行政诉讼 管辖范围

法律主体性:您好,行政诉讼 管辖范围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若干解释》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各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审查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第二款规定:“专门人民法院和人民法院不审理行政案件,也不审查和执行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这些规定都表明行政案件只能由普通人民法院审理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五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二)海关处理的案件;(三)管辖范围内的重大复杂案件;(4)中级人民法院其他法律规定的案件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六条行政诉讼法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6、 行政诉讼 管辖权

行政诉讼管辖具体规定如下: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确认发明专利权案件和海关办理的案件;(二)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三)管辖范围内的重大复杂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重大复杂一审行政案件。


文章TAG:行政诉讼  管辖  行政诉讼管辖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