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简述旅行社实行质量管理和旅游优质服务的有何意义

旅行社实行质量管理和旅游优质服务意义提升旅行社的品牌,口碑,为今后的市场发展有重大意义。

简述旅行社实行质量管理和旅游优质服务的有何意义

2,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的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的依据、条件及评定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接待海内外旅游者的各种类型的旅游景区,包括以自然景观及人文景观为主的旅游景区。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的范围

3,什么是旅游质量旅游质量和旅游服务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你这个说的有点宽泛了呢,说的是旅游团的,还是自身出去的旅游质量的呢,若是自身去的话其实就是注重自己的旅游感受和旅游乐趣了,若是跟团的话,就是旅游的路线规划,住宿条件,进店消费情况,以及售后服务等情况,这些都是考核一个团是否合格的基础要求的,简单回答,望采纳

什么是旅游质量旅游质量和旅游服务

4,旅游景区的质量方针的管理制度

http://wenku.baidu.com/link?url=jK2vPhHOBXlyR0HWEprybhCLGyQT0cPJbq9I3gP-LNwLUHKPXV0IehcfvVXqjsIb1Bt8ikpyUJabs3rWLvnYknZO3gG-mAs74wPpsTgP1U_ 这个网址里写着很全面的旅游景区的质量方针管理制度,同时细节也很多,望采纳。
请参照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与划分》国家标准,上面有详细规定。

5,旅游景区质量管理的工作内容一般是什么

类似于这些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旅游质量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二、受理本市旅游投诉案件及上级质监所交办的案件,保护旅游者、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三、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负责全市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案件的审理。 四、协助旅游主管部门开展旅游市场检查,加强旅游服务质量的监督与管理,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五、根据市旅游局的委托,依法对违反旅游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人实施行政处罚,监督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六、定期向市旅游局和上级旅游质监所提交有关工作报告、意见和建议。七、认真完成市旅游局和上级旅游质监所交办的其他任务。

6,什么是旅游质量旅游质

旅游质量的服务核心特性决定了旅游质量管理具有以下特征。1.注重“以顾客为中心”的管理原则作为服务性企业,旅游质量体现在旅游组织与顾客面对面的服务过程中,顾客的要求在服务流程的各个环节中均可能有所体现。只有坚持“以顾客为中心”的管理原则,旅游组织才能随时发现顾客需求,改善服务质量,从而实现顾客满意,提高旅游质量管理水平。同时,在旅游消费中顾客一般较少有十分明示的要求,大量的需求是预期和潜在的。比如,在餐饮消费中,客人点菜后希望等候多长时间;在宾馆住宿时,客人是否需要安静的休息环境等等,都属于顾客预期的要求。这些要求需要旅游组织在服务过程中,通过“以顾客为中心”进行识别和确定。因识别要求时漏项,会引起顾客对旅游产品质量的不满。因此“以顾客为中心”是旅游质量管理特别注重的管理原则。2.注重顾客要求的服务质量转化在识别和确定了顾客的潜在需求后,旅游企业应将这些确定的需求与法规的要求、组织自身的要求如服务承诺等加以明确规定。规定方式可以是签订合同,也可以是公开的服务公约、服务规范、口头承诺等。如此以来,顾客的需求才转化为服务质量要求,才能推进服务质量的完善和旅游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因此注重顾客要求的服务质量转化是旅游质量管理的又一个特点。旅游企业在将顾客要求转化为服务质量要求时,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服务的功能性,即新的服务质量能否更好地完善旅游企业的服务功能;"服务的经济性,即旅游者接受新的服务项目所需费用的合理性;#时间性,即新的服务能达到及时、准时、省时的程度;$文明性,即旅游者在接受新服务项目的过程当中满足精神需要的程度;另外还要考虑服务的安全性和舒适性等等。
一、案情: 2003年11月17日,b小姐一行4人报名参加由桂林市a旅行社组织的11月24日-28日海南双飞5日游,报名前,b小姐等人再三询问24日是否能确定出团,该社工作人员均给予肯定答复,但在问及航班次及起飞时间时,回答说:尚未最后确定航班次,会尽快给游客答复。于是b小姐等人便一次性交付了4人的团款4400元,并与该社签订了合同,合同中的行程安排在24、28日两天均有全天的旅游项目。但17日下午3时许,a旅行社的工作人员电话告知b小姐,由于24日无航班,该旅行团改为25时下午4点出发。18日,该社又通知b小姐,25日下午3:30之前,游客自行到两江机场集合,社里不安排进机场的车辆。20日上午,a旅行社又将新的行程安排传真给了b小姐,把原来5天的行程安排压缩成了3天。b小姐认为旅行社存在虚假宣传、故意隐瞒事实及故意欺诈的行为,遂向旅游质监所投诉。 二、案件处理: 经查实该社以不存在的班机打出旅游宣传广告,属于虚假宣传、故意欺诈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该旅行社应承担退还团款并赔偿同额违约金的责任。 三、案例评析: 欺诈消费者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中,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经查实,桂林各航空公司在11月24日这天均无飞往海南的航班,a旅行社以不存在的班机打出旅游宣传广告,属于虚假宣传、有故意欺诈消费者行为。该旅行社的行为违反了《旅行社管理条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旅行社应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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