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物 提存后,通知应告知提存的对象、提存的地点、领取提存的时间和方式等。标的物不适用提存或提存成本过高的,债务人可以依法拍卖或者变卖从标的物、提存取得的价款,标的物不适用提存或提存成本过高的,债务人可以依法拍卖或者变卖从标的物、提存取得的价款。
1、合同上 提存有什么法律效力法律分析:1。-1提存之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不良利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承担。标的物不适用提存或提存成本过高的,债务人可以依法拍卖或者变卖从标的物、提存取得的价款。2.标的物 提存后,虽然合同终止,但债务人仍有后合同义务。除非债权人下落不明,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其继承人、监护人。
接收提存财产的债权,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扣除提存财产后归国家所有。这里规定的五年诉讼时效为同一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或者延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完毕;(2)债务相互抵消;(3)债务人应当-1提存依法;(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归一人所有;(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2、根据合同法规定 标的物 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和债务人共同承担...法律主观性:标的物 提存此后,债务消灭,但债权人尚未实际取得其合同利益。为便于债权人接收提存财产,债务人应将提存的事实及时通知债权人或其继承人、监护人。只有在债权人下落不明,无法通知的情况下,才能免除债务人的通知义务。通知应告知提存的标的物、提存的地点、领取提存的时间和方式以及与提存有关的其他事项。提存通知义务是法律规定的后合同义务,债务人必须履行。
3、债务人依法将 标的物 提存后,(After标的物 提存被债务人,(标的物)被债务人法律分析:标的物提存被债务人。自提存之日起,视为债务人履行了给付义务,提存的财产和风险责任转移给债权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债务履行困难。债务人无正当理由可以拒绝接受-1提存:债权人;债权人下落不明;债权人死亡,尚未确定遗产继承人或者管理人,或者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尚未确定监护人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4、根据我国《合同法》,合同中的债务人可以将 标的物 提存的情形是...【答案】:B、C、E根据《成本管理》教材第二章第一节,应选择B、C、E项。【解析】合同中的债务人可以采取标的物 提存如下方式:(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二)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三)债权人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没有监护人的。(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具备什么条件,债务人可以将 标的物 提存法律的主观性:根据《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债务履行有困难的,债务人可以采取-1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的。这意味着债权人可以也有义务收到付款,但却无故拒绝接收。但是,必须是债务人现实的支付,而且在某些情况下,支付是用言语进行的。债务人未能现实付款(包括允许文字付款)的,不构成提存原因。(二)债权人下落不明的。
(三)债权人死亡尚未确定或者债权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尚未确定监护人的。(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标的物不适用提存或提存成本过高的,债务人可以依法拍卖或者变卖从标的物、提存取得的价款。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债务人不能直接向债权人支付债务,债务人可以向法定提存机关提交需要偿还的款项或物,由法定提存机关按法定程序交付给债权人。自提存之日起,视为债务人履行了给付义务,提存的财产和风险责任转移给债权人。
6、 标的物 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标的物提存后,财产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是一个法律术语,是指当债务人因债权人的原因拒绝接受债务,或者因债权人的下落等原因不能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的制度。,可以将该笔债务的标的物送有关部门依法代为履行。【法律依据】民法第573条-1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
7、债务人依法将 标的物 提存啥意思法律主体性: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 提存表示债务人因债权人原因不能按期偿还债务时,可以标的物执行提存。提存是指债务人在履行到期债务时,因债权人的原因而拒绝接受,或者因债权人下落不明等原因而不能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制度。,并可将其标的物送有关部门依法更换履行。法律客观性:《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债务难以履行。债务人可以-1提存:(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的;(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标的物不适用提存或提存成本过高的,债务人可以依法拍卖或者变卖从标的物、提存取得的价款。第五百七十一条当债务人将标的物或标的物依法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交付给系提存,提存时成立。提存成立,则视为债务人在提存范围内交付了标的物。
8、债务人依法将 标的物 提存法律解析:提存指债务人因债权人原因不能将合同交付给其时,将合同标的物 to 提存交由代理人消灭债务的制度。消灭债务关系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法律制度。各国立法都有具体规定,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此也有规定。提存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债务纠纷的及时解决,更好地平衡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利益冲突,保证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
提存应符合一定条件,按法定程序进行。提存实施后,对债务人、债权人和提存机关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债务履行困难,债务人可以拒绝接受-1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的;(二)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的;
9、债务人将 标的物 提存法律分析:债务人将标的物 提存依法,是指债务人因债权人的原因不能直接向债权人清偿债务,债务人可以将应偿还的款项或物提交法定提存机关,由-0决定。自提存之日起,视为债务人履行了给付义务,提存的财产和风险责任转移给债权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债务履行困难。债务人可以拒绝接受-1提存:(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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