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由董事召集,由董事龙主持;董事 long不能履行职责或者不履行职责的,由副职董事 long主持;副职董事主官不能履行职责或者不履行职责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选一人董事主持会议。第四十七条董事会议由董事龙召集并主持;董事 long不能履行职责或者不履行职责的,由副职董事 long召集并主持;副职董事主任不能履行职责或者不履行职责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选一人董事召集并主持会议。

1、公司 董事的义务有哪些?

董事:(一)注意义务:1。董事有注意义务遵守《公司法》和其他制定的法律。董事作为公司的经理,在管理公司事务和执行公司业务的过程中,有义务遵守《公司法》和其他成文法的规定,不得违反《公司法》和其他成文法的规定,否则应对公司遭受的损害承担责任。2.董事有遵守公司章程的注意义务。公司章程作为公司最重要的文件,对公司具有约束力董事。董事管理公司事务,开展公司业务时,有遵守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否则,应对公司承担法律责任。

2、公司 董事是什么职务

董事首席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召集并主持董事会议;领导董事会议的工作;主持制定企业的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等重大计划。【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由董事召集,由董事龙主持;董事 long不能履行职责或者不履行职责的,由副职董事 long主持;副职董事主官不能履行职责或者不履行职责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选一人董事主持会议。

董事会议或执行董事不履行或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职责的,由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会议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会议。第四十七条董事会议由董事龙召集并主持;董事 long不能履行职责或者不履行职责的,由副职董事 long召集并主持;副职董事主任不能履行职责或者不履行职责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选一人董事召集并主持会议。

3、 董事是什么意思

董事是企业的一种职称,是指由公司股东会或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具有实际权力和职权的人,是公司内部治理的主力军,对内管理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进行经济活动。上市公司还将设立独立董事,即不担任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董事由股东会或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可由股东或非股东持有。

4、 董事和监事的区别

董事与监事的职责不同,生产方式不同,职权范围不同。1.职责不同:主管是主管;董事是执行人。行使权利不同:监事负责监督;董事决策并负责公司内外事务。目的不同:由于公司股东分散,专业知识和能力差异很大。监事的设立是为了防止董事会议和经理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2.产生方式不同:监事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选举产生,高管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委派。

监事行使《公司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具体职责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与他们的工作范围相比,他们有相同的侧重点,前者侧重于公司决策的执行和管理,后者侧重于对公司及其人员的监督和监管。3.职权不同:选举和更换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决定董事监事的报酬;审议通过会议报告董事;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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