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费结算时不能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吗?No 竞争费用按规定费率计取,不可调整。投标人不按竞争费的法定报价率报价是不公平的,工程施工竞争费不下,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应为竞争费,按规定费率计取,不可调整,一般来说,不同的投标人“No-0”的报价可能不一样,但都是合法的。
1、工程建设的不可 竞争费不得下浮,除招标文件外,有没有什么文件规定的...项目建设竞争 Fee一般指收费。竞争工程建设费不得下浮,但招标文件一般在省级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某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工程造价标准》中有明确要求的除外。如吉林省颁布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第二章第六条明确规定:费用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由省政府和省有关主管部门支付的费用,该费用不得视为竞争性费。
扩展资料:No 竞争费收费的主要目的:补偿实物成本(如办证成本、户口注册成本等。)在服务中消耗。至于服务中的人工费用,一般不计入费用,因为服务者是国家公务员,其劳动报酬由财政拨款解决。包括施工企业按规定必须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费,规定以各项目人工费之和为基础。
2、...规费等纳入不可 竞争性费用,出自哪个文件或者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中一般规定建设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应包含在强制性费用中竞争性费用。旨在推动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落实,有效促进企业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的提高,建立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关心和保护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促进和保证。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品和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工作环境所需的费用。
收费标准内容为“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构成”费用中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可以看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和取费费率都是政府相关部门合法许可的,所以非-竞争取费报价费率肯定是合法费率。一般来说,不同的投标人“No-0”的报价可能不一样,但都是合法的。投标人不按竞争费的法定报价率报价是不公平的。
3、招标时招标单位漏写不可 竞争费怎么办根据对相关资料的查询,1。招标人在投标时不允许遗漏文字。竞争费用先上下浮动,中标了,结算时不能修改,也不能按政策执行。2.招标人在招标时必须省略竞争费。这种变化和新的部分的费用也按照原来的费率记录。(也就是说,你的项目的所有必需品都是按照你投标的费率来记录的)。(一般项目不能竞争费用不能调整,但是现在很多私企的招标方要求下浮,所以就有你这种情况。
4、不可 竞争费结算时按实调整吗不允许竞争费用,按规定费率收取,不可调整。根据相关公开资料,如果能算出工程量,价格不变量是可以更改的,但前提是不更改图纸,不调整工程量。对于物品,费率可以调整,但调整幅度不能太大,好像限制在90%以内。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竞争费,按规定费率计取,不可调。按照实际结算,就是说工程量可以变,但是价格是固定的,这也是清单最明显的特点。
法律分析:不允许招标竞争费用是指不得以任何形式降低的费用,包括以下几部分:(1)国家和省财政、物价部门规定的投标人为招标项目施工应缴纳的各种费用;(2)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3)税收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09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和保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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