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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解除合同及解除合同程序

解除合同分很多种,可以使单方解除,单方解除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可以是协议解除,需要经过协商同意之后方可解除,还可以行驶解除权以及在法院裁决解除。

如何解除合同及解除合同程序

2,合同终止后该怎样办理解除合同

合同终止后不能解除合同。合同只有在有效成立后、履行完毕前才发生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终止之后,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不存在合同解除的情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合同终止后该怎样办理解除合同

3,解除合同后合同怎么处理

在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应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首先,恢复原状是指恢复到订约前的状态。原物存在的,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如是种类物,可以用同一种类物返还。恢复原状还包括:支付孳息;支付对方为维护财产所花费的必要费用;返还财产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其他补救措施包括请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的措施。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范围可以通过协议约定等方式确定。

解除合同后合同怎么处理

4,有权解除合同该怎么解除 如何解除合同

1、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熟时。 2、当事人经协商一致。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8、当事人一方主张解除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9、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5,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届满后还可以解除合同吗

1、解除权是一种形成权,权利人依自己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就发生相应法律效力,行使解除权的期限是除斥期间,不存在中断,《合同法》第95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2、超过期限未行使权利,即视为权利人同意在法定或约定的解除情形出现时继续履行合同,《合同法》已明确规定“该权利消灭”,所以在原合同约定的情形下不可以再解除合同。3、个人有一个建议,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对合同解除作新的约定,产生新的解除权。以上供参考,希望有所帮助。

6,合同怎么解除

我国的《合同法》规定,当某些法律规定的情形发生时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这就是合同的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指合同生效后,没有履行或者未履行完毕前,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时,行使解除权而使合同关系消灭。《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了合同解除法定条件,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7,合同单方解除权如何行使

我在一个药厂投资开发了一个药品,并取得了批准文号,跟厂里约定是由我来组织生产销售,但当时我将该产品出租给了别人,后由于承租方拖欠租金严重违约。我提起了诉讼,一审法院判令“解除协议”,归还所欠租金,但二审法院 (宜春中院)根据对方后来提出的“合同无效”,也认为该合同无效,说我们合同中的“生产权、销售权”出租违反了药品管理法中的禁止性规定,属无效合同,要发回一审重审。但事实上,当时签合同时说“生产权、销售权出租”只是一种习惯性表述,双方真实意思表达是:药品的生产、销售都在药厂框架下,出租期间由对方履行“组织生产计划和销售赚取差价”的权利,在二审庭审中也已查明。事实上出租以来也是这样做的,并没有违反药品法,我想问的是:1.二审法院能否认定协议有效,并判令解除协议? 2.二审法官不顾法律事实坚持说合同无效,要发回一审重审,是否真是合理合法?合同是否真是无效?(因为二审法官帮对方,发回一审最少可以再拖一年的时间,且无效合同以前的租金还要返还对方。同时,对方又可不支付租金再销售获利!虽说他的收益也要返还,但这很难审计。) 3.若真是合同无效,难道就必须发回一审去审吗?二审法院不能直接判决吗?(因为对方补充上诉就主张合同无效!)

8,什么是解除权消灭消灭后合同是否有效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这与合同的效力无关。
在判断合同解除权是否已经消灭,主要从以下四种情形分析: 1、双方当事人对合同解除权约定了行使期限的,期限届满权利人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2、双方未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权利人未在合理期限内行使解除权,解除权消灭; 3、双方未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对方亦未催告的,权利人未在合理期限内主张解除权的,解除权消灭,该合理期限一般掌握在一年; 4、由于未按时支付租金而使出租人具有合同解除权,但承租人表示支付后期租金而出租人同意的,解除权消灭。 权利因主张而成就,因放弃而消灭,合同解除权同样如此。《合同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实践中较难把握的是,法律未规定租赁合同的解除权行使期限,而当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时,将导致权利长期处于一种不确定的状态。这种长期怠于行使权利的状况也是权利消灭的一种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合同违约方)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9,怎么约定解除合同双方已经同意解除下一步应该怎么做把合同撕

写个协议,写明解除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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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律法规有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叫法宝解除;如果事先在劳动合同中有约在先的,就是约定解除。如果是合同,也是同样。
关于怎样约定合同解除的条款的问题,河北冀港律师事务所李增亮律师回复如下:  约定解除,是指当事人以合同形式,约定为一方或双方保留解除权的解除。其中,保留解除权的合意,称之为解约条款。解除权可以保留给当事人一方,也可以保留给当事人双方。保留解除权,可以在当事人订立合同时约定,也可以在以后另订立保留解除权的合同。根据合同自愿原则,当事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享有自愿解除合同的权利。当事人约定解除合同包括两种情况:  1,协商解除,指合同生效后,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之前,当事人以解除合同为目的,经协商一致,订立一个解除原来合同的协议。  2,约定解除权,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某种情况,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协商解除和约定解除权,虽然都是基于当事人双方的合意,但二者有区别,表现在:  (1)协商解除是当事人双方根据已经发生的情况,达成解除原合同的协议;而约定解除权是约定将来发生某种情况时,一方或双方享有解除权。  (2)协商解除不是约定解除权,而是解除现存的合同关系,并对解除合同后的责任分担、损失分配达成共识;而约定解除权本身不导致合同的解除,只有在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通过行使解除权方可使合同归于消灭。  (3)协商解除主要是对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安排、调整和分配;而约定解除权主要是对当事人提供补救,使其有可能通过行使解除权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附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九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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