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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退休职工省内异地就医需要登记备案吗 如何办理

带身份证社保卡去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
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次日0:00分即生效。

退休职工省内异地就医需要登记备案吗 如何办理

2,办理异地就医手续流程

办理异地就医手续流程: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应到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参保地经办机构应根据本地规定为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建立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库并实现动态管理。参保地经办机构将异地就医人员信息上报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部级经办机构),形成全国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库,供就医地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获取异地就医参保人员信息。

办理异地就医手续流程

3,异地就医在医保局备案吗盖章吗

异地安置人员结算程序: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为其指定1-2所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并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患病在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或所在单位先行垫付,治疗结束后,由所在单位持参保人员医疗证及病历、有效费用票据、复式处方、住院费用清单等在规定日期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
全国各地区异地就医都要在当地人社部备案,异地医院在网上查到你的信息才能报销医药费。

异地就医在医保局备案吗盖章吗

4,社保卡异地就医时如何登记备案

外地居住要就医参保地点得备案市社保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参保人员临时外出,在外地急症住院就医的,参照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外地就医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市户籍外地居住的参保人员需要就医的,可在当地选择一、二、三级及专科医院各一所,并在参保缴费地办理备案登记,在其参保缴费地社保经办机构填写《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人员登记表》进行备案。在备案医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予以支付。
1.参保人到参保地医疗窗口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转诊:需参保人携带转入医院要求的相关材料到参保地社保中心医疗窗口办理;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工作、出差探亲等情况可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办理联网备案手续。2.社保中心医疗窗口工作人员在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平台通过读卡鉴权功能进行鉴权确认(1)若调用部平台进行卡鉴权成功,工作人员为参保人完成备案操作,参保人可以持社保卡异地就医结算(2)若调用部平台进行卡鉴权失败,通知参保人到社保卡窗口处理问题。社保卡窗口工作人员通过读卡器读取参保人社保卡信息,在社保卡系统中保存社保卡识别码并上传,省平台与部平台同步数据后完成卡鉴权工作。参保人再去医疗窗口完成备案。3.参保人社保卡通过卡鉴权并完成备案后,可持社保卡异地就医直接联网结算。

5,怎样办理异地就医申请手续

办理异地就医手续:1、填写《驻外及异地居住参保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备案表》;2、本人书面申请(简述长住异地的原因);3、长住异地的证明(户口簿复印件、暂住证复印件、长住当地派出所或社区居委会或工作单位的证明之一)。4、未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在异地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急诊除外)。5、已经办理了异地就医手续的参保人员,在本统筹地区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异地就医的相关规定进行报销。扩展资料:异地就医办理的流程:1、异地就医人员须凭“社会保障卡”到参保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审批和备案手续;2、审批备案后,异地就医人员本着就近方便的原则,实行定点医疗,一般可选择居住地1至3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异地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期限为一年一定。因公到异地出差或回乡(异地)探亲(短期异地定居)、旅游等特殊情况需异地就医的,应在急诊后三日内到参保统筹地区办理异地就医申请、审批手续,特殊情况可暂行电话告知。异地就医人员居住地发生变更或病情发生变化需要变更定点医院时,须到参保地重新办理备案手续。3、异地就医人员应持参保统筹地区发放的“社会保障卡”在所选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就医,发生的诊疗费用一律按参保统筹地区的医疗保险政策直接进行联网刷卡结算(包括门诊和住院统筹)。由于网络不通或欠费封锁等各种原因造成不能实时联网结算的,由异地就医人员全额垫付费用后,携带相关报销凭证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4、异地就医发生的应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本着按实结算的原则,由就医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代为结算,医疗保险统筹地区和异地就医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定期结算互为垫付费用。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异地医保就医
长期在异地居住的医保职工,要到医疗保险中心办理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申请审批手续,暂住证有效期内所发生的费用,按有关规定报销,未办理申请手续及暂住证有效期外的医疗费用不报销。报销时,携带除医疗费报销票据、全部医疗费明细、病例复印件,还要带异地居住人员定点医疗申请表。  如果发生异地转诊的,要经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转往异地或非定点医疗机构诊治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根据规定自付比例相应提高30%,未经批准,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6,异地医保怎么办理 异地医保结算什么时候实施

据了解,按照此前人社部和财政部联合印发的通知规定,跨省异地就医原则上执行就医地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而医保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执行参保地政策。那么,2017异地医保怎么办理,异地医保结算什么时候实施呢?2017异地医保怎么办理?2017异地医保怎么办理呢?一、适合对象的参保人员。1、参保单位派驻外地工作的,2、参保的离退休人员长期居住在外地的,3、在外地就业,以个人或城乡居民身份在参保的,4、参加未成年人医保,随父、母长期居住外地的,5、参加城乡居民医保,随子、女长期居住外地的。二、办理医疗报备的程序。1、领取或在社保网站上下载《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工作、居住人员情况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2、按规定填写,并经外地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盖章认定的《申报表》。3、将填好后《申报表》拿回分工负责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并进行确认。须办理省内异地就医卡的,经审核确认后凭《申报表》到市社保中心稽核科进行登记,然后到社保卡管理科办理全省异地联网卡的制卡手续。4、办理报备后参保人员的个人社会保障卡不能在使用;参保人员回到须在就医的,应到市社保机构取消医疗报备,从次日起其个人社会保障卡方可在定点医疗机构使用,5、医疗报备实行有变动就报,未变动就不报的原则。三、办理窗口。按市、区分工管理办法,市社保机构管辖的参保单位的参保人员,由市社保中心医疗费审核结算科33、34号柜台办理;区社保机构管辖的参保单位的参保,以及异地就业的参保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未成年人医保且长期异地居住的参保人员,就近由区社保机构负责办理确认的报备手续。须在省内异地就医,可申请办理全省异地就医卡的,经确认报备手续后,参保人员凭《申报表》到市社保中心医疗费审核结算科33、34号柜台确认后,再到社保卡管理科办理全省异地联网卡的制卡手续。 异地医保结算什么时候实施? 目前,全国已有26省(区、市)70个统筹地区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通过国家验收,实现联网,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达675家。下一步,市人社局将以扩大异地就医结算范围、提高异地就医结算效率作为推进本市医保惠民工程的重要工作措施,更好地为异地就医人员提供服务。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执行居住地标准,基本医保统筹基金的住院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执行参保地标准。2017异地医保结算流程:1、选择在居住地或工作地联网定点医院实时结算的参保人员,须由本人或代办人持参保职工激活的社保卡到参保地医保中心异地就医窗口登记并领取《辽宁省大连市跨省/省内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2、之后持社保卡和《备案表》到居住地或工作地联网定点医院指定部门进行确认登记,方可在居住地或工作地各联网定点医院按规定办理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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