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没有离职证明

你去社保局办终于社保的证明就好了,效果和离职证明是一样的

没有离职证明

2,没有离职证明行吗

那得看你们当地的社保中心有没有这个规定了 现在很多地方是不需要离职证明的,像深圳之类的 你可以拨打114查询你们当地社保中心的电话,然后打电话询问

没有离职证明行吗

3,没有离职证明怎么办

你擅自离开原来的工作单位,本身就是错误的,现在你要到原单位去开证明,刁难你一下也是情理之中,没有别的办法,只能是好好的和人家说说,求的谅解,最终把证明开出来是真的,
找之前公司人事部办理,公司是有义务为离职员工办理离职证明的,如果之前公司没有相关证明,那就跟下家公司说明原因情况,并写一个离职状态证明的个人声明。

没有离职证明怎么办

4,没有离职证明求助急

这个简单,只要你和原单位的关系不错就可以要求传真一份离职证明给你,如果和原单位关系闹僵了那你就直说,原单位没有办劳动合同、保险之类的任何手续,自然也不会有什么离职证明之类的,当时也不知道离职后要离职证明,所以就没办。 如果你应聘的岗位是一般的岗位,单位基本上不会太强求这个,因为他们知道不是所有的人离职时都会有离职证明的,但如果你应聘的岗位是比较重要的特殊岗位的话,这个是必需的,因为这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相关重大利益,可能会因为你的过去殃及到新单位的,这点希望你也能理解!希望能帮到你,请采纳,谢谢!

5,不开离职证明的后果是什么

后果:1、在公司未领的工资就没有了,公司有极大的可能不会发。2、如果公司给自己交了保险,那公司也会把保险扣下来。如果档案在该公司,那也会被扣下。3、比较正规的公司,要以前公司的离职证明才能入职。4、不办离职手续,不能让单位完成相应的工作交接、有序进行工作任务的相应调整,可能会给单位造成相应的损失。离职证明是一段劳动关系结束的凭证,也是这份工作经历的凭证。离职证明应该包含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入职日期、离职日期,所在部门、担任职务及其他竞业协议需交代的事项,并加盖公司公章方可生效。且离职证明应该开2联,公司留存一份,员工留存一份。对于员工来说,一份离职证明是劳动关系结束的凭证,主要用于提供给新公司作为入职材料,另一方面离职证明也可作为产生劳资纠纷时的重要凭证。基于其用途,离职证明应该包含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入职日期、离职日期,所在部门、担任职务及其他竞业协议需交代的事项,并加盖公司公章方可生效。为了离职证明的权威性,防止他人冒用公司开具离职证明,在公司存根、员工留存的两联离职证明间盖章。出具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劳动者是否交接并非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的前提条件,因此,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未进行工作交接而拒开离职证明,但可以在劳动者办结工作交接前拒付经济补偿金。

6,入职如果没有离职证明怎么处理

离职员工可以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填发离职证明书,人力资源部发出的离职证明书只证明离职员工的受雇日期、职位及其离职原因。一般被开除的职工是填发开除证明书而不填发离职证明书。离职证明的证明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二是证明离职员工的离职是按照正常手续办理的,其与原单位对此没有纠纷;三是证明离职员工已经是自由人,可以申请失业金或应聘新的岗位;四是可以凭此证明转移离职员工的人事关系、社保、公积金等;五是可以证明离职员工在原单位的相关工作经验,有利于相关职位的应聘。
新单位要求当事人出具原来单位的离职证明,主要原因是依照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的,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但当事人离职证明已经丢失,原来公司又不肯补办,建议当事人采取以下补救措施: 一、继续与原单位协商沟通,因为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也就是说,出具该证明是单位的义务。但是如果单位已经出具,当事人不慎丢失,那么是当事人的责任,单位没有义务再次出具。本来,再次出具对单位也没有什么损失,单位之所以不肯再出具,可能是当事人在之前的工作过程中,与单位不是很愉快,或者在离职时有不妥之处,因此建议当事人考虑是否自己有不妥之处,必要时给予补救,取得单位谅解,以顺利解决该难题。 二、如果经过沟通协商,原单位依然不肯补充出具的,属于单位恶意或者有过错的,甚至违法的,可以通过去劳动行政部门申诉的方式,由劳动行政部门协调或者处理,或者到社保咨询是否已经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备案,通过备案来解决该情况证明。 三、以上仍然不能解决问题,可以与目前单位说明情况,或者当事人自己书面提出声明,由现在准备接纳的单位来处理,声明可以按照如下范文提出: 声明书(范文) 本人与x年x月x日在xxx单位离职,已经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办理一切相关离职手续,xxx单位已经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但该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现已不慎丢失。 本人目前处于无业状态,如有不实之处,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声明人:xxx 年月日 相关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文章TAG:没有  离职  证明  没有离职证明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