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那位知道采矿权包括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吗

采矿权是指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法人、公民或其他组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国家所有的矿产资源享有的占有、开采和收益的一种特别法上的物权,在物权法概括性规定基础上由《矿产资源法》予以具体明确化。采矿权客体应包括矿产资源和矿区,具有复合性,并且矿区及其所蕴涵的矿藏种类规模不同对采矿权的取得及行使有着重要影响。 因此有包括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那位知道采矿权包括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吗

2,采矿权许可证办理流程是什么怎么办理采矿证

采采矿权许可证办理流程是矿权人提交申请报告到区政务中心填写受理单采矿人准备好办证材料,(所有资质证明,相关材料)相关股室实地勘察,中介公司做评估报告。提交会审通过由矿产交易中心执行招拍挂程序,摘牌缉拿相关费用,领导签发,颁发采矿权许可证。办理采矿证可以自己去办理,或者委托相关代理公司去办理。点击参考资料希望可以帮到你。6年行业经验矿产法律咨询相关办理服务。

采矿权许可证办理流程是什么怎么办理采矿证

3,何谓探矿权何谓采矿权何谓矿业权空白地

探矿权 exploration rights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探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 享有法定主体资格的单位或个人依法向国家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取得勘查许可证,在规定的区块范围和期限内,按批准的内容进行矿产资源勘查的权利。国家将原本属于国家的矿产资源所有权以设置特许权的方式授予探矿权人使用。它是矿业权的组成部分。其主体为取得勘查许可证获得探矿权的单位或个人,其客体为批准的区块范围内特定的矿产资源。探矿权具有物权的性质或称为他物权,具有排他性,即在批准的区块范围和期限内不允许设立第二个探矿权,也不允许任何其他单位和个人在该区块内勘查矿产资源。

何谓探矿权何谓采矿权何谓矿业权空白地

4,想取得采矿权需要哪些条件呢

1、工商部门的矿山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划定矿区范围的申请报告 3、矿区范围图 4、与矿山建设相适应的地质报告或地质报告批文 5、探矿权人申请办矿的,应出具该区域的勘查许可证复印件;探矿权经转让取得的,还应出具转让审批的有关文件 6、1:5万矿山地理位置图
1、工商部门的矿山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划定矿区范围的申请报告 3、矿区范围图 4、与矿山建设相适应的地质报告或地质报告批文 5、探矿权人申请办矿的,应出具该区域的勘查许可证复印件;探矿权经转让取得的,还应出具转让审批的有关文件。 6、1:5万矿山地理位置图
1、工商部门的矿山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划定矿区范围的申请报告。 3、矿区范围图。 4、与矿山建设相适应的地质报告或地质报告批文。 5、探矿权人申请办矿的,应出具该区域的勘查许可证复印件;探矿权经转让取得的,还应出具转让审批的有关文件。 6、1:5万矿山地理位置图的。

5,什么是探矿权采矿权出售作价出资合作

探矿权、采矿权出售是指探矿权、采矿权人依法将探矿权、采矿权出卖给他人进行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探矿权、采矿权作价出资是指探矿权、采矿权人依法将探矿权、采矿权作价后,作为资本投入企业,并按出资数额行使相应权利,履行相应义务的行为。 探矿权采矿权合作勘查或合作开采经营是指探矿权、采矿权人引进他人资金、技术、管理等,通过签订合作合同约定权利义务,共同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一、转让合同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的当事人须依法签订探矿权、采矿权转让合同。依转让方式的不同,转让合同可以是出售转让合同、合资转让合同或合作转让合同。自转让申请被批准之日起,转让合同生效。 探矿权转让合同、采矿权转让合同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探矿权、采矿权转让人、受让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 (二)申请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基本情况,包括当前权属关系、许可证编号、发证机关、探矿权、采矿权的地理位置坐标、面积、许可证有效期限及勘查工作程度或开采情况等; (三)转让方式和转让价格,付款方式或权益实现方式等; (四)争议解决方式; (五)违约责任。二、注意事项(一)探矿权、采矿权人改组成上市的股份制公司时,可将探矿权、采矿权作价计入上市公司资本金,也可将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给上市公司向社会披露,但在办理转让审批和变更登记手续前,均应委托评估探矿权、采矿权,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结果报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确认。矿业股份制公司在境外上市的,可按照所上市国的规定通过境外机构评估探矿权、采矿权,但应将评估报告向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备案。 (二)出售探矿权、采矿权或者通过设立合作、合资法人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应申请办理探矿权、采矿权转让审批和变更登记手续。 (三)不设立合作、合资法人勘查或开采矿产资源的,在签定合资或合作合同后,应当将相应的合同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四)采矿权申请人领取采矿许可证后,因与他人合资、合作进行采矿而设立新企业的,可不受投入采矿生产满一年的限制。 (五)需要部分出售探矿权、采矿权的,必须在申请出售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分立探矿权、采矿权的申请,经批准并办理探矿权、采矿权变更登记手续。采矿权原则上不得部分转让。

6,采矿权申报程序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采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开采矿产资源和获得所开采的矿产品的权利。企业必须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拥有采矿权才能获得开采矿产资源的权利,其采矿权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根据我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采矿权的设立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竞争方式审批;二是通过提出申请方式审批设立采矿权。 符合规定资质条件的竞得人或申请人,经批准并办理规定手续,领取采矿许可证,成为采矿权人。 一、采矿权设立 (一)采用竞争方式审批采矿权 按照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有下列5种情形之一的新采矿权设置,采矿权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授予采矿权: 1.国家出资勘查并已探明可供开采的矿产地; 2.采矿权灭失的矿产地; 3.探矿权灭失的可供开采的矿产地; 4.主管部门规定无需勘查即可直接开采的矿产地; 5.国土资源部、省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批准申请方式出让采矿权 根据《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矿权主管部门不得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授予采矿权: 1.探矿权人依法申请其勘查区块范围内的采矿权; 2.符合矿产资源规划或者矿区总体规划的矿山企业的接续矿区、已设采矿权的矿区范围上下部需要统一开采的区域; 3.为国家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提供建筑用矿产; 4.探矿权采矿权权属有争议; 5.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以及主管部门规定因特殊情形不适于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授予的。 我国实行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申请国家出资勘查并已探明的矿产地的采矿权时,采矿权申请人需缴纳经评估确认的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采矿权价款,方可获得采矿权。 向国土资源部门申办探矿权证时,客户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注意:资料请按下述顺序装订;电子文件用u盘或者移动硬盘上报;电子文档格式为WORD文档、图件格式为JPG) 1.《探矿权申请登记书》(原件一式3份)(注意:必须使用探矿权报盘软件填写《探矿权申请登记书》后保存,形成电子报盘,与其它资料一起上报.探矿权报盘软件请到国土资源部网站下载) 2.申请的区块范围图(原件,一式1份)(附电子文件1份); 3.探矿权申请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已经年检(复印件,1份)(附电子文件1份); 4.勘查单位《地质勘查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已经统检(复印件,1份)(附电子文件1份); 5.勘查合同或勘查计划(原件,1份)(附电子文件1份); 6.勘查项目资金来源证明文件(原件,1份)(附电子文件1份); 7.勘查工作实施方案及附件(原件,2份)(附电子文件1份); 8.交通位置图(1份)(附电子文件1份); 9.电子报盘(1份)(附电子文件1份); 10.涉外项目还应提交探矿权申请人的公司合同、章程(复印件,1份)(附电子文件1份); 11.协议出让项目,还应提交协议出让的相关文件(附电子文件1份)。 组织探矿证申报资料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探矿权申请登记书》必须使用探矿权报盘软件填写(探矿权报盘软件请到国土资源部网站下载); 二.上报的资料分两种:一种是打印装订件;另一种是电子文件.两者要同时准备.只有打印装订件是不合格的;电子文件中没有探矿证报盘也是不合格的; 三.以上所指”附电子文件”是指扫描件.也即以上资料除按照以上要求打印装订外,还应将以上所有资料扫描成电子文件(电子文档格式为WORD文档、图件格式为JPG),并将电子文件放在u盘或者移动硬盘或者光盘上报……

文章TAG:采矿权  那位  知道  包括  采矿权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