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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差额征收

非普通住宅满5年的情况下,是按差额征收营业税。但你问的也太笼统了,给不了你最直接打答案
就是计税基数是一项和另一项的差额。例如,房地产销售,按(售价-成本价)*20%差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什么是差额征收

2,营业税改增值税中的纳税人差额征税是什么意思

指试点地区提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服务的纳税人,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差额征税的政策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规定范围纳税人的规定项目价款后的不含税余额为销售额(以下称计税销售额)的征税方法。
这个必须手工去国税局申报,填表时把已经交了的填在已交税金里,应补退得填0,如果本月还有开的别的发票未交税的,要填另一行,就是说已交的收入和税金填一行,未交的填一行,要分开填

营业税改增值税中的纳税人差额征税是什么意思

3,营改增后哪些情况可以差额纳税

营改增后不影响之前差额纳税的行业.也就是说之前代理业,运输业\广告业\旅游业等等营改增后照样是差额纳税的.
营改增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现代服务业、文化体育业、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的一般纳税人,原则上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取得的进项税可以抵扣,以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纳税。不存在原来意义上的营业税差额纳税。而金融保险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原则上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
营改增之前适用于差额征税的企业,营改增后仍然维持差额征税,只是需要注意差额征税的允许扣除项有一定的限制,参看相关政策核对企业的具体情况执行

营改增后哪些情况可以差额纳税

4,增值税差额征税

增值税差额征税,是指一般纳税人采用购进扣税法计算应纳增值税。即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正数交税,零或负数不交税。 如本月销售取得销售收入10000元(不含增值税);购进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6000元,税额1020元。假定购进发票已认证通过。 应纳增值税额=10000*17%-1020=680(元)
差额征收是指营业税项目,“营改增”试点地区延续该政策,但8月1日后由于全国推广,那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就没有这个政策了。差额征收,差额=总营业额-支付给另外的营业额(成本),如,工程应计税的营业额=总工程营业额-分包工程的营业额。如,旅游应计税的营业额=旅游总收入-支付给外地地接的费用。具体看下《营业税条例》

5,现在对增值税差额征税是如何规定的

1.交增值税的计算公式=销项税税额-(进项税税额+上月留抵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  2.应交增值税是指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活动本期应交纳的增值税。本项目按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之间的差额填写。 3.应注意的是,如果一般纳税人企业进项税大于销项税,致使应交税金出现负数时,该项一律填零,不填负数。
(一)一般纳税人:计税销售额=(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含税价款)÷(1+对应征税应税服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二)小规模纳税人:计税销售额=(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含税价款)÷(1+征收率)。1.差额征收是指营业税项目,“营改增”试点地区延续该政策,8月1日后由于全国推广,那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就没有这个政策了。2.差额征收,差额=总营业额-支付给另外的营业额(成本),如,工程应计税的营业额=总工程营业额-分包工程的营业额。如,旅游应计税的营业额=旅游总收入-支付给外地地接的费用。

6,营改增哪些可以享受差额征税政策

2016年5月开始的全行业营改增,对于销售额,原则上是规定“以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但又规定“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那么,究竟有哪些销售项目可以按差额计税呢?允许扣除或减去的又是哪些项目的金额呢?1.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2. 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3.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4. 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不含自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上述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5. 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应简易计税方法,以全部收入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征收率在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6. 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应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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